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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律服务 优化涉侨政务提升广州侨务法治建设水平
2018年NO.4 经验交流 作者:唐忆春 黄伟军

  一、推进侨务法规宣传普及

  推动将《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纳入广州市“七五”普法教育工作计划,作为全市公职人员年度学法统一考试内容。编印了《基层侨务工作100问》《涉侨法规政策选编》,广泛分发到全市各区、街镇、社区、园区、华侨农场和侨资企业。在侨胞集中的街道、乡镇和社区设立多个“侨法宣传角”,开展“侨法宣传周”“侨法宣传月”活动,利用橱窗、展板、图书专柜等形式广泛宣传各项涉侨政策法规。目前全市共有11个国务院侨办“侨法宣传角”,成为为侨服务的载体、依法护侨的窗口。同时,通过广州侨网、侨务微博、《广州侨商报》等平台向侨胞宣传政策,做到图文并茂,使侨法宣传更加生动、效果更好。2017年11月,省、市侨办在广州市越秀区联合举办以“宣传侨法、维护侨益”为主题的“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暨侨法进社区活动,侨胞反响热烈,媒体关注度高,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广州电视台播出了专题节目,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此外,市侨办还将侨法宣传有机融入市侨商会换届大会等大型活动,通过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扩大宣传力度和效果。各侨务出访团组也通过侨法专场咨询会的方式,就海外侨胞关心的问题开展宣传普及。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侨法意识和法治观念,积极营造依法护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侨务政策制定

  结合广州实际,在子女教育、侨捐管理、回国定居、“授荣”工作等方面陆续出台了多个涉侨相关配套性政策,其中《关于华侨子女回国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意见》,成为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后该类问题在全国的第一个地方性配套政策文件。出台《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条例》和《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条例实施细则》,将“授荣”工作提升至地方性法规层面。出台《广州市接受华侨港澳同胞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办法》,使广州成为全省第一个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加强侨捐监管规定的城市。制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规定》、《关于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的实施细则》及《关于进一步推进“侨爱工程”的实施意见》,促进为侨服务工作全面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为侨胞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完善涉侨法律服务

  拓宽涉侨矛盾纠纷解决渠道,引导侨胞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2016年9月,市侨办与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作成立广东省首家市级“为侨法律服务工作站”,由驻站律师向有需要的侨胞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援助服务,为侨胞提供了新的权益救济渠道。2017年9月,市侨办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共建我市为侨法律服务联络点的意见》,将依托广州市现有“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工作机制,选择华侨华人和归侨、侨港澳眷属聚集的社区(村)设立“为侨法律服务联络点”,把服务延伸到基层。2017年11月第一批联络点已挂牌成立,覆盖了5个区18个社区。2018—2020年,全市将建设“为侨法律服务联络点” 300个左右,基本覆盖侨胞集中的村和社区,逐步建成全市性侨法宣传、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立体网络。

  四、规范高效办理涉侨政务

  2013—2017年,广州市侨办共办理高考“三侨生”证明533份、审批出具华侨回国定居证972件。每年定期在广州侨网发布行政执法数据、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自评情况报告。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同时,不断优化涉侨政务服务,加强标准化、信息化建设。2015年11月,市侨办与公安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的实施细则》,结合广州市实际再次放宽华侨回国定居申请条件,进一步减少审批材料,缩短审批时间,简化办事流程,受到侨胞好评。目前,市、区两级侨务部门均已在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和官方网站设立办事端口,公布服务目录、办事程序、所需资料等信息,并实现“三侨生”证明、华侨回国定居、侨捐项目登记备案等涉侨服务事项的网上预约受理和结果查询。花都、海珠、番禺等区在区政务中心设立侨务办事窗口,受理华侨回国定居服务事项。市侨办还与市公安局建立了合作沟通机制,及时通报华侨回国定居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不定期举办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工作交流会,组织市、区两级侨办进行交流探讨,指导各区侨办规范有序开展工作。

  五、强化侨务信访维权

  修订《市侨办信访工作制度》,制定并公布《市侨办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畅通信访渠道,强化窗口服务,做好释疑解惑、维护侨益、化解矛盾的工作。制定《接访工作评议表》,由侨胞对接访服务作出评价,接受侨胞监督。市、区侨务部门每年受理侨胞来电、来信、来访咨询近3000人次,办结率达100%。依法保护侨胞在穗合法权益,多次配合市人大华侨委进行涉侨法规的执法检查和监督,联合协调解决涉侨侵权案件,使各项侨务政策法规在全市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六、强化法治学习教育

  建立健全《市侨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全办干部系统学习法律法规及涉侨政策,并参加全市公务员年度学法考试。根据侨务工作特点开展普法教育,使侨务干部既知法懂法,又掌握侨务政策,引导全体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侨务工作问题。每年举办全市侨务干部依法行政业务培训班,组织市、区、街(镇)侨务干部学习《慈善法》、《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和《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市侨务干部的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七、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完善市侨办工作规则,明确侨务工作重大行政决策的主题、权限、流程和责任。坚持重大事项、重要资金使用等集体决策制度,做好各项决策过程的记录、存档工作,按照法定程序规范行政决策,在法定权限内行使决策权,确保重要决策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从2014年起聘请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办法律顾问,为法规起草、重大决策、合同签订、涉法信访及其他业务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并对全市侨务干部进行法律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市侨务法治工作实效。

  (作者分别系广州市侨办副主任、侨政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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