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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侨务工作的若干关系
2009年No.5 本期策划 作者:李海峰

  编者按:近期出版的《求是》杂志2009年第15期,发表了国务院侨办主任李海峰同志的文章“正确处理侨务工作的若干关系”,现全文刊登如下,供各地侨办学习、领会。

  改革开放以来,侨务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做好侨务工作,必须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正确处理侨务工作若干关系,进一步维护侨益、凝聚侨心、汇聚侨智、发挥侨力,推进侨务工作科学发展。

  正确处理侨务工作与党和国家全局工作的关系。不谋全局,不足以谋一域。服从、服务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是对侨务工作的根本要求。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找准侨务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位置,从这个出发点谋划和实施侨务工作。要根据党和国家各个时期的战略部署,切实维护侨胞合法和正当的权益,促进侨胞事业发展壮大。要引导侨胞在我国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战略中作出更大贡献,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和维护社会稳定中作出更大贡献,在促进我国与各国文化交流、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上作出更大贡献,在担当我国和平外交的民间使者,促进我国与各国友好合作、促进我国人民与各国人民友谊中作出更大贡献。

  正确处理为侨胞服务与为我国建设服务的关系。坚持为侨胞服务与为我国建设服务相结合,是侨务工作根本宗旨。历史证明,广大侨胞与中国命运相连、荣辱与共。旧中国黑暗衰败,广大侨胞在异国他乡无地位、遭歧视、受屈辱。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的发展壮大,广大侨胞扬眉吐气,地位显著提高,人格受到尊重。在当前的侨务工作中,一方面要进一步引导广大侨胞认识自己与祖籍国血脉相连和命运与共的关系,从而更加热爱祖籍国,积极支持、参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统一大业;另一方面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侨胞服务,想侨胞之所想,急侨胞之所急,帮侨胞之所需,解侨胞之所难。要采取有力的政策和措施,通过经济、文化、宣传、教育、法律和外交等手段帮助侨胞发展事业,推动侨力资源可持续发展,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正确处理国内侨务工作与国外侨务工作的关系。国内侨务工作与国外侨务工作密切联系、相辅相成。坚持以国内侨务工作为基础、以国外侨务工作为主导,是侨务工作的基本原则。广大侨胞和祖国人民有着天然的血肉联系。他们对中国有着故土难离的情怀,有着中华文化的情结,有着亲朋好友的情谊,有着经济利益的联系。要切实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支持华侨农场的改革和发展,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激励他们在本职岗位建功立业,鼓励他们将亲身感受向海外侨胞传播,让海外侨胞更加深入具体地了解我国的真实情况,为做好国外侨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海外侨胞是侨务工作的主要对象。他们身居异国,做好他们的工作是侨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侨务工作的优势蕴藏在海外侨胞之中,必须发挥国外侨务工作的主导作用,把国外侨务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切实维护侨胞在我国的合法和正当权益,增进他们同我国的亲情乡谊与合作交流,让他们在我国的亲人得到悉心关爱,感到温暖和欣慰,为做好国内侨务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正确处理华侨工作与外籍华人工作的关系。侨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做好侨务工作,必须注意华侨与华人的国籍区别。华侨与华人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具有中国国籍的华侨和具有外国国籍的华人,从共性上讲,他们的民族属性都是中华民族,他们的祖籍国都是中国,习惯上把他们统称为侨胞,他们都是侨务工作服务的对象,他们在中国的合法和正当权益同样受到保护,也同样享受一些优惠政策和特别礼遇。但是,华侨与华人又分别具有中国国籍与外国国籍的特殊性。在有关公民政治权利义务的问题上,必须根据国籍把华侨与华人严格分别开来,区别对待,避免发生错误。坚持区别国籍界限的原则,符合国际惯例,有利于我国侨务工作的正确开展,保护华侨华人合法和正当的权益。在不同国家,因国情不同、法律不同,在引导侨胞开展活动时,要遵循相关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符合海外侨胞住在国的法律,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做到合情、合理、合法。

  正确处理侨胞融入当地社会与保持民族特性的关系。侨胞融入当地社会是其生存发展的必由之路,侨胞保持中华民族特性是其生存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引导侨胞把融入当地社会与保持中华民族特性结合起来。侨胞融入当地社会,主要包括遵守所在国法律、尊重当地民族习俗、学习当地语言和文化、与当地民众和睦相处等。侨胞在融入当地社会的同时,还应保持自身的中华民族特性。所谓中华民族特性,是指中国各族人民在几千年共同生活和共同奋斗中创造的中华文化的积淀,特别是热爱中华民族和热爱祖籍国的深厚感情,不屈不挠、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不畏艰险、排除万难的民族气派,博采众长、勇于创新的民族风格,宽大为怀、助人为乐的民族风范。侨胞保持中华民族特性与融入当地社会应当并行不悖。广大侨胞保持中华民族特性,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发扬中华民族精神,有利于在与各国人民共建美好家园中大显身手,为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维护持久和平、建设和谐世界、推动人类文明进步作出重要贡献,同时也能为祖籍国和中华民族增添光彩。

