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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肝沥胆为国 尽心竭力护侨
——何香凝先生与海外侨胞肝胆相照水乳交融
2012年NO.4 侨务回顾 作者:赵健

  何香凝是中国近代民主革命著名的女革命家、政治活动家和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她的一生,始终与追求国家独立、民族解放、人民民主紧密相连。新中国成立后,她更积极投入共和国的建设事业,成为民主革命中寻求社会主义道路的先驱者。在何香凝传奇的一生中,她始终与海外侨胞保持着紧密的血肉联系,通过广泛发动海外侨胞,大力支持中国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为中国人民的进步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她始终关心海外侨胞的生存发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为新中国侨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广泛联系海外华侨,积极推动民主革命和国家独立解放事业

  (一)充分发挥与华侨与生俱来的联系,积极发动侨胞为中国民主革命出钱出力。何香凝出生在香港一个富商家庭,她的家族亲戚中就有不少是海外侨胞,她与从美国归来的华侨青年廖仲恺结婚后,更与华侨结下不解之缘。婚后他们相继赴日留学,在日本期间,何香凝和廖仲恺经常参加中国留学生的爱国活动和集会,在一次集会中结识了孙中山先生,从此投身革命。他们“在留日学生中进行广泛接触和深入活动,开展了大量的联络及宣传工作”,“为壮大民主革命队伍和组建中国同盟会革命组织准备了条件”。孙中山先生认为,他们对同盟会的成立“多有力焉”。同盟会成立后,何香凝成为同盟会的第一个女会员。在此期间,何香凝和廖仲恺充分借助他们与海外侨胞的密切关系,积极发动华侨支持革命。何香凝曾回忆说:“孙中山叫我与仲恺、朱执信等联合写信给海外美洲等地华侨,向他们宣传推翻清王朝封建帝制的必要,海外华侨甚为同情,不久就寄了款来,赞助革命。”同时,也有不少华侨受到感召,回国参加起义。在黄花岗起义中牺牲的华侨烈士,其中不少就是何香凝的旧友。当孙中山在广州建立“中华民国军政府”后,为了发行公债,支持护法,落实孙中山将发行公债的重点放在海外华侨方面的指示,何香凝积极向美洲、南洋及港澳的侨胞劝募公债券。她还多次陪同廖仲恺赴日发行公债券,为支持护法运动做出了积极努力。

  在蒋介石叛变革命后,为了表示与国民党右派的彻底决裂,何香凝去国离乡,侨居国外,在此期间,她和海外侨胞结下深厚情谊。1929年,她离开上海经香港出国,从菲律宾到新加坡、柔佛、吉隆坡、马赛,抵达巴黎,寄居在巴黎市郊的里拉顿岛。此间,何香凝以画画筹集旅费和生活费,每张画几元,她竟筹足了两三年的生活费,可见海外侨胞给予了她大力支持。正如廖承志同志在《我的母亲和她的画》中回忆这段生活时所说,“爱国侨胞是敬重她的”。

  (二)全身心投入抗日救亡,充分发挥华侨力量支持团结抗战。“9.18”事变后,为了与全国人民共赴国难,何香凝毅然回国,投身到抗敌救亡的洪流中。1937年“八一三”抗战爆发时,何香凝积极组织救护、慰劳工作。她曾经回忆说:“所有备办救伤慰劳物品的费用,都是从民间募捐得来,上海各界人民和华侨都很热心,捐了很多款物来。我家房子都放满东西了。”

