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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谐侨团是实现和谐侨社的关键
2008年No.3 本期策划 作者:李明欢

  2007年在北京召开的第四届华侨华人社团联谊大会以“构建和谐侨社”为主题,全球华侨华人领袖们相聚一堂,共商如何构建一个和睦相融、合作共赢、团结友爱、充满活力的华侨华人社会。侨领们对于建设和谐侨团达成的共识,对构建和谐侨社具有重要意义。

  以欧洲华侨华人社会为例。笔者在调研中注意到,伴随着中国国际影响力空前增强,中欧关系进入空前密切的新时期,欧洲华侨华人社会显现出两个引人注目的发展态势:一方面,欧洲华侨华人总体经济实力、参政意识、为国服务的热情都空前高涨;另一方面,欧洲一些侨团内部、若干侨团之间多种多样的矛盾,也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凸显,有些并影响到侨社的团结合作。因此,要实现“和谐侨社”的理想,提高侨领素质是前提,建设和谐侨团是关键。

  近一二十年来欧洲华侨华人社会的迅速发展,有目共睹,其主要表现有三。其一,华侨华人总数成倍上升。战后初年,欧洲华侨华人仅有一万余人,60年代中期增至约5万人,70年代后因印支华裔难民大量涌入以法国为主的西欧国家,欧洲华侨华人总数迅速突破25万。在那之后,几乎每十年全欧华侨华人总数就翻一番:80年代中期达到约50万人,90年代中期约100万人,目前则普遍认为全欧华侨华人总数已经达到约200万人。笔者近期所做的一项人口数据统计显示,在近十年来自中国大陆的新移民中,大约60%祖籍地为浙江,大约10%来自福建省,另有约20%来自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天津等北方省份,当地华人习惯将其统称为“东北人”或曰“北方人”。人口总量的增长及人口原籍构成的变化,均对华侨华人组团结社有直接影响。

  其二,欧洲华侨华人的经济实力今非昔比,明显增强。如果说,上世纪80年代之前欧洲华侨华人大多还走不出“中餐馆厨房”的话,那么,时至今日,以中国90年代以来经济迅速崛起为依托,欧洲华人经济业已步入高速增长的快车道。一方面,欧洲华人经营的传统领域如餐饮、服装、皮革加工等,继续在当地社会主流经济的夹缝中谋求不断上升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以价廉物美的“中国制造”为基础,欧洲华商进出口贸易批发业已经后来居上,成为欧洲华商经济的生力军。进入21世纪后,从西欧到东南欧,在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匈牙利、俄罗斯等欧洲主要国家,大规模的华商批发市场在当地华商经济中举足轻重,令人不能不对欧洲华商经济的总体规模及发展态势刮目相看。与此相伴,由华人经营的金融、房地产、保险、律师、会计师、旅游等不同产业,在整个华商经济中所占比重也日益增加。华人经济的长足发展,为欧洲华人社团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为社团活动提供有效支持。

  欧洲华人社会自身的以上变化,昭示着欧洲华侨华人社会利益格局的新整合,并在不同层面上对华人社团的发展推波助澜。中国人远离本土移居欧洲,在陌生的西方文化环境中,作为独立化、分散化的经济活动主体奋斗谋生,其力必弱,其势必单。当处于“小打小闹”阶段时,往往借助于亲朋好友的互助互帮以谋求立足,可是,当事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尤其是需要形成群体利益代表时,就必须通过制度化途径建立组织。当群体利益需要表述时,社团作为制度化的群体形象,其影响力远甚于个体的单独行动。

  近一二十年来,作为不同群体华人利益集中代表的各类华人社团,在相关国家持续涌现,欧洲华人社会的组织化程度大幅度提高。而且,与大量社团相伴而生的,是欧洲华人社会领袖人物们所表现出的空前高涨的双重参政意识:既有意识地通过与当地国政界人物的交往乃至直接参与相关竞选活动,争取在当地国政界中能有“说得上话的人”;同时也通过回馈与报效祖籍国(祖籍地),争取各类荣誉头衔,进而提高个人及家族在祖籍国的政治地位。

