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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新常态新要求开创侨务工作新局面
2015年第1期 侨务评说 作者:裘援平

  侨务工作作为党和国家一项长期性战略性工作,始终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按照中央对侨务工作的新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推进各项事业。

  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助力实现中国梦

  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第7届世界华侨华人社团联谊大会代表时再次指出,“团结统一的中华民族是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的根,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是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的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的梦。”并强调“共同的根让我们情深意长,共同的魂让我们心心相印,共同的梦让我们同心同德,我们一定能够共同书写中华民族发展的时代新篇章。”这一重要论述,高度概括了华侨华人与中国梦的关系,突出强调了侨务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作用,进一步指明了侨务事业在实现中国梦进程中的重要使命。我们要更好地发挥海外侨胞服务国家和平统一大业方面的独特作用;要支持海外侨胞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中外人文交流,为发展中国与住在国人民友好交流合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要在凝聚民族复兴共识的基础上,鼓励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积极投身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深化周边区域合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作出新贡献。

  二、贯彻全面深化改革精神,推进政府侨务部门转变职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指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中有不少改革举措涉及侨务工作各领域,对各级政府侨务部门提出了新要求。各级侨办要加强侨务工作顶层设计,转变在侨只言侨、侨务就是活动的惯性思维,按照建设法治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更加注重履行政府部门统筹协调、整体规划、政策指导、法规制定、基础建设和公共服务职能,积极完成和配合全面深化改革相关任务,建设国内国外、覆盖广泛、功能齐全、力求普惠的侨务工作组织网络、长效机制和基础平台,努力完善为侨服务体系。

  三、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神,加强侨务法治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涉侨利益保护任务,并首次提出要“依法维护海外侨胞权益”,这进一步强化了宪法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赋予政府侨务部门依法保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权益的重要职责,强化了侨务工作法治化和权威性,为政府侨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侨务筑牢了基础,创造了新机遇,提供了新动力。一是完善涉侨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国家层面保护华侨国内权益立法工作,积极研究修订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二是推进涉侨法律法规政策的有效实施,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依法护侨工作;三是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法治教育培训,鼓励涉侨社会组织依法参与社会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兴办公益慈善事业。

  四、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服务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也是我们做好相关工作的重要前提。中央还先后提出创新驱动、“走出去”、“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各级侨办要增强为国家和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扩大对外开放服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海外侨胞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广泛的商业网络和人脉资源、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等优势,改进引智引资工作,并重视可持续开展的长效机制建设,特别是要找准为国家和地方大局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有限的人力财力资源用在刀刃上,用在国家最急需、侨胞最渴望的事情上,实现精准发力。要整合利用侨务资源,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重点配合国家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着力打造由侨务部门主导的引资引智平台体系、侨商产业聚集区和海外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园等示范带动和辐射力强、内外综合效应好的工作平台和机制,形成更多海外人才和侨商资金“洼地”,建设新型侨务经济科技工作体系。以实质性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为重点,发挥侨务工作既能“顶天”、也能“立地”的特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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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执行编辑|王 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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