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务工作先驱张弼士
2012年NO.3 侨务回顾 作者:王明惠
张弼士(1841—1916)是清末民初著名的华侨实业家、外交家、教育家、爱国侨领、中国侨务工作先驱。张弼士18岁只身下南洋,白手起家,从工人做起,在南洋创办垦殖场、锡矿场、船务公司,经营银行、医药等行业。致富后,张弼士不忘祖国,以极大的爱国热情回国投资兴业,践行“实业兴邦”的救国理念,投资的范围涵盖农业、工业、矿业、商业、交通业、金融业、医药业等行业,对当时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与此同时,张弼士先后担任清廷驻槟榔屿副领事、驻新加坡总领事、商部考察外埠商务大臣、槟榔屿管学大臣,民国总统府顾问、工商部高等顾问、约法会议议员、参政院参政、广东总商会总理、全国商会联合会会长、南洋劝业会广东出品协会总理、中华游美实业团团长、全国华侨联合会名誉会长等职务,分别代表清政府和民国政府处理南洋华侨事务和侨商事务,竭诚维护华侨和华商的正当合法权益,成为跨世纪的侨务工作先驱。
一、为侨请命设领护侨
张弼士爱国爱侨之心源自于深沉的“家国意识”和华工经历。张弼士在青年时代就立下报国宏愿:“大丈夫不能以文学致身通显,扬名显亲,亦当破万里路,建树遐方,创兴实业,为外国华侨生色,为祖国人种增辉,安能郁郁久居乡里耶?”初到印荷巴城,他举目无亲,工作难找,得到过巴城大埔会馆的帮助,当过苦力、杂工,度过三年“出尽牛马力,换来猪狗食”的华工日子,对华侨在海外打拼受到的侮辱歧视感受尤为深切。张弼士致富后,印荷殖民政府以 “兴商辟地,增益税务,有功地方,礼遇甚隆,欲授以职”,被他婉辞谢之。人问其故,张弼士回答说:“吾华人当为祖国效力也”。然而,当清廷出使英国大臣龚照瑗问他:“现中国贫弱,盍归救国乎?”张弼士表示:“怀此志久矣!”1889年,张弼士致函山东登莱青道尹兼烟台海关监督盛怀宣,“请速设领事保护南洋各埠华侨,以免受荷、西殖民主义的虐待”,向清廷疾呼在海外设领护侨。
二、任清廷驻外领事管理侨民事务
1862年,在内外交困的背景下,清政府开始重视海外华侨的作用,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兼理招用华工事务。1901年,改为外交部,成为中国官方最早的侨务机构。1877年以后,清政府在海外设立领事馆保护侨民和华商,派遣官员、军舰到海外宣慰华侨,解除海禁政策,颁布法例,吸引侨资,发展民族工业,派遣专使,推动华侨教育,允许华侨回国参政议政。1893年,清政府废除“海禁”政策,对传统侨务政策作了较大调整。1892年,经过清廷驻新加坡总领事黄遵宪考察后,认为张弼士“智计过人,群相推重,足膺斯任”,由驻英国公使薛福成报请总理衙门,决定任命张弼士为驻槟榔屿副领事。张弼士在任职期间,“实心任事,安抚侨民,听断廉明,兴利除害”,受到华侨和洋人的称道。1894年,黄遵宪奉召回中国,龚照瑗以张弼士“久历南洋,熟诸情形,堪以暂未代理”为由,奏请张弼士代理新加坡总领事一职,获清廷批准。旋后张弼士被清廷正式任命为驻新加坡总领事。新加坡辖地更广,法讼益忙,张弼士“性慈祥,尤复精细听讼,务尽其辞,反复开导,从无抑勒,两造其甘。凡有利于侨民者,竭力振兴,有害于地方者,实心除革,恩威并济,洁己奉公”。新加坡又是“繁盛之区,五方杂处,侨民省份不一,易起猜疑,”张弼士“开诚报公,化除畛域,悉以是非为衡,莫不秉公办理,华洋口碑载道,无有异辞。举凡侨务,张弼士无不以身示范,甘当表率,”其以人为本,爱侨护侨之德,深得新马华侨的爱戴。至今在新马地区还保留有许多张弼士遗迹,寄托当地华侨华人对他的感思。
三、创办华侨学校发展海外华文教育
1904年,张弼士与戴春荣获清廷谕准,共同捐资在槟榔屿创办第一所华侨学校—中华学校,光绪皇帝颁赏“声教南暨”匾额及一套《图书集成》藏书。张弼士以南洋管学大臣身份主持挂匾藏书典礼,他在演讲中说到“国家以近来贫弱之故,皆由于人材不出;人材不出,皆由于学校不兴……况我等旅外埠,积有财资,眼见他西国之人,在各埠设立学堂甚多,反能教我华商子弟,而我华商各有身家,各有子弟,岂不可设一中文学校,以自教其子弟乎”,并即席捐了五万元兴学,捐常年经费一千二百元,获得众侨领的响应,在席上筹得十万元。张弼士出钱又出力,推动南洋华侨教育发展。槟榔屿中华学校的开办,对新、马华侨教育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继其后兴立了新加坡养正学堂、端蒙学堂、启蒙学堂、吉隆坡尊孔学堂、霸罗育才学堂,以及乐育学堂等八间华侨学堂,成为南洋华校的开路先锋,为南洋华侨教育发展奠定了基础。至今,马来西亚是全世界除中国(两岸四地)之外华文教育最为发达的国家,形成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大学的华文教育体系。张弼士不但在南洋首先出资创办中华学校,而且还为香港中文大学捐银10万两。在广东汕头购买楼房百余间,设置育善堂,堂产用于国内福利基金和资助外出学子读书的辅助经费。晚年还遗言捐助广州中山大学和岭南大学建校舍。其裔孙遵其遗嘱在岭南大学捐建“张弼士堂”。