  据估计,目前欧洲各国华人社团总数逾千,但仅有半数左右能够维持活动或在相关社会领域有一定影响。欧洲各类华人社团的宗旨、结构不同,但就其在当地国华人社会中的影响和地位而言,则基本可以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是成立较早、长期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在当地国华人社会中享有领导地位、在中国国内享有良好声誉的老侨团。在东南亚,因为中国人移居当地历史久远,百年侨团并非鲜见。但在欧洲,成立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冷战结束之前的社团,即可称为老侨团,且屈指可数。如今,此类社团往往以当地国华人社会的老大自居,在当地华人社会活动中充当领导地位。由于其发起人及第一代领导人大多来自中国贫困地区,在欧洲艰难创立自己的事业,他们经历了冷战时期的重重考验,在十分困难的条件下做了许多有利于祖籍国发展的好事,对社会主义新中国始终饱含深情,因此,祖籍国家乡也给予了他们很高的荣誉。中国改革开放尤其是进入上世纪90年代之后,第一代社团领导人或过世、或因年事已高而相继退出了领导职位,但其所创立领导的社团地位却伴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而继续上升。因此,当此类社团领导职务进行更替时,对最高领导职务的竞争往往十分激烈,谁当上了此类社团的领导,谁就自然而然地成为当地华人社会各类大型公开活动的当然领袖,而且,在中国、在当地国华人社会中的地位都可借助社团平台而凸显。正因为如此,“公开竞选会长”的成本极高,为竞选花几十万欧元“买选票”完全是公开的秘密。由于“成本”很高,领导人上任后自然要获取从名誉到实惠的“回报”。

  第二类是影响力后来居上的新社团,他们大多成立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之后,以事业有成、雄心勃勃的中青年新移民为主要发起人和领导人。此类社团的领导人往往精力旺盛,经济实力比较雄厚,政治诉求比较强烈,具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大多在一定程度上掌握当地国语言水平,尤其善于审时度势,“建立关系”,善于游刃于所在国与祖籍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重领域。他们往往对老侨团明服暗不服,认为老一辈侨领文化低、水平差、太保守,如果与老侨领之间有比较密切的亲缘或乡缘纽带,尚可容忍,否则矛盾就会表面化。但由于此类社团自身尚未形成“品牌”,因此,领导人彼此之间的矛盾并不会如第一类社团那么尖锐,而且,矛盾的结果往往以其中一方退出另组新社团而自行终结。当然,这也成为海外社团层出不穷的因由之一。

  第三类是一大批以联谊、自助、互惠为主要宗旨的中小社团。此类社团以同仁结合为主,数量多、规模小、范围有限,基本不涉及政治活动。他们财力、物力有限,因而比较务实,对外不太张扬,对外在声誉也相对不太追求(或无法追求),主要满足于同仁内部联谊,在小范围内有特定吸引力。

  第四类则是一批徒有其名的社团。有些社团是因为领导人发生变化后名存实亡;有些是为某一特定目的(如回访中国)而组建,此类社团的少数成员全都是主席(或会长)、副主席(或副会长)或理事。所谓“名片侨领”即指此类侨团的领导人。

  多年来侨务部门在与海外侨团开展交往联谊等各类活动时,大多业已注意到根据不同社团的特点与影响力,实施相应对策,以有效促进和谐侨团、和谐侨社的构建与发展。在此,提出如下建议。

  建议进一步明确对海外华人社团的分类指导。老侨团往往名声很大,象征意义强,对此类老侨团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引导。对于那些曾经在“冷战时期”为中国做过特殊贡献的老侨领(这部分人已经不多),应当多尊重,多关照,多慰问,并向青年侨领们介绍宣传老一代侨领曾经有过的特殊贡献,以促进团结。应当将侨团与侨领做一定区分:充分肯定老侨团既往(尤其是冷战时期)的特殊贡献,但并不一定给予“老侨团”的“新侨领”以类似于老侨领的特殊优待,必须淡化此类社团之新领导人的特殊性。应当根据侨团(尤其是老侨团)在当今所发挥的现实作用,评价现任侨领的贡献。这有利于平衡不同侨团之间的关系,也有利于促进新老侨团、侨领之间的平等相待与合作。

  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新兴的、有影响的侨团的法制教育,引导新侨领建立利益共享的主动意识。新兴侨团往往是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后来居上。他们自身建设能力较强,领导人大多具有为某一活动或某一目的一掷千金的经济实力,此类社团更多需要的是法制教育与引导,建立依法办会的理念。由于对冷战时期的历史不了解,对东南亚华侨华人曾经经历过的不幸遭遇不知情,因此,他们在当地国组织活动、处理问题时,有时不太注意与当地国法律法规、民情民意相适应,一厢情愿,故而在不经意间引发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此外,新移民的一大共同特点是怀揣实现向上层社会流动的强烈欲望,因此,不可能要求新侨领们完全淡泊名利,但需要引导他们具有比较宽广的胸怀,尤其是需要建立和谐共享的意识,增进社团之间的合作与互利。

  建议特别重视中文学校、行业协会这两类组织。中文学校的重要性人所共知,但如何与得到国家大力支持的“孔子学院”计划互补,处理好相关关系,是新形势下一个迫切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探索的新课题。随着欧洲华人经济事业的发展,欧洲华人的行业协会近年成立很多,也比较活跃,通过行业协会与祖籍国、当地国的相关行业协会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互惠互利,共谋发展,是促进华人融入当地社会、维护华人权益的重要途径。

  (作者系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人口所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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