  正确处理海外华文教育与侨胞对祖籍国情感的关系。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是海外侨胞联系祖国的情感纽带,无论是从我们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考虑,还是从我们骨肉同胞的亲情考虑,支持海外华人社会开展华文教育都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加强海外华文教育,有助于培养侨胞群体的中华民族特性,增进侨胞与祖国的深厚情感。大力支持海外华文教育事业,是我国侨务工作的重大责任。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支持海外华文教育工作,侨胞群体的中华民族文化素养有很大提升,但从总体看,华文教育还相当滞后,提高侨胞群体的中华民族文化素养的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国家要努力促进海外改善华文教育环境,并从财力方面加大对海外华文教育支持的力度;要充分发挥海外华文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整合资源,从教材编写、网络教学、巡回讲学、师资培训、华文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和寻根文化之旅活动等方面大力支持海外华文教育;要努力办好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动员海内外各方面的社会力量支持海外华文教育;要吸引和鼓励更多侨胞子女到中国短期学习或接受学历教育。

  正确处理侨务外宣媒体与海外华文媒体的关系。我国侨务外宣媒体和海外华文媒体的共同目的是引导侨胞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两者搞好合作,可以取长补短,形成优势,增强传播力,扩大覆盖面。我国侨胞在世界各地的华文媒体共有500多个。这些媒体对住在国经济社会和法律及民族等情况了解得比较全面,对侨胞自身的情况也比较熟悉,能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宣传,可以成为我国侨务外宣媒体最亲近的合作伙伴。我国侨务外宣媒体十分熟悉我国经济社会和法律等情况,了解广大侨胞在世界各地所处的环境和生存发展情况,对侨务媒体工作起着引领作用,是海外华文媒体可以信赖的合作伙伴。我国侨务外宣媒体与海外华文媒体可以通过交换信息、提供版面、交流经验、组织采访、媒体论坛等多种形式,实现优势互补,使宣传更有针对性,更加生动活泼,更加富有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在合作过程中,各方要不断增进共识。在宣传内容方面,要坚持客观、真实、准确、公正。在宣传方法方面,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讲究政策和策略。在宣传目的方面,要坚持有利于激发侨胞对祖籍国的深厚感情,积极支持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有利于引导侨胞遵守住在国法律,与住在国民众共同创业;有利于提升侨胞素质,树立侨胞良好形象;有利于各国政府和人民正确认识我国侨务政策和华侨华人对住在国的重大贡献,对华侨华人采取更加包容的政策。

  正确处理侨胞依法经营与互利共赢的关系。侨务工作要把维护侨胞的经济利益放在重要位置,正确处理侨胞依法经营与互利共赢的关系,以依法经营为前提,以互利共赢为目的,营造有利于侨胞事业顺利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在国内,要为侨胞在经济方面搭建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平台,使其成为广大侨胞与祖籍国密切联系的经济纽带。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认真落实侨务政策,依法保护侨胞在国内投资、经商、置业、捐赠的权益,充分发挥侨胞的聪明才智,使侨胞在支持和参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作出贡献。在国外,要引导侨胞树立依法经营和互利共赢的理念。侨胞追求发财致富无可厚非,但必须取之有道,在法律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当意识到,即使在法律范围内进行自由竞争,有时也可能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激起一些人的不满,积怨多了,会引发与当地民众的纠纷。因此,既要坚持依法经营,又要文明经商、诚信经商、和气经商,做到互利共赢,还要积极参加公益事业,热心回报当地社会。只有这样,侨胞事业才能得到住在国的法律保障,赢得当地民众的支持。

  正确处理侨胞遵守法律与依法维权的关系。要引导侨胞把遵守所在国法律和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求生存谋发展的根本途径。侨胞在住在国既有守法的义务,又有依法维权的权利,两者是辩证统一的。一要引导侨胞遵守住在国法律,在法律范围内发展自己的事业;二要引导侨胞运用住在国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的、正当的权益,当侨胞利益受到非法侵害时,可以协商解决,必要时运用诉讼的方法来依法维权;三要引导侨胞实现自身诉求,争取把涉及侨胞某些重要利益的问题通过住在国立法或政府政策加以肯定;四要引导侨胞团体和当地政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争取政府支持侨胞事业,并及时防止和处理侵害侨胞利益的群体性事件;五要引导华人积极参政,华人通过参政而取得发言权,有利于维护少数族群利益,促进住在国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正确处理广泛团结侨胞与紧密联系侨胞社团的关系。广泛团结广大侨胞,是实现侨务工作为侨胞服务和为中国建设服务的重要前提。必须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下,团结一切拥护中国统一的侨胞,把侨胞中的优秀社团领袖、优秀社团成员和各行业精英挚友作为团结的骨干力量,加强侨胞社团工作,加强新华侨华人和华裔新生代工作,加强港澳台和藏疆侨胞工作,争取最广泛地团结广大侨胞。加强与侨胞社团的联系,发挥侨胞社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是广泛团结广大侨胞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引导广大侨胞充分认识到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是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积极参加构建和睦相融、合作共赢、团结友爱、充满活力的和谐侨社;要引导侨胞社团加强自身建设,使之成为广大侨胞团结的核心力量;要引导住在国各侨胞社团之间加强团结,加强沟通,建立协调机制,在重要问题上达成共识,联合行动,共同维系侨胞大团结。(作者系国侨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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