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助工作中应注意和掌握的几个问题
2012年NO.5 来稿集萃 作者:杨玉民
陕西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港澳工作处调研员杨玉民结合2011年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提出,捐助工作要以我为主,科学选址,合理布局,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就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加强服务、引导、管理。严格按照捐助人的意愿,积极做好落实工作,这既是对华侨华人和香港澳门同胞在陕西捐赠及其权益的保护,也是对贫困地区发展的有力支持。捐助工作是一项功德无量的善举工作,因此一些看似很小的事情,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影响整个捐助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使其健康、有序进行,他认为应注意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提出申请,实事求是。受助单位在申请资助前应认真阅读慈善机构的有关规定,了解他们的要求,知道他们的原则和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应实事求是地向对方反映自己的困难,说明要解决的问题,如果不符合对方要求,千万不要勉强,更不能弄虚作假。境外慈善机构在审查受助单位申请的同时,还要派人或全权委托义工做核实工作。义工们大多是内行,他们对内地情况非常熟悉,对教学、资助政策了如指掌。
二、签署协议,各抒己见。受助单位的申请一旦得到义工的认可,成功的希望就比较大。义工根据申请和考察情况,会直接推荐给慈善机构和捐资方。如香港有很多慈善组织,每个组织的要求不一样,协议内容和要求也不一样,因此受助方一定要认真阅读协议文本草案,在协议未签署前,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利益,把要说的话(意见、建议等)及时告诉对方,比如建筑规模、冠名名称、开完工日期、纪念牌(碑)置放位置的选择等。
三、执行协议,不折不扣。协议书签署后,各方一定要认真履行,不得随意或变相修改协议内容,违约在捐助工作中同样也是一大忌。
有关政府机构作为协议的监督方和执行方,在执行协议时要带感情、讲诚信、遵程序、长跟踪。落实协议监督方是仲裁人,执行方是第一责任人。协议各方只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才能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四、遇到问题,勤于沟通。执行协议中,难免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比如因天灾人祸和气候变化影响工期进度等,这时千万不要自作主张,或抱着侥幸心理,或用蒙混过关手法应付捐助方,必须本着实事求是,坦诚合作的态度,及时向监督方或捐助方反映,用协商的手法征得对方的认可。只有这样才能赢得捐助方的信任,才有利于双方的合作。
五、发生矛盾,协商解决。一个项目的建成需要各个方面的协作、配合和支持,在此期间,由于双方所处位置不同,区域文化不同,理解问题方式各样,所以偶发矛盾在所难免。发生矛盾后,要讲清原因、协商解决。
六、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捐助工作要主动加强与“非政府组织”管理部门的合作,自觉地接受其指导、监督。做到既要合理利用,又要防范引导。要坚持以我为主、顾全大局。要知道捐助方的情况,清楚其来龙去脉,千万不要因为局部利益而损害国家利益。
总之,应认真总结捐助工作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好做法,正确引导捐赠工作向多方面发展,使其始终保持科学、实效、可持续。要加强专题调研,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总结经验,逐步推广。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捐赠人的意愿,管好用好捐助资金,让捐赠人放心,受助者满意。要通过建立、健全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保证捐助人的善举得到善报,国家利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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