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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侨务扶贫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2017年NO.4 经验交流 作者:河南省外侨办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出发,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各地方各部门均把脱贫攻坚作为今后一段时间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2016年以来,河南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准扶贫的5个《办法》和5个《方案》,为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制度。国务院侨办也于2016年7月召开了全国侨务扶贫工作会议,明确了侨务扶贫的工作任务、思路和举措,为全省新形势下侨务扶贫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全省各级政府侨务部门高度重视侨务扶贫工作,将其作为重点侨界民生工程来抓,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

  加强顶层设计

  构建河南侨务扶贫工作蓝图

  (一)侨务扶贫工作机制初步建立。一是成立了侨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河南省外侨办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办领导任副组长,每年召开3到5次会议专题研究侨务扶贫工作,明确机关各处室任务分工并组织定期考核。办领导和各处室结合业务工作,深入贫困地区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地方侨务扶贫工作情况。二是建立“五侨”部门侨务扶贫合作机制。将侨务扶贫工作纳入“五侨”联席会议议程,研究扶贫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发挥各涉侨部门优势,共同做好侨务扶贫工作。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办理,不断增强侨务扶贫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三是与法律维权服务相结合,形成司法补偿机制。利用河南省华侨法律维权服务网络,由省、市政府外侨办与法律服务站共同解决贫困归侨侨眷的司法诉讼费用,切实减轻其经济负担。

  (二)侨务扶贫政策基本确立。坚持“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惠侨政策,切实解决贫困归侨侨眷的实际困难。一是为解决老归侨的生活和医疗困难,先后出台了《关于为困难老归侨发放生活补助费的通知》《关于调整早期归国华侨退休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和《关于解决我省困难企业老归侨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等三项政策。二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侨办等九部委《关于做好散居困难归侨侨眷扶贫救助工作的意见》,河南省九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困难归侨侨眷扶贫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开展散居归侨侨眷扶贫救助工作提供政策依据。三是研究制定了《河南省政府外侨办侨务扶贫救济工作规范》,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患危重疾病、因贫失学等归侨侨眷家庭开展临时救助制定了操作办法。四是在全省试行开展集中与自主选学相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为失业待业的归侨侨眷掌握一技之长、实现就业再就业创造了条件。五是从2015年1月起将早期归侨退休生活补贴标准从每月100元提高到200元。

  (三)侨务扶贫经费保障力度不断加大。据统计,《关于为困难老归侨发放生活补助费的通知》等三项政策出台以来,河南各级财政为老归侨发放各类生活补贴约1500万元,大幅改善了老归侨的生活困难和基本医疗问题。累计为贫困归侨侨眷发放慰问金130万元,基层配套财物折合人民币310万元。筹措经费78万元,组织归侨侨眷子女夏令营和侨界义诊活动,开设健康大讲堂4个,为贫困乡村赠送药品3万余元,5000多个归侨侨眷家庭受益。筹措经费80余万元,举办技能培训4期共172人次,159人实现就业,其中76人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三门峡市一次性为21户归侨家庭解决了经济适用住房,经验被国务院侨办转发全国政府侨务部门。周口市将36万元扶贫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向全市贫困归侨侨眷发放生活补贴,也是全省首个为贫困侨眷发放补贴的省辖市。

  应当看到,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当前河南侨务扶贫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瓶颈。一是致贫原因和扶贫对象更加复杂。现有贫困归侨侨眷,多是因病或因缺技术或因缺劳动能力而致贫的家庭,脱贫较为困难。二是侨务扶贫政策原则性内容多,具体措施少,基层操作难度大。三是基层侨务工作力量薄弱。省辖市政府侨务部门,多隶属于政府办或与民族、宗教等单位合署办公,县(市)区一般没有专门工作部门,人员多为兼职,流动性大。

