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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侨法宣传力度 提高依法护侨水平(2)
———— “五五”普法期间宣传贯彻侨法取得成效
2010年NO.6  作者:各地侨办

  河南省外侨办创新普法方式,大力开展宣传,积极营造依法护侨氛围。

  (一)举行侨法知识竞赛。2006年,河南省外侨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侨法电视知识竞赛。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祖亮、省政协副主席陈义初和省“四侨”部门负责人亲临现场指导比赛。竞赛分三个阶段,历时四个月,参加知识竞赛的社会各界人士达7万多人。2006年11月13日,在河南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了电视大赛决赛。大赛实况分别于12月2日和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在河南卫视、河南法制频道播出,受众人数达5000多万人次。这一创新性工作的开展,既在更广范围内宣传了侨法,营造了浓厚的依法护侨氛围,又对侨法的实施和侨务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

  为纪念侨眷权益法颁布20周年,省外侨办联合省人大民侨工委、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省侨联在全省开展了“侨务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赛”活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竞赛活动方案,筹集竞赛经费20余万元,设置了5类奖项,奖金达5万元。10月12日在《河南日报》第5版整版刊载了竞赛试题。除《河南日报》发行50万份以外,同时将竞赛试题加印1万份分发各地,并要求市县涉侨部门高度重视这次竞赛活动,精心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竞赛活动。在竞赛过程中,注重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活动与学习侨法、宣传侨法紧密结合起来,以赛促学;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注重动员各方面力量,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竞赛合力,营造浓厚竞赛氛围。

  (二)组织纪念侨法颁布20周年专题演出。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20周年,河南省外侨办专门制作纪念侨法颁布20周年专题节目,在国务院侨办和河南省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三届“华侨华人中原经济合作论坛”期间,组织纪念“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20周年”专题演出。演出以“月是故乡明”为主题,迎合了海外侨胞的心理,彰显了党和政府对侨胞的关爱,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出台多项照顾困难老归侨的政策措施。为解决老归侨的生活困难和医疗困难,省外侨办联合省财政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主要内容有:对55岁以上的老归侨及其配偶,人均月收入达不到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的,由政府财政补足到位;为早期回国定居并参加工作的已退休归侨每人每月发放100元侨务专项补贴;改革开放以前回国定居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困难企业老归侨,凡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负责其基本医疗待遇。以上政策的出台,彻底解决了老归侨老有所养和病有所医问题,在海内外侨界和社会上引起了良好的反响。

  (四)认真开展侨界义诊暨侨法宣传活动。2006年以来,在国侨办国内司的资金支持下,河南省按照1:1的比例配套资金,连续五年分别在郑州、开封、洛阳和安阳等归侨侨眷相对集中的省辖市开展了侨界义诊活动。开封、洛阳市设立了归侨侨眷定点医院。在义诊的同时,举行侨法宣传、法律咨询活动,邀请河南省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成员现场提供法律专业咨询。

  (五)成立了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2007年,河南省政府外侨办会同省司法厅成立了“河南省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部分省辖市也成立了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顾问团依法维护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依法维护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河南投资融资、生产经营、经济贸易等民商事活动的合法权益,为归侨侨眷和侨商投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案件代理达1000余件(次)。

  海南省外侨办整合资源,联手协作,努力营造全社会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

  (一)充分利用 “五侨”联席会议机制,联手协作,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五侨”单位联合开展工作,包括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经费,布置任务、检查指导、组织实施等,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今年9月7日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20周年的纪念日,海南省侨办专门选择这一天在《海南日报》设专版宣传侨法。省“五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和工作特点,在专版发表单位领导署名文章,介绍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及我省各级侨务部门依法护侨、关爱归侨侨眷、为侨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工作成效。

  二是省侨办安排海南电视台对“五侨”领导进行专访。通过海南电视台,省人大华侨外事工委主任王全介绍了海南省侨务立法工作方面的特色和经验,省外侨办副主任王胜介绍了全省各级侨务部门在维护侨益、协调解决涉侨历史遗留问题方面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省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符传奕谈了归侨侨眷参政议政的重要性,省侨联副主席邢福孝介绍了省侨联在凝聚侨心和发挥侨力方面的工作情况,省致公党海南省委员会副主委郑庭锦介绍了致公党海南省委积极贯彻和宣传侨法方面的情况。

  三是省“五侨”组成工作组赴重点侨乡市县对侨法宣传活动进行检查指导,推动侨法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开展。10月25日至11月3日,工作组到在海口、儋州、东方、三亚、文昌、琼海、万宁等重点侨乡城市的商业中心、乡镇、农村以及集中安置归难侨农场检查侨法宣传活动。省市县两级“五侨”单位的工作人员和法律专家联合设立咨询台开展侨法咨询,现场接访,就归侨侨眷关心的涉侨法规,以及退休归侨职工的生活补贴发放、“三侨生”高考加分、危房改造等惠侨政策,以及涉侨土地、落实侨房政策等问题进行现场解答,丰富了侨法宣传活动内容。并在活动现场发放《侨务法律法规选编》等有关宣传材料,共为近2千名基层群众提供了咨询服务,共发放各类侨法宣传材料近万册。