  1937年12月,何香凝迁居香港。在香港期间,何香凝奋笔疾书,发表大量政论文章,阐述对时局的观感,呼吁团结抗战,反对投降和分裂。同时,她积极支持宋庆龄组建“保卫中国同盟”,并担任该组织的中央委员,竭力为八路军、新四军筹款募捐。为了进一步在华侨中开展救国运动,何香凝与宋庆龄联名发表了《致海外侨胞书》,号召广大华侨发扬革命救国的传统精神,关心和拥护抗日战争,用实际行动继续给予抗战将士以各种援助。何香凝一直与各地华侨保持着广泛的联系,通过个人的各种渠道,经常寄发函电给海外华侨,谋求支援国内抗战。当时旅居英国的侨胞回忆,何香凝在海外侨胞中享有很高的声望,只要一提起“廖夫人”,老一辈的华侨都表示高度的崇敬。以何香凝的名义在华侨中募捐时,侨胞纷纷捐献出现金和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等各种物资,有的华侨甚至把身上穿的冬衣脱下来或把床上用的毛毯取来捐献。廖承志回忆,这时,何香凝“放手同海外华侨接触,从一九三八年到一九四一年间,她同大量的华侨见面,向他们宣传抗战,抗战就要支持八路军”。为了感谢侨胞对八路军、新四军的捐款,华侨每捐一笔款,何香凝就送一幅画。廖承志回忆说:究竟送了多少幅,也记不清。

  (三)坚决反对内战,为和平建国奔走疾呼。抗战胜利后,何香凝坚决反对内战,主张政治解决争端,积极推动和平建国。她与李济深联名发表《致海外同胞同志书》,揭露内战造成的混乱恐怖局面,号召海外侨胞反对国民党的倒行逆施,促请美国停止对独裁者军事上、经济上的援助。她呼吁大家“以坚定之立场,团结爱国和平人士,明是非,别善恶,作正义之呼吁”,“重新举行包罗更广之政协会议,组织名符其实之联合政府”。希望海外侨胞“作桴鼓之应,并起而作有力之支持者也”,号召海外侨胞“继续过去援助革命运动之光荣传统,为祖国之独立而贡献一切”。

  回首历史,何香凝在近代中国民主革命的各个历史时期,在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通过与海外侨胞联系,广泛发动侨胞,支持中国的革命事业和民族独立解放事业,在中国近代历史上谱写了一曲壮美的乐章。

  二、尽心竭力爱侨护侨,为新中国的侨务事业奠定坚实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何香凝受中共中央邀请回到北平,积极投身新中国的筹建工作。1949年10月,何香凝被任命为国家华侨事务委员会(后改为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从此,已年逾古稀的何香凝承担起了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管理华侨事务,协助中共中央、国务院研究制定侨务工作方针,做好为侨服务工作的重任。

  (一)对侨胞情真意切,做侨务亲历亲为。尽管已是七十多岁的老人,可何香凝很多事情依旧亲历亲为。就连当时华侨事务委员会的办公地址,也是她拍板选定的。在听了几位负责选址的同志介绍情况后,她亲自乘车到现场查看,当她看到北京北新桥王大人胡同东头一号大院时,高兴地说:“好地方,就是这里了。办公室和住家都可以在一起,晚上加个班都方便。”何香凝担任中侨委主任期间,严格履行职责,她坚持主持每周一次的中侨委会议,几乎从不缺席;她认真处理海外侨胞信函,要求“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她热情接待来访侨胞,耐心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据国务院侨办原副主任彭光涵回忆,他当时到何香凝家找廖承志汇报工作时,何香凝总是亲切地用广东话同他打招呼,问问机关的情况,问问有什么客人要见。何香凝对侨胞的真诚关心、爱护,赢得了侨胞的衷心爱戴,侨胞亲切地称她为“华侨慈祥的贴心人”。

  (二)积极建章立制,切实维护华侨及归侨侨眷权益。何香凝担任中侨委主任期间,正是新中国百废待举之际,也是新中国侨务政策逐步形成并不断完善之时。何香凝积极参与并主持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华侨权益的方针政策,在她建国后所发表的著述中,三分之一以上是关于侨务工作的。可以说,何香凝为新中国侨务政策的制定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首先,何香凝对华侨在中国革命历史中的贡献和作用给予了高度评价。何香凝于1950年元旦的新年广播,应该说是新中国侨务部门第一次比较全面地阐述自己的侨务政策的公开讲话。她在讲话中说:“侨胞们,你们在中国革命历史上,早有了光辉的记录。早在辛亥革命时代,侨胞出钱出力帮助革命,孙中山先生称华侨是‘革命之母’。到8年抗日战争期间,侨胞尽了最大努力支持抗战。在人民解放战争中,许多青年侨胞,尤其是从南洋各地回国的青年,积极地参加了战争,参加了土地改革和其他种种革命斗争。这些都是华侨对祖国的光荣贡献。”在中侨委第一次侨务扩大会议上,何香凝进一步阐述“在祖国解放以来,国外侨胞中所发展的爱祖国、爱人民、爱中央政府、爱毛主席的爱国主义,比之过去,更获得了本质的进步”。她认为,华侨“在国外积极地拥护国家的和平外交政策,增进了和侨居国人民的友谊,他们对侨居国与我国的经济贸易、技术和文化交流,促进我国与侨居国的友好关系有不少贡献。”何香凝对海外侨胞在现代中国各个重要历史时期的贡献进行了高度概括,给予了充分肯定。这充分体现了何香凝对海外侨胞的深厚感情,对海外侨胞贡献的深刻认识。这是对华侨贡献的评价基调,是中国制定侨务政策的重要依据。

