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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海外侨胞安全保护工作
2004年No.4 侨务评说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外交往飞速发展,国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及中国驻外使领馆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较好地处理了各类危及中国境外人员和机构安全的重大事件,有效地维护了我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看到,中国对公民、企业出境前后的安全教育、管理、预防及处理涉及中国公民案件的机制和手段仍比较滞后,难以适应形势发展和要求。为此,我们要加强安全保障措施,切实解决问题,消除各种隐患。

  7月19日,国务院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加强中国境外人员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周永康和国务委员唐家璇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关于加强中国境外人员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防范意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切实保障中国境外人员和机构的安全。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办事、处置果断的方针,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外交涉力度,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内部防范机制、工作协调机制和法律法规保障机制,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外交的、法律的手段,避免或减少危害我境外人员和机构安全事件的发生,及时果断处置突发事件,尽可能地减少我人员生命财产损失,切实维护我国家利益和公民权益。

  侨务部门要坚决贯彻会议精神,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境外工作人员和机构以及出境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安全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制定相关措施,切实维护好我境外人员和机构以及海外侨胞的安全。要以预防为主,加强安全保护的教育和培训,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增强派出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及时配合有关部门向海外侨胞传达安全信息;教育和引导海外侨胞遵守当地法律,与当地人民友好相处;引导海外侨胞及社团加强与我驻外使领馆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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