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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关爱工程” 构建和谐侨界
2010年No.1 基层速递 作者:徐建群

  发展是硬道理,民生是硬任务。切实改善侨界民生是侨务工作科学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本文主要通过常州市正在实施的归侨侨眷“关爱工程”,寻找更有效的保障和改善侨界民生,推动和谐侨界建设与发展的办法和措施。

  一、实施“关爱工程”的重要性

  据不完全统计,常州市有3万余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主要分布在54个国家和地区;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有近4万人。归侨侨眷中的绝大多数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与他们生活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海外亲友的生活水平相比,差距很大;尤其是归侨侨眷中还有一些人,包括当年响应祖国号召来到常州,参与建设,做出贡献者,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仍然生活困难。上述状况是归侨侨眷与海外亲友在交谈中的一个热门话题。因此,侨务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既要积极引导归侨侨眷正确看待我国与发达国家在民生方面的客观差距和历史原因,调动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共同参与祖(籍)国、家乡建设的积极性,为从根本上改善民生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和社会保障多做贡献;更为重要的是,要高度重视和改善侨界民生,积极实施“关爱工程”,切实帮助归侨侨眷解决困难,提高生产生活水平。做好这项工作,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宗旨。贯彻落实“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方针,关乎着归侨侨眷及其海外亲友、海外关系对祖(籍)国、家乡的人心向背,影响到能否调动海外侨胞的一切积极因素,促进国外侨务工作的开展,更好地服务于常州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为此,常州市侨办于2008年9月9日颁发了《关于实施归侨侨眷关爱工程的意见》,旨在通过实施“关爱工程”,进一步发挥市侨办系统协调、沟通、服务等职能,建立“关爱工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关心归侨侨眷的生产、生活和权益,努力实现归侨侨眷“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从而把“关爱工程”创建成为让归侨侨眷真正满意的侨心工程。

  二、实施“关爱工程”的特点

  (一)依法护侨,“关爱工程”与维护侨益紧密结合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坚持依法办事,建立信访制度,先后出台了《常州市侨务信访工作制度》、《常州市侨务工作考核制度》等,公开信访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加强考核,将信访工作纳入市侨办系统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努力实现“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侨务信访工作目标。妥善处理好重点涉侨信访和经济纠纷,着力解决归侨侨眷和侨界企业反映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做到投诉有门、受理有人、办理有期,侨界无集中上访、无越级上访。一年多来,全市侨办系统共受理来信来访232件(次),充分发挥侨界法律服务单位的作用,为我市的侨界企业和归侨侨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2次。

  (二)切入基层,“关爱工程”与社区侨务“双向服务”紧密结合

  市、区侨办加强工作指导,在深入开展社区侨务工作中,引导侨情较丰富的乡镇、街道健全网络、整合资源、创新手段,因地制宜地开展活动,不断深化为侨服务内涵,实现“关爱工程”目标。建立以“关爱工程”为主要内容的社区侨务工作达标考核机制,去年初,由乡镇街道申报,年底市侨办会同民政部门组织考核和评比。目前,有19家乡镇(街道)被评为常州市社区侨务工作达标单位,4家被评为常州市社区侨务工作示范单位。结合“关爱工程”的实施,积极创建“侨法宣传角”,设立宣传橱窗,开辟活动场地,开展侨法宣讲活动,营造学侨法、用侨法、依法维护侨益的良好社会氛围。目前,常州市有5家单位被国务院侨办授予“全国侨务系统五五普法侨法宣传角”。重点做好“四有人物”眷属的联络服务工作,及时了解侨情,重点关注新华侨华人眷属和“空巢家庭”的民生状况,主动关心他们的需求,开展各种形式的便侨利侨活动。大力倡导“侨为社区作贡献,社区为侨服务多”的双向服务理念,在社区设立为侨服务网点,健全走访慰问制度,切实为归侨侨眷家庭提供帮扶服务,进一步发挥归侨侨眷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鼓励他们参与社区建设。

