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开展“侨法宣传月”推动依法护侨
2004年No.5 侨务与法
各地侨办
自7月份全国掀起“侨法宣传月”活动以来,各地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涌现热潮,从而推动了侨务法制建设和依法护侨工作。
一、增强护侨氛围
1.各地有关领导亲自参与
许多地方政府、人大有关领导通过在报纸发表文章或在电视台发表讲话、直接到宣传咨询活动现场等方式,宣讲贯彻《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讲解法律条文,提出对本地宣传贯彻的要求。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佑卿在《湖南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认真宣传贯彻新侨法,努力推进依法护侨工作”;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世群在《四川侨报》发表文章“加强侨务法制建设,做好监督工作,依法维护侨益”;四川省副省长黄小祥发表文章“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义明、副省长邵琪伟、省政协副主席管国忠等亲自出席并视察云南省和昆明市“侨法宣传日”活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庆槠、副市长王小玲、市政协副主席傅汉洵出席市侨法宣传咨询会,并听取市民意见。太原市委副书记郭振中、市委常委张贵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先元、副市长荣彤、市政协副主席袁实等不仅亲自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还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问题。
2.广泛吸收“五侨”之外涉侨部门学习宣传《实施办法》
上海市“五侨”举行侨法宣传活动,除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培生、市政协副主席俞云波等出席,还邀请上海市公安局、房地局、落政办、劳动社保局、工商局、教委、医保局、计生委、民政局等部门参加。陕西省涉侨部门召开学习《实施办法》座谈会,吸收省公安厅、劳动保障厅、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建设厅、法制办、西安海关和在陕新闻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
3.宣传手段多样,形式生动活泼
为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办法》,各地都动用了多种宣传手段,结合本地特点,开展生动活泼的宣传学习活动。湖南省外侨办赶印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汇编》2000册,编辑侨法宣传专刊3000册,分发到省、市、县分管侨务工作的领导及涉侨部门和单位;组织侨务干部到长沙宗教干部培训班宣讲侨法和侨务政策;借助各种媒体报道侨法学习情况:湖南日报、湖南电视台、长沙晚报、中新社湖南分社等媒体都报道了侨法宣传情况;娄底市电视台将侨法缩编为条文,滚动播放4天,还在《娄底日报》刊发侨法宣传专版;乡镇电影队制作侨法宣传幻灯片带到乡村进行宣传;在招商引资活动中向侨商发放宣传专刊;出墙报301期、召开各种形式座谈会83场。他们还把侨法宣传与华侨捐赠项目考察、侨界义诊、侨务调研、侨眷聚会、侨务信访、办复人大代表提案等结合进行。黑龙江省“四侨”举办培训班,重点邀请全国人大华侨委法案室主任、法学博士毛起雄作侨法知识讲座,全省涉侨干部100多人参加。哈尔滨市外侨办在归侨侨眷较多的部门集中、重点宣讲,其他部门分散宣讲;牡丹江市外侨办结合归侨侨眷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重点宣讲。大庆市“四侨”部门联合举办培训班,系统讲解侨法知识;市侨联利用主席办公会、常委会和全委(扩大)会,以会代训学习侨法。浙江省也邀请了毛起雄作辅导报告,共400多人参加听讲。杭州市“五侨”联合举办侨法知识竞赛,在《杭州日报》刊登50多条竞赛试题,吸引社会各界参赛。宁波市对参加侨法培训的人员进行答卷测试,参赛的13个代表队中鄞洲区、奉化市和市侨联分别以99分、98.5分、97.6分获前3名。上海市杨浦区出了20多块黑板报,以简单易懂的文字和图画向市民宣传;闸北区把宣传咨询与纳凉晚会结合,吸引了数百名归侨侨眷和社区居民参加。
二、探讨落实重点
各地为保证《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努力探讨在组织实施中涉及到的重要问题。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少存在省会侨界学习侨法座谈会上指出:要针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方面的调研,及时研究制定与侨务法律法规相配套的政策、规章,推动侨务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广东省副省长汤炳权在讲话中说,要抓住华侨、归侨侨眷最关心的问题制定规范性文件予以施行。如尽快完善对华侨捐赠物业的管理,抓紧修订《广东省拆迁城镇华侨房屋规定》,争取早日报请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施行。