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改善散居山区农村贫困归侨侨眷生产生活
2008年No.6 来稿集萃
云南省普洱市侨办、侨联在《关于普洱市散居山区农村贫困归侨侨眷生存和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一文中,介绍了该市侨务扶贫的成果及主要做法,主要有以下四点:
1、政府统筹兼顾,将贫困归侨侨眷纳入当地扶贫总体规划。多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十分重视侨务扶贫工作,通过全市侨情普查工作摸清城乡贫困归侨侨眷的底数,并在市、县、乡三级建立档案,把贫困归侨侨眷扶贫工作纳入政府扶贫的总体规划,区分情况,给予救助。居住在城镇的,把符合条件的归侨侨眷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居住在农村的部分特困归侨侨眷也列入农村低保范围进行施保。
2、积极帮助贫困归侨侨眷发展生产、充分就业。从长远来看,归侨侨眷脱贫致富,必须走自强自立的道路。我市鼓励、引导归侨侨眷转变传统就业观念,与市场经济相适应,走自我发展、创业致富之路;政府和侨务部门还在政策、信息、资金和技术上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扶持。积极帮助贫困归侨侨眷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对他们优先培训、优先推荐、优先安排,增强谋生的能力,找到就业的门路。
3、用好用活上级侨务部门的扶持资金,认真开展归侨侨眷的扶贫工作。我们在省侨办的关心支持下,充分发挥侨务扶持资金的作用,专款专用,帮贫困归侨侨眷找好项目、分类指导,扶持他们发展生产,提高收入。①建立一套管理措施。一是实行逐级负责制,在市、县侨办、县侨办与乡镇之间分别签订扶贫贷款使用合同,明确各自责任,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要求借贷户必须提供贷款担保,担保人在借贷户不能按期还款时承担相应还贷责任,同时,借款侨户要与县侨办签订具体合同;三是市侨办负责对各县侨办专款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县级侨办负责对乡镇贷款户款项使用的检查指导,逐级检查监督。
②确定一批扶持对象。一是对贫困户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掌握贫困面、贫困程度及归侨、侨眷贫困户数量;二是对拟扶侨困户的生产、生活、人口、劳力、致贫原因等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做到心中有数;三是对拟扶侨困户申请贷款的发展项目进行必要的分析,因人因地制宜确定扶持项目;四是对受扶侨困户进行分类指导,请相关部门和技术员帮助支持;五是针对部分侨困户计划性差的情况,变资金扶持为物质扶持;六是本着先易后难、由近至远逐步推进的思路,以取得资金使用进度和效益的双赢。
③制定一个贷款原则。即贷小不贷大、贷贫不贷富、贷勤不贷懒、贷短不贷长。
④实施好五个结合。扶贫与扶志相结合,治穷与治愚相结合,专项扶持与政府扶持相结合,短期扶持与长期扶持相结合,扶持解决温饱与增加经济收入相结合。
4、全市各级侨务部门坚持对老、弱、病、残、贫困归侨侨眷给予一定的救济和补助,每年坚持走访、慰问。对有脱贫项目和劳动能力的贫困侨户,从技术、资金等方面予以扶持。帮助离退休归侨全面落实生活补贴。
一系列措施的推行,使普洱市广大归侨侨眷的生产生活得到了改善和提高。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散居贫困归侨侨眷返贫情况突出,侨务扶贫救济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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