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侨务评说   > 正文

强化职责 优化服务 打造国内为侨公共服务体系
2016年NO.2 侨务评说 作者:郭 芮

  近日,国务院侨办出台了《国内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国务院侨办继去年召开国内侨政工作会议之后,推动优化政府侨务部门服务职能,提升国内侨政工作法治化、系统化、规范化水平的又一重要举措。

  当前,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政府侨务部门不论是工作职责、工作手段,还是面对的工作对象,都处在重要的调整窗口期。一是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是大趋势、主方向。牢牢把握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必须着力把服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和改进为侨公共服务,寓管理、教育、维权、引导、运用于服务中,更好地满足侨胞和归侨侨眷公共服务需求。二是海内外侨情发生结构性变化。大批华侨华人专业人才回国(来华)发展,新侨和新海归日益成为归侨的主体,成为参与国内建设发展和推进创新驱动的重要力量。国内侨务工作对象和范围不断扩大,涉侨群体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必须着力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机制,丰富服务内容,构建全面覆盖和有效服务的工作体系。三是侨务工作发展动力转换。现阶段,侨务工作面临如何凝聚侨心侨力同圆共享中国梦的重大课题。更好地调动发挥侨务资源服务党和国家内外大局,必须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实现侨务工作由以侨务部门为主向侨务部门和侨界及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转变,加强政府侨务部门的统筹协调职能,更好整合力量,扩大为侨公共服务供给。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意见》提出,要围绕政策法律、涉侨事务、侨界民生和事业发展等四方面服务内容,落实政府为侨公共服务责任,提升为侨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凝聚侨心侨力服务国家大局。在具体工作部署上,要以开设一个涉侨行政服务窗口、打造一个为侨服务综合平台、建立一个为侨服务互联网络,完善一套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为重点,形成相对统一的组织框架和工作体系。实现到2020年,在国内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聚集度较高的区域,初步建立广覆盖、多层次、系统化、长效能的国内为侨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国内涉侨群体切实享有便利、高效、贴心的公共服务。

  贯彻落实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必须紧紧围绕政府关切、侨胞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中心,突出重点,加强引导,切实发挥国内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功能作用。一是要加强法律政策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切实加强涉侨政策研究和部门工作协调,准确把握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有别于国内其他居民的特点和需求,本着平等保护、适当照顾的原则,针对华侨回国定居、身份证明办理、办理民商事务等侨胞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推动规范和简化办事程序,为他们提供更加公平、便利、高效的公共服务,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二是密切联系侨界群体,更好凝聚侨心侨力。加强基层为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畅通联系服务渠道,建立健全面向更多工作对象、全天候实时互动网络和工作平台机制,进一步密切各级各地政府侨务部门与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的联系和感情,更好地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送到他们身边,使他们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的获得感。三是营造创新服务环境,助力海外人才回归。加强园区、校区侨务工作,打造华侨华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推动政策协调和综合集成,聚集创新创业资源,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就业创业提供政策支持、事业扶持、生活保障等公共服务,以优质的服务环境,营造引得进、留得住、能发展的良好氛围,服务国家人才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出 版:《侨务工作研究》编辑部
主 编:董传杰
副主编:田 莉
编辑部:姜红星 王 振 王建国
本期执行编辑|王 振
美术设计/版式设计|陈 悦
刊 号:ISSN 1672-8831
    CN11-4111/D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35号《侨务工作研究》
    编辑部
邮 编:100037
电 话:010-68320141
      88387581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侨务工作研究》编辑部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