  (三)突出重点,“关爱工程”与帮扶困难归侨侨眷紧密结合

  充分发挥侨办、侨联联动作用,建立重要节日共同慰问、日常生活共同关心、定期补助和专项救助相结合,定标准、定对象的归侨侨眷走访慰问制度,突出帮扶重点,以送慰问金、慰问品的方式对归侨侨眷中的低保对象、孤寡老人和因病、因灾等致贫的归侨侨眷进行重点帮扶和救助,使归侨侨眷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一年多来,市侨办共走访慰问困难归侨侨眷122人(次),送慰问金7.14万元;组织好“常州市华侨基金—沈有国助学基金”的发放,市侨办共为46名归侨侨眷困难家庭的孩子发放助学款15万元,完成学业。市、区侨办与乡镇、街道三级联动,及时了解归侨侨眷的生活情况,主动会商民政部门,把本地区符合城乡低保基本条件的14名困难归侨侨眷纳入当地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协助落实好符合规定老归侨养老援助服务政策;继续做好本市困难归侨及1978年12月31日前回国定居的企业退休归侨每月100元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农村困难归侨每人每月100元),切实解决归侨的实际生活困难。

  (四)创新思路,“关爱工程”与引导归侨侨眷自强自立紧密结合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为全市归侨侨眷再就业和自主创业服务的意见》,开拓思路,创新举措。建立台账,对本地区下岗的归侨侨眷进行调查摸底和登记,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对他们开展就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并实行“三优先政策”:优先提供就业信息,优先实施就业援助,优先创造就业机会。大力鼓励当地侨资、侨属企业吸纳当地归侨侨眷就业,推荐条件合适的归侨侨眷优先上岗。帮助有条件的归侨侨眷自己创业,为他们协调联系银行,争取创业资金,扶持他们创办企业。进一步引导归侨侨眷发扬自立自强的精神,通过自身努力,摆脱困境。一年多来,全市侨办系统共帮助78位归侨侨眷再就业和创业。开展侨帮侨活动,创新帮扶模式,引导侨界人士和企业与困难归侨侨眷开展结对帮扶,变“输血”为“造血”,努力帮助困难归侨侨眷家庭奔向创业致富之路。如,由市、区侨办协调,困难侨眷谢玉新领到了侨界企业—常州新区怡泰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岳鸣亚提供的5000元项目启动资金,帮助其搭建占地1.5亩的毛竹大棚,种植无公害蔬菜。因工作成绩出色,全省首个“归侨侨眷关爱工程”项目示范基地落户常州。侨帮侨项目得以在全省推广,也标志着市侨办帮扶归侨侨眷再就业和自主创业取得了新的成效。

  “关爱工程”实施一年多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不少制约因素。如各地区开展关爱工程的力度、成效不平衡,有些地区惠侨政策和帮扶措施还没有落实到位;有些部门对涉侨信访重视不够,处理手段过于简单;对下岗归侨侨眷家庭的创业、就业帮扶力度和措施有待加强;部分地区对海外“四有人物”及其国内眷属的联络服务拓展不够;缺少相应的资金保障,等等。

  三、推进“关爱工程”的建议和对策

  (一)努力营造“关爱工程”的良好环境

  1.切实加强对关爱工程的领导。坚持为侨服务与为大局服务相结合,是常州市侨务工作的宗旨。“关爱工程”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国内侨务工作的重要抓手,是调动海外侨胞积极参与常州建设的重要载体。建议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对改善侨界民生,构建和谐侨界建设的领导,切实把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根本利益作为侨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诚心诚意为侨界群众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感受到祖(籍)国和家乡的温暖。侨务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侨务工作科学发展、服务大局的重要任务来抓,精心实施“关爱工程”,用情用心用力为侨服务。

  2.促进“关爱工程”的协同发展。要发挥市侨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的重要作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开展此项工作,侨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要积极宣传侨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向有关部门、社会各界通报关爱工程进展情况,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建立健全关爱工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五侨”部门的作用,整合优势,共享资源,协调解决“关爱工程”实施中的共性问题和困难问题,共推和谐侨界建设。

  3.扩大“关爱工程”工程的影响力。通过深入宣传贯彻实施涉侨政策法规,努力办好“侨法宣传角”,注重发挥侨界法律服务单位的作用,增强全社会依法护侨的意识和氛围。及时总结开展关爱工程的经验和做法,举办经验交流活动,巩固成果,深化内涵,相互学习,借鉴提升。通过专刊、报纸、网络等宣传渠道,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关爱工程的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更多的重视和支持。