  同时,何香凝主持的中侨委确立了维护华侨正当权益,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利的侨务工作方针。在全国人大一届一次会议上,何香凝发言时指出:政府必须考虑和制定有关华侨的各种政策,作为国家总的政策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在中侨委第一次侨务扩大会议上,何香凝提出,会议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研究和讨论“加强与国内外二千余万华侨、侨眷的联系,促进国外侨胞为保卫自己正当权益的爱国大团结。”“还应研究与讨论各项如何便利侨胞,福利归侨、侨眷的具体设施与事业。”在这新生的人民共和国刚刚诞生之际,何香凝就在1950年新年向海外华侨作广播讲演,她坚定地向海外侨胞表示:“我们要用各种办法,保护地方秩序,保障侨眷生活。”何香凝在各种重要场合详细阐述了华侨和归侨侨眷的独特性和特殊性,深刻阐明了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扶助回国华侨的重要性,确立了“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国内侨务工作总原则。这些方针原则在中侨委的工作中得到了具体体现。

  归侨及华侨学生的安置工作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内侨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接待安排大量受迫害回国的华侨,中国政府颁布《好好安置难侨,不让其流离失所》的通知。对于大量难侨回国,何香凝表示,“对他们长久接济不是积极的办法,如何组织他们参加生产,才是我们今后积极步骤”。正是在此思想指导下,中国政府创办了一系列华侨农场,这项举措在当时为接待和安置难侨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新中国实行土地改革之际,中侨委根据归侨侨眷的特殊情况,制定了详细的照顾政策。在中侨委为政务院代拟《土地改革中对华侨土地财产的处理办法》时,何香凝亲自主持常委会,对文件稿逐条逐句研究修改。为了争取侨汇,保障归侨侨眷的生活,何香凝还在向周恩来总理的报告中呼吁“国营银行的储蓄部门,特别照顾侨眷、侨生的特殊情况,务期做到保本保息。”她表示,我们要研究制定有利于华侨的符合实际的侨汇条例,达到公私兼顾和便利侨汇的目的。正是在侨务部门的大力呼吁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贯彻保护侨汇政策的命令》。为了帮助回国的华侨学生,在何香凝的倡议下,中侨委还积极推动在北京、广州、厦门兴办了三所归国华侨学生中等补习学校及多个华侨学生补习班,为帮助华侨学生顺利升学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外,中侨委还根据华侨、归侨侨眷的特殊性,推动相关部门在方便华侨出入境,保护华侨侨眷的选民权利,方便华侨学生升学、就业,鼓励华侨捐资兴办公益事业,放宽侨胞入关携带物品免税额,处理华侨婚姻纠纷等方面制定了诸多特殊政策。

  在海外侨胞面临困难和危险时,何香凝对他们表示深切的关心和大力的支持。新中国成立之际,一些国家先后出现对中国侨民的迫害,何香凝多次发表讲话,对迫害华侨的暴行进行严正抗议,呼吁各国政府尊重和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严正指出,“迫害华侨的种种罪行,是中国人民所不能容忍的”,号召“华侨团结一致,为争取他们的正当权益而奋斗”。这些举措,充分体现了何香凝对海外侨胞的深切关怀,同时也构建了处理海外华侨事务的主要模式,为后来所广泛借鉴。