  夯实基础,精准发力

  不断推进新形势下全省侨务扶贫工作

  (一)搞好工作定位,紧盯工作责任。侨务扶贫工作,既是全省侨务工作的一部分,也是全省扶贫工作的一部分,不能偏离全省的安排和部署。各级政府侨务干部应统一思想,切实负起责任,发挥自身优势和特点,助力全省完成扶贫攻坚任务。省外侨办要做好全省侨务扶贫工作的规划设计和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协调,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外侨办要制定好本地的侨务扶贫工作计划并组织好实施。

  (二)摸清贫困对象情况,扎实做细工作方案。确保将贫困归侨侨眷纳入当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大盘子中,纳入建档立卡精准脱贫的总框架中,将中央、地方和各部门各项扶贫政策措施优先全面覆盖到贫困归侨侨眷,保障他们获得基本生活、教育、医疗、住房等权益。对重点人群要做到重点帮扶,必要时可采取特殊帮扶措施。不仅要重点关注那些绝对贫困的归侨侨眷,对于在贫困线以上,但生活仍然相对困难,或因病、因学暂时困难的归侨侨眷,也都要将其纳入工作视野。应组织专门力量和人员做好贫困归侨侨眷数量精准统计工作,可把同年度侨务数据统计和当地政府扶贫部门数据统计等工作结合起来。依据贫困归侨侨眷数据统计和脱贫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贫困归侨侨眷脱贫工作计划。侨务干部要深入贫困归侨侨眷家中,了解掌握其实际困难,协助驻村干部和贫困归侨侨眷制定适用的脱贫措施,做到一户一个脱贫思路,一户一套帮扶办法,实现精准施策和精准脱贫。

  (三)落实侨务扶贫工作《方案》,做好系统扶贫工作。将提高贫困归侨侨眷的自身造血功能放在首位,积极对接当地公共就业平台,搞好就业调查,指导贫困归侨侨眷掌握一技之长,为他们实现脱贫致富创造条件。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采取集中培训和自主创业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工作,突出“实用、好用和管用”,培训与就业相结合。自主创业培训应充分尊重个人意愿,突出针对性和有效性,扎实组织实施。还应突出产业扶贫特色,研究建立侨务扶贫项目库。扶贫项目的选择应扬长避短,倡导发展绿色产业,资金项目要“公开、透明”。邀请当地贫困归侨侨眷、侨界知名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共同参与,跟踪项目的落实,参与资金监管,确保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落实应有书面文字,明确各方责任,落实各方义务,防止“变形、走样”。应高度重视教育扶贫和智力支持工作,对因贫无法入学就读的给予帮助,防止贫困归侨侨眷的代际传递。积极开展智力帮扶工作,建立各类人才和侨界知识分子帮扶队伍,培养致富带头人,带动更多贫困归侨侨眷脱贫致富。建立本地侨界民生改善工作机制,依据本地财力状况、贫困归侨侨眷数量,确定本地的各类具体救助金额。

  (四)多方推进扶贫,形成工作合力。应把各项涉侨工作有机结合,通过推动实现融合发展产生多方面效果。一是在开展经科活动和组织接待重要人士来访时,与侨务扶贫工作、全省脱贫攻坚工作结合起来,引导他们发挥人力财力优势,投资兴业,助力脱贫解困,实现多方共赢。二是把侨务扶贫工作作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探索在当地归侨侨眷群体、大中专院校及其他社会热心人士中招募志愿者,参与入户调查、扶贫宣传等工作。三是善于做各方面工作。激发贫困归侨侨眷内在动力,引导他们自力更生改变贫穷落后面貌。将各级政府侨务部门、侨务干部、市场机制和帮扶对象的作用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四是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全省侨务扶贫工作体系。同时注重宣传报道,综合利用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纸质媒体、宣传彩页等作用,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全省侨务扶贫的各项政策、开展的活动、取得的成绩,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侨务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

  (五)严格工作纪律,加强督促检查。脱贫工作主体责任在地方党委政府,但各级政府侨务部门也负有重要责任。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侨务扶贫工作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检验学习效果。就侨务扶贫工作也应成立专项督查组,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促落实,开展工作调研和定期检查,对工作落后的单位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通报。特别是对华侨事务费使用问题、漏报贫困归侨侨眷问题,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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