  (二)努力为“关爱工程”提供政策保障

  1.呼吁社会各界各部门重视侨益维护。依法护侨,保护侨益,是实施“关爱工程”,构建和谐侨界的重要依据和法律保障。要借助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立法20周年这一契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侨法的认识、对落实侨法的意识。同时,要积极推动政策惠侨。一方面各级侨务部门要尽力帮助归侨侨眷和侨界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惠侨政策和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根据“适当照顾”的侨务工作方针,会同有关部门力争尽快出台和实施新的为侨服务政策和举措。如《关于提高我市企业退休归侨生活补助标准的提案》和《关于出台常州“居住证”制度,为华侨华人来常工作、创业、投资提供便利的暂行办法》,以更好地改善侨界民生。

  2.推进归侨侨眷再就业和自主创业,这将直接改善侨界民生。常州市各级侨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为全市归侨侨眷再就业和自主创业服务的意见》精神,努力为归侨侨眷再就业和创业提供服务。做好本地区下岗归侨侨眷的摸底登记,及时掌握他们的再就业数量和愿望。会同劳动保障部门,组织下岗归侨侨眷开展就业培训,通过各类实用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充分挖掘本地区的就业潜力,鼓励当地侨资、侨属企业优先吸纳下岗归侨侨眷就业,推荐符合条件的归侨侨眷优先上岗。重点引导和帮助归侨侨眷自主创业,工商、税务、银行、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尽力为他们提供创业服务。

  (三)努力促进“关爱工程”科学发展

  1.深化社区侨务工作。实施“关爱工程”,构建和谐侨界,基础在社区。要积极鼓励有条件的街道、乡镇在开展社区侨务工作中,深入开展“侨为社区作贡献,社区为侨服务多”活动。积极依托社区资源和功能,为归侨侨眷提供家政、就业、就医、养老、法律咨询、免费体检等便侨服务。设立和拓展如“侨之家”、社区慈善超市等为侨服务新网点,发放“为侨服务”卡,切实做到为侨服务项目、网点、制度“三落实”,为归侨侨眷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三优”服务。充分发挥归侨侨眷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和引导归侨侨眷踊跃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使归侨侨眷真正做到“组织起来、活跃起来”。推荐归侨侨眷中的热心人士担任居民代表和政风监督员,组织他们参加志愿者队伍、科普宣传队、治安巡逻队和医疗咨询队,共创平安和谐社区。鼓励和引导归侨侨眷发挥“海外关系”的优势,积极为社区经济发展牵线搭桥、引资引智、献计出力、多作贡献。

  2.拓展常州籍“四有人物”及国内眷属工作。要结合人口普查组织新一轮的全市侨情调查,补充和完善侨情信息库,确保信息的完整、准确和有效性,不断扩大与海外华侨华人的联系,实现侨务资源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联络联谊制度,选择重点国家和地区的重点对象,利用中国传统节日和侨务工作渠道,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培养与他们的感情,扩大与他们的合作交往。做好常州籍“四有人物”国内眷属的联络服务工作,尤其要保证每年常州籍“四有人物”资源动态增长,每年对常州籍新华侨华人,特别是“四有人物”的眷属进行1-2次走访慰问,关心他们的需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同时,配合民政部门,重点协助符合政策规定的空巢老人向居住地提出申请,享受居家养老政策,通过贴心服务,真正赢得侨心。

  3.建立健全困难归侨侨眷帮扶机制。通过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的机制,既解决困难归侨侨眷的后顾之忧、燃眉之急,又满足他们新的需求。进一步落实好《关于提高我市归侨侨眷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政策,并认真做好本地区困难归侨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进一步做好常州市华侨助学基金的发放工作,逐步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发放标准,帮助我市更多的困难归侨侨眷家庭子女完成学业。充分发挥侨办、侨联联动和三级联办(即市、辖市区、街道或乡镇)的作用,做到定对象、定标准、定时间,重要节日共同慰问、日常生活共同关心、共同上门走访,定期补助和专项救助相结合。对低保对象、孤寡老人及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归侨侨眷家庭,给予重点关注和帮扶。(作者系常州市侨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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