  (三)号召归侨侨眷投身新中国建设,引导海外侨胞回国投资。何香凝通过各种途径满腔热情地向海外侨胞宣传介绍新中国的建设成就,积极推动华侨对新中国的认同和支持,“使侨胞深刻地认识到,我们国家的伟大与强盛,使国外侨胞在爱国基础上的团结,益臻巩固”。她说,我们热烈诚恳地欢迎海外华侨,发扬革命的传统,加倍地帮助祖国,参加新中国建设的伟大光荣的事业。她认为,组织归侨侨眷参加生产,招致侨资回国参加建设,都是关系到国内外华侨、特别是国内侨眷、归侨生活的大事,是侨务政策的另一个基本而又长远的方针。在全国人大一届一次会议上,她发言说,国家除了继续辅导华侨回国参加工业生产外,欢迎华侨在国内各地开发山林荒地,种植农场,开办牧场,并欢迎华侨大量兴造房屋和兴办文教事业。这样做对华侨是有利的,对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是有帮助的。为了号召华侨回国投资,她在向周恩来总理汇报时专门提出:“拟用招股办法,经营种类,如矿业、建筑、树胶、糖业等,应分别详细列明,任人选择”,“至于股份额不宜过高,使各阶层华侨及港、澳等处商人亦有能力投资。”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先后成立了福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侨投资公司,这些企业成为吸引华侨投资的重要平台。中国政府还相继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和方便华侨回国投资的政策,如《华侨申请使用国有的荒山荒地条例》、《华侨投资于国营华侨投资公司的优待办法》,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是对吸引海外投资的有益尝试,为改革开放后大幅引进境外投资积累了宝贵经验。

  何香凝还在各种讲话中呼吁国外侨胞,从各方面来推动和平解放台湾,为早日实现祖国的统一大业而积极努力。

  (四)呼吁侨胞加强团结,鼓励侨胞与当地人民长期友好相处。何香凝呼吁侨胞自身加强团结,据理据法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对于侨胞与当地人民的关系,她说:“华侨在海外,尤其是南洋各处,早已与当地人民建立了和平友好亲密的关系。”“我们应该珍惜它,爱护它,发扬它。”她希望海外侨胞“遵循我国的和平外交政策,自觉成为祖国和平友好的使者,更加发扬光大与侨居国人民的传统友谊,促进与侨居国人民的文化合作与经济合作”。她要求海外的侨胞“不参与当地政治纷争”,“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法律”,要在侨居国做守法、模范的侨民,要学习所在国的文字,以便直接和侨居国人民交流感情,学习侨居国人民的优点和长处。 “凡是有益于祖国和所在国增进友好关系的事情就应当努力去做,凡是对祖国和所在国增进友谊有害的事情就尽量少做,不做。”何香凝还希望海外侨胞“发扬兴办文化事业的优良传统,使华侨的文化教育工作长期为华侨服务。”对于中国与印度尼西亚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签订条约,她表示热烈祝贺,认为这体现了我国保护华侨正当权利和利益及不干涉当地内政的一贯政策,我国深切照顾华侨切身利益和自愿选择国籍的民主精神。时过半个世纪,何香凝提倡的这种民族间平等、和平友好相处的精神,依然值得我们学习和提倡。我们当前鼓励海外侨胞融入主流社会,努力成为“好公民”、“好居民”,正是这一精神的延续和发展。

  何香凝的各种著述和讲话,全面阐述了新中国侨务政策的基本方针,为此后各项侨务政策的制定敲下了定音锤。何香凝领导下的中侨委通过积极努力,加深了广大海外侨胞对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了解和热爱,促进了海外侨胞的团结,为新中国营造有利的国际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调动了广大归侨侨眷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热情,维护了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回顾何香凝先生的一生,她始终与海外侨胞保持着紧密的联系,始终对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怀着真挚的感情,始终维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始终积极推动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为国家民族尽心竭力。如今,尽管世事变迁,但何香凝对侨胞的热爱、关怀和重视,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她在任时确立的正确的侨务工作基本方针和原则,依然值得我们继续遵循。-

  (作者系国侨办政法司理论研究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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