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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华侨捐赠工作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009年No.2 基层速递 作者:腾冲县侨办

  腾冲县是云南有名的侨乡,全县有归侨侨眷42519人,有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30万人,分布在印度、印度尼西亚、缅甸、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韩国、沙特阿拉伯、日本、美国、加拿大、泰国、法国、德国、瑞士、比利时、澳大利亚、加纳、厄瓜多尔、英国及香港、澳门等24个国家和地区。

  据不完全统计,改革开放30年来,海外侨胞、港澳同胞捐赠腾冲各项社会公益事业款物折合人民币5000多万元。近五年来,侨胞捐赠2000多万元。这些捐赠款物,80%用于教育事业;10%用于文化事业;10%用于医疗卫生、救灾救济、基础设施建设和其它公益事业,为腾冲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腾冲县华侨捐赠工作在全省首屈一指,成为全省接受捐赠最多的县。之所以取得如此可喜的成绩,究其原因,一是县委和县政府高度重视侨务工作,为侨务部门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2002 年机构改革时,对县侨办和侨联给予保留并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目前是该县侨务机构最健全的时期, “五侨”并举,县人大有民族宗教华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有侨务办公室,县政协有民族宗教侨务联络委员会,群团组织有归国华侨联合会,民主党派有致公党腾冲支部,合理的机构设置为开展好该县的侨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县委、县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对华侨捐赠教育工程项目由县财政给予1:1的配套资金,确保捐赠项目的圆满完成。2007年5月,县人大专门听取县政府捐赠工作情况汇报,并开展了华侨捐赠执法检查。对于重点捐赠人到腾冲考察捐赠项目时,县委、县政府领导都亲自出面接待陪同。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侨胞,县委和县政府进行表彰,并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让侨胞切身感受到了政府的重视和温暖,进一步加深了他们对家乡 的感情,从而更加激发和调动了回乡捐赠的热情。

  二是省市侨办侨联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坚持大侨务的观念,着眼开发全球华侨华人资源,积极开展侨务系统上下联动和横向联系,积极争取省市支持,帮助牵线搭桥引进华侨捐赠项目。

  三是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县侨办侨联积极宣传贯彻《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公益事业捐赠法》,进一步明确侨办侨联是华侨捐赠工作的主管单位并具有监督职能,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认真做好捐赠项目的储备和捐赠统计上报工作。

  四是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规律、总结新经验,提出华侨捐赠工作围绕“一个目标”、做到“两个结合”、进行“三个了解”、力求“四个满意”、建立“五项制度”的腾冲模式,简称“12345” 工程。围绕“一个目标”,就是华侨捐赠工作必须围绕促进腾冲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目标。做到“两个结合”,就是华侨捐赠工作必须做到为侨服务和为大局 服务的结合、为捐赠人负责与为受赠单位负责的结合。进行“三个了解”,就是侨务部门必须深入了解侨情的新发展、新变化;了解华侨、港澳同胞的捐赠意向;了解县内需要捐赠的项目情况,并使三者结合在一起,既做捐赠人权益的代表,又做受赠单位的热心联络人,成为两者之间的桥梁,既满足海外侨胞爱国爱乡、捐赠家乡公益事业的愿望,为他们构建平台,又使受赠单位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力求“四个满意”,一是捐赠人满意,让他们的捐赠热情和愿望得到尊重,捐有所值;二是受赠单位满意,做到雪中送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当地党委、政府和群 众满意,受到捐赠人高尚情操的鼓舞,切实感受到海外侨胞的深情厚意;四是侨务部门满意,在华侨捐赠工作中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树立侨务部门良好的形象。建立“五项制度”,一是建立华侨捐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腾冲县华侨捐赠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相关成员单位会议,研究捐赠情况,部署捐赠工作;二是建立华侨捐赠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坚持捐赠项目集体讨论决定,阳光操作,坚持工程项目招投标,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加强捐赠资金使用情况审计,严禁贪污和挪用捐赠款物;三是建立华侨捐赠反馈制度,及时向捐赠人报告捐赠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捐赠项目发挥的效益情况;四是建立华侨捐赠回访制度,完善华侨捐赠项目档案,定期对受赠单位进行回访,尊重捐赠人意愿,对受赠款物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五是建立华侨捐赠表彰奖励制度,对做重点捐赠人工作和引进华侨捐赠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出 版:《侨务工作研究》编辑部
主 编:董传杰
副主编:田 莉
编辑部:姜红星 王 振 王建国
本期执行编辑|王 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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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 号:ISSN 1672-8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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