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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侨务法治建设工作盘点
2017年NO.2 本期策划 作者:郑法

  2016年国务院侨办和地方各级政府侨务部门

  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2020年)》,

  制定实施方案,坚持依法履职,

  切实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权益,

  侨务法治建设工作成绩可圈可点。

  推进涉侨政策法规不断完善

  完成侨务工作发展纲要编制。积极开展“十三五”时期侨务工作规划编制工作,以国务院名义印发《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6—2020年)》,以凝聚侨心侨力同圆共享中国梦为主题,以推动侨务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主线,明确了“十三五”时期侨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从法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社会等各方面,对我国侨务事业作出总体规划。

  持续推动华侨权益保护立法。国务院侨办会同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致公党中央、中国侨联组成调研组,赴地方广泛听取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和侨界人士等对制订华侨权益保护法的意见建议,积极凝聚立法共识。福建、上海、湖北三省市颁布实施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江苏省颁布实施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贵州省颁布实施华侨捐赠公益事业条例。

  积极配合相关涉侨立法工作。结合出境入境管理法的实施,国务院侨办积极配合公安部起草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根据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实施有关要求,为做好华侨华人社团在境内举办国际性联谊活动相关服务管理工作,国务院侨办和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被列为在境内举办华侨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的主管单位。结合外籍华人希望降低在华永久居留证门槛的诉求,国务院侨办向主管部门积极反映其意见建议,在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立法中争取为其提供更大便利。

  不断推出维护侨益相关政策。根据《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的任务分工,国务院侨办配合公安部稳步推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改版升级和功能完善等工作;协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解决侨界人士捐赠股票缴纳所得税问题。另外,国务院侨办还根据国家总体扶贫规划部署,制定政府侨务部门精准扶贫五年计划,提出一系列落实精准扶贫、助力国家脱贫攻坚工作举措。

  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显现成效

  涉侨行政审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研究制定国务院侨办主管的涉侨基金会管理办法,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做好涉侨基金会(代表处)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侨务部门认真执行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根据国务院侨办、公安部、外交部印发的《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会同公安部门制定或修订办理工作规定的实施办法,规范开展华侨回国定居受理、审批工作。三是地方各级政府侨务部门规范开展涉侨身份认定工作,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河南等省市政府侨务部门制定了归侨侨眷身份认定的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北京市侨办制定办理华侨身份证明的工作规则,规范出具华侨身份证明的工作程序;为配合公安部开展出入境政策试点工作,北京、上海、广东三省市侨办制定了认定外籍华人身份的工作规范,为外籍华人获得入出境政策便利提供服务。

  权责清单制度落实取得进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侨务部门按照本级政府统一部署,在全面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对权力清单进行梳理并向社会进行公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如天津市侨办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制度,确定了5项行政职权。

  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发展。国务院侨办制定出台《国内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推动各地政府侨务部门将部分涉侨行政事务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开设侨务工作窗口,方便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办事。全国各级政府侨务部门设立办事窗口2750个,2016年共办理涉侨事项4.3万余件。支持开展“侨之家”为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国社区创建“侨之家”活动平台1708个,初步形成覆盖社区、重点园区、高校的工作网络。北京市侨办建设涉侨网上服务大厅,实行涉侨行政事务全球通办;天津市侨办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设立涉侨服务窗口,同时将涉侨服务热线一并纳入天津市8890便民服务专线平台。

  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积极推进。国务院侨办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机制、信息主动公开实施细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强化涉侨政策法规、华侨捐赠、侨务扶贫等信息公开。全面推进“互联网+侨务”的政务服务,利用国务院侨办公众信息网、中国侨网、“侨宝”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大信息推送与互动服务力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侨务部门普遍建立了政府网站,北京、辽宁、湖北、广东等省市政府侨务部门还创建APP、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公共平台,加强政务信息服务。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扶贫济困

  涉侨信访总量逐步下降。各级政府侨务部门加大涉侨信访办理改革创新力度,简化工作环节,规范办理程序;加强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梳理与办理规范,实行诉访分离,引导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国务院侨办及时开展信访热点问题汇总和分析,加强对地方政府侨务部门信访工作的指导。各级政府侨务部门全年共办理信访事项36709件次,信访总量比2015年呈较大幅度下降。

  为侨法律服务有序推进。国务院侨办举办“为侨资企业服务网上活动月”活动,为解决侨商投资纠纷、维护侨商投资权益提供法律服务;推进建立政府侨务部门法律顾问制度、为侨法律服务顾问团以及在地方建立为侨法律服务站点。天津、上海、湖北、海南等省市政府侨务部门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河北、吉林、浙江、安徽、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等省区市政府侨务部门成立了为侨服务法律顾问组织或服务站点。

  积极帮扶侨界困难群体。国务院侨办召开全国侨务扶贫工作会议,协调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资金用于贫困归侨侨眷扶贫救助。各级政府侨务部门实施产业扶贫项目500个,组织5万人次归侨侨眷职业技能培训,实现42.7万贫困归侨侨眷脱贫。山西、内蒙古、上海、河南等省区市政府侨务部门联合民政等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对困难归侨侨眷发放定期生活补助。

  营造涉侨法治宣传良好环境

  积极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活动。国务院侨办制定印发“七五”普法期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部署各级政府侨务部门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开通“国务院侨办法治宣传网”。各级地方政府侨务部门以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竞赛、开展法律讲座、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通过媒体、网站、微信等平台,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主动开展海外侨法宣传活动。国务院侨办组派“侨务政策法规宣讲团”“侨政咨询交流团”等向海外侨胞宣传介绍国内涉侨政策法规,回应侨胞权益关切;对海外侨胞关注的热点政策法规进行梳理,编印《涉侨政策法规手册》《为侨服务手册》;中国侨网、“侨宝”移动客户端、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均开辟了法律咨询窗口与频道,及时有效地为海外侨胞解疑释惑。

  扎实开展侨务干部法治教育。国务院侨办侨务干部学校在侨务干部培训工作中将法律知识纳入培训计划,把法治教育作为独立课程纳入培训体系;编印侨务法规文件汇编为各级政府侨务部门干部学习涉侨政策法规提供便利。各级政府侨务部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专题培训等形式,提升侨务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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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执行编辑|王 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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