广州市人大侨工委、市侨办召集市地税、人事、公安出入境、教育、国土房管、海关等十多家涉侨政策部门,就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具体条款进行沟通、研讨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对新增条款,如华侨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离职费发放及相关劳动关系的处理、社保医保中新情况处理等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实施意见;对过去贯彻《实施办法》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如减免税、外汇兑换、回国定居、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程序进一步明确。福建省侨办邀请省直有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召开座谈会,请省民政厅、国土资源厅、教育厅、人事厅、公安厅、建设厅等就归侨侨眷出入境待遇、华侨农场土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劳动就业、归侨侨眷最低生活保障、侨房拆迁、三侨子女就读学校等方面执行情况和遇到的问题沟通情况,研讨办法,并表示一定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贯彻执行好侨务法规。厦门市叶重耕副市长讲话谈到:要充分利用厦门市享有立法权的优势,研究制定、修改与《实施办法》相配套的政策、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促进侨法的贯彻实施。
三、加大执行力度
为保证侨法的贯彻实施,各地认真研究如何加大执行侨法力度并已初步采取了一些措施。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侨联主席林兆枢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久合等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北京市朝阳区、海淀区、顺义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望京科技园区进行了为期7天的执法检查。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中鲁带队对沈阳市侨法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分别听取了市侨办、教育局、劳动局等市直单位和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沈飞公司等单位贯彻落实侨法的情况汇报;走访了侨属企业;召开了归侨侨眷代表座谈会和部分侨资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征求他们对依法护侨工作的意见。湖南省外侨办主任刘莲玉,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报告侨法实施情况时谈到:要进一步创新维权护侨的工作机制,针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所涉及的重点和敏感事项,在“五侨联动”机制的基础上,尝试建立包括劳动、人事、财政、工商、税务、公安、法院等部门参加的省维权护侨联络协调小组,探索维权护侨工作的新途径;进一步重视侨务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依法护侨的实际需要,健全县以上各级侨务工作机构,切实提高侨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福建省侨办副主任卢圣鑫要求各级侨办要把抓好侨务信访工作和学习贯彻《实施办法》结合起来,一并部署落实,集中力量对侨务信访案件进行梳理,抓紧办结,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一些归侨侨眷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要加大对实施侨法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力度,善于运用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工作职能,把有关部门的力量组织起来,共同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省“五侨”在省人大侨委牵头下,对重大案件组织执法检查,妥善处理一批侵权涉侨案件,以扩大依法护侨的影响力。山东省济南市侨办主任王晓霞提出,多年来市侨办协调工商、公安、教育、房管、拆迁、民政、劳动、税务等有关部门建立了“依法护侨联席会议制度”,在维护权益、适当照顾等方面较好地解决了一些难点热点问题。今后要继续发挥这方面的优势,协调解决新情况、新问题,重点是房屋拆迁、兴办企业、扶贫帮困等热点问题。新疆阿克苏地区侨办、侨联积极与地区依法治阿办公室联系,继去年把《保护法》列入地区“四·五”普法计划后,今年又把《新疆实施<保护法>办法》列入“四·五”普法计划。山西省太原市市委副书记郭振中要求把贯彻侨法纳入各单位主要工作。最近,太原市侨办、侨联在做好《实施办法》的宣传活动的同时,经过调查研究,与市中旅集团有关部门协商,把8名归侨侨眷特困人员安排到中旅上班。
目前全国各地宣传贯彻《实施办法》活动正在深入扎实地进行,以此为契机我国侨法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归侨侨眷利益将更好地得到保护,广大侨胞的积极性将更大发挥出来,侨务工作一定会在为侨服务和为祖国经济建设与统一大业服务方面取得更大成绩。
(崔酉年据各地侨办及通讯员来稿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