  (二)注重各级侨务部门上下联动和配合。海南省外侨办加强与市县侨务部门的联系,就相关问题共同研究讨论,提出指导意见。各市县迅速成立了市县侨法宣传领导小组,由市县分管领导主抓,并成立了相应的工作组,有序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各市县积极组织、动员,各机关、事业单位参与开展形式多样的侨法宣传活动。大多市县均在活动现场举办侨务工作图片展,悬挂宣传横幅,并联系当地媒体现场采访报道。各地市县政府的分管领导都参加了当地的侨法宣传活动, 海口、文昌、琼海、万宁等地组织全市基层侨务工作者参加侨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和相关的宣传活动,乐东县组织县政府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参加侨法宣传活动,并利用广场的大屏幕视频播放侨法知识。三亚和儋州在集中安置归难侨农场和工厂开展活动,东方市侨办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动“侨法宣传车”,通过广播向市民宣讲侨法知识。

  省外侨办还专门组织相关处室人员到重点侨乡市县,对乡镇干部进行侨务工作培训,并针对具体案例进行业务指导。培训的重点是围绕《海南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若干规定》,重点讲解修订的主要内容,并通过案例解析对侨务信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就界定华侨、归侨、侨眷身份、“三侨生”高考照顾政策、归侨退休职工生活补贴发放等进行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各市重点侨乡市县均组织对基层乡镇干部进行侨法知识培训,使广大基层侨务工作者加深了对侨法的理解,提高了对侨务工作的认识,增强了为侨服务的能力。

  甘肃省侨办侨法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甘肃省侨办通过在全省广泛开展侨法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提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在社会各界的影响,增强了各级涉侨单位领导依法行政、依法护侨的意识和归侨侨眷学侨法、知侨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广大侨务干部自身的法律知识,工作责任感明显增强。

  (一)2003年以来,共受理海外华侨华人、归侨侨眷涉及经济纠纷、房屋拆迁、退休待援、子女升学就业、生活困难补助、医药费报销等问题来信来访1491件(次),结案率达到90%以上。2007年9月上旬,甘肃省侨办会同甘肃省信访局联合转发了《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家信访局〈关于海外侨胞来信反映国内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要求各市州侨办、信访局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重视海外侨胞来信反映的处理,并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和完善有关工作机制,发挥各级信访部门和政府职能部门作用,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得到更好贯彻落实。

  (二)积极依靠地方各级政府,坚持走“输血—造血—循环发展”的路子。结合本省实际,因地、因人制宜,先后投放扶贫资金(扶贫贷款)263万元,开展以种植、养殖、运输、科技扶贫为主要内容的侨务扶贫工作,全省近60%的贫困归侨侨眷生产和生活状况得到了显著改善。今年,省侨办又联合省人大民侨委出台针对贫困归侨侨眷生活补助的具体政策,并力争财政部门将贫困归侨侨眷生活补助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同时,省侨办在下岗、待岗职工较为集中的兰州市,成立了“全省归侨侨眷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中心”。采取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免收培训费用等办法,积极鼓励归侨侨眷下岗职工参加培训。目前,已有482名归侨侨眷下岗职工参加培训,一部分人已经走上新的工作岗位。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甘肃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华侨捐赠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努力做好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的服务和监管工作,维护好捐赠人的合法权益。改革开放以来,在国侨办和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经省侨办牵线搭桥,截止目前,引进项目资金2.5亿元人民币,共接受捐赠1.2亿多人民币;改扩建学校347所;设立教育奖学金8个;资助贫困学生8000余人(主要以非义务教育的贫困生为主);捐建侨心水窖2000眼;修建农村卫生院27所(其中3所捐赠了医疗设备)以及其它公益事业,为促进本省教育、卫生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5•12”地震发生后,省侨办积极组织实施了以抗震救灾为重点的“侨爱工程”。在灾后重建项目中,省侨办着重把握好“三个关键”,即关键项目、关键环节和关键意项。省侨办领导多次深入灾区考察指导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项目,要求当地侨办和政府一定要按照国侨办的统一要求设计、规划,把每一个项目都做成样板工程、示范工程。

  (四)注重保护侨界人士政治权益。归侨侨眷中有257名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195人当选为政协委员,有112人担任县级领导职务,35人担任地级以上领导干部。

  (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省侨办全面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对归侨侨眷子女初、高中升学和高考落实了加分照顾措施,对归侨侨眷出境探望配偶、父母以及定居的权利和待遇等给予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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