四、发起成立中华总商会团结华商
在张弼士、黄遵宪、容闳、胡亚基等清廷驻海外外交官的推动下,晚清政府终于意识到海外华侨对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在外交家薛福成的提议下,于1893年废除了“海禁”政策,允许华侨回国置业投资。张弼士于1903年、1904年分别向清政府奏陈《振兴事务条议》、《招来华商振兴商务奏折》,提出“由商埠择其声望素之员,奏请特派考察外埠事务大臣,督办闽广农工路矿事宜,予以保护华商之任,周历各埠,切实开导,动之以祖宗庐墓之思,歆之以衣锦故乡之乐”。张弼士竭力帮助清政府形成招徕海外华商的政策,说服清政府相信华商的财富和能力可以报效祖国的经济建设,以图富民强国之路。1901年,清廷实行“新政”,训令各省督抚,延揽南洋华商,回国投资,兴办实业,赐予高官勋爵。张弼士声誉卓著,首当其选。1903年6月14日,慈禧太后、光绪皇帝召见张弼士,赏侍郎、三品京堂候补,俟设立商部后,交商部差遣委用,勉其招徕华商,振兴商务。1904年,张弼士回国述职,被清廷任命为太仆寺正卿并充商部考察外埠商务大臣。随后,奉命率商部官员到南洋考察商务,抵达新加坡时张弼士在同济医院召集各帮商人,劝说他们成立商会,并率先捐献三千元作为筹备经费,获得出席者支持,很快就招募了600多人入会。1906年,新加坡中华总商会宣告成立,张弼士被推举为总董。确定以“加强华商的沟通与团结,保护新加坡华侨的利益”为商会的宗旨,将华侨、华商联合起来,增强了华侨和华商的团结,密切了华侨和华商与祖国的联系。在张弼士的积极推动下,20世纪初,中华商会和中华总商会在海外纷纷成立,成为海外华侨社会的领导中枢,负责协调华侨社会矛盾,代表华侨社会对外交涉,保护华侨和华商利益。1910年,清政府邀请海外华商参加在南京召开的南洋劝业会,张弼士出任广东出品协会总理。在张弼士“实业兴邦”思想影响下,在其身体力行带动下,清末民初,海外华商纷纷回国投资,兴办实业。兴建了缫丝厂、火柴厂、铁路、电影院、戏院、巴士公司、电灯公司、百货公司、房地产等民族经济实业,促进了中国尤其是广东的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奠定了广东侨乡的发展基础。
五、设立公司接待所维护华商利益
1903年,张弼士向清廷上书《奏陈振兴商务条议》,指出:“南洋各埠多有华商出洋贸易,熟悉中外情形,尤深明于君国身家相互维系之意,虽侨居海外,心恒不忘故土,其忠爱悃忱,朝廷深为嘉尚,迭经谕令沿海各省,于流寓华商回籍时,设法保护。各埠华商人等,凡有事回华者,均责成省督抚饬,切实保护,即行妥定章程,奏明办理,倘有关津丁役,地方胥吏及乡里莠民藉端讹诈,即予按律严惩,绝不宽待。”1904年,张弼士任商部考察外埠商务大臣督办闽广农工路矿事宜,1905年,张弼士向光绪帝上书称:“迭面奉谕旨以华商出洋贸易咸有不忘故土之恩,尤宜切实保护。……惟查实沿海各埠关津复踏往往华商回籍,不无劣蠹役痞棍莠各色人等,藉端讹锁之弊,以致身家财产颠覆堪虞,言之殊堪痛恨。”身为清廷大臣“奉命任事,深感保护无方,且道里窎远,耳目有所不及。”为保护回籍华商利益,张弼士向社会发出布告,在广州市靖海路张弼士督办闽广农工路矿事宜总公司下设立接待所,遴派委员接待,示仰回华众商知悉:嗣后遇有此等情事,准其随时到总公司指名禀控,无论何色人等,一经密查属实,即行奏请地方官按律从严惩办,以儆刁风,而安商贾。除礼拜日不计外,每日上午十点钟至十二点钟,下午二点钟至四点钟,华商均可以来访,无论面诉或缮禀词,悉听其便,不拘礼貌,不尚虚文。张弼士还庄重承诺:“本大臣言出法随,端断不虚设。当择要详告或俟批示,决无延留”。以期达到“其旧有积习与夫胥役需索,种种弊端,犀利剔除,上下联洽,商务日有起色”的目的。张弼士既全力在南洋招徕华商,投资兴业,发展农工路矿产业,更竭力利用他的影响力和清廷赋予的权力,维护华商在国内的合法权益,体现出其拳拳赤子之心和深厚的爱国爱侨之情。-(作者系广东华侨博物馆馆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