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侨务法治建设 做侨务工作的“实干家”
2017年NO.2 侨务综述 作者:郭军
加强侨务法治建设,依法履职维护侨胞权益,既是政府侨务部门贯彻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宪法》“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的明确要求,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侨务战线的同志“当好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贴心人,成为侨务工作的实干家”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各级政府侨务部门必须强化“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提升法治素养,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改革创新,推动侨务工作科学发展。
一、侨务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党的政策是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法律是党的政策的规范化、制度化。侨务工作必须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积极作用,顺应世情、国情和侨情的变化,针对广大侨胞日趋多元的利益诉求,把党的为侨服务方针落实为具体的利侨惠侨政策举措、上升为法律法规。做好新时期侨务工作,必须加强法治化建设,关键是建立健全法治基础,不断推出涉侨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政府侨务部门依法履职尽责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树立执行法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就是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切实依法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权益。
二、侨务工作必须纳入法治轨道
全面依法治国要建设法治政府,即依宪施政、权责法定、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侨务工作千头万绪,涉侨部门林林总总,政策性强、敏感度高,需要通过立法明确政府侨务部门的行政职责和权限,明确各涉侨部门的职能与分工。政府侨务部门是办理侨务的机构,既不具有行政立法、行政处罚权,也没有司法审判、强制执行权,若要做好维护国家利益和侨胞权益工作,只能也必须以法制为依据和手段,以宪法法律为活动准则,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即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侨务工作。首先要不断推动涉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其次,要在法律授权的前提下履职尽责,将法律依据和法定程序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部署工作、组织活动应当于法有据、有章可循。还要规范涉侨行政行为,完善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侨胞的监督,在法治轨道上创新发展各项侨务工作。
三、侨务干部必须知法懂法守法
侨务工作不能仅靠行政命令、行政手段推动和办理,而是要遵循市场规律,了解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自觉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习惯,牢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被追责的铁律。这要求侨务工作者必须树立法治观念,学习掌握法治知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首先要知法懂法。侨务工作者必须知道什么是法,法有什么作用,法有几个层级,法与政策有何不同,涉侨法律有多少以及都有哪些规定,不要以为这只是法律专业部门和专业人员的事情。其次要依法用法。做事情、搞活动一定先明确法律规范有何要求,规则是什么、底线在哪里,少一些“大概其”“差不多”、不再有“原来就”“一直是”等不精确、不严谨、不积极、少担当的说法和做法。要精确严谨,严格区别国内国外侨务工作的不同,准确区分华侨华人身份的差异,精确区划不同地区工作举措的差别,特别是海外涉侨工作,必须做到既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又遵循我国批准签署的相关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尊重海外侨胞住在国法律和习俗。再就是要普法守法。推进侨务法治建设需要在全社会,特别是侨界营造“知侨懂法”的良好氛围。要加强涉侨政策法规的宣传,建立有效的普法机制和平台,让更多的相关部门、广大侨胞和社会公众知侨法、懂侨法,特别是要把法所体现的党和国家对侨胞的关心关爱送到侨胞的身边、心里,为侨务法治建设的推进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侨务工作者还要牢记与侨交往的纪律底线,接受组织的监督,切实提升为侨服务的实际水平。
四、维护侨益必须法治德治并重
习近平总书记近期指出,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侨务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广大侨胞的理解和支持十分重要,侨务法治建设同样需要德法并重,依法护侨和真心爱侨兼顾。要将实施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同凝聚侨心侨力同圆共享中国梦的主题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依法护侨,又要充分考虑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的身份特殊性,对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给予一定照顾,同时要引导侨胞依法理性主张自己的利益诉求,遵守当地的法律习俗,见利不忘义,守法讲诚信,统筹好情与法、德与法的关系。
各级政府侨务部门,要以侨胞贴心人的态度加强涉侨立法,完善涉侨政策,想侨胞之所想,急侨胞之所急;以实干家的精神去贯彻侨法,宣介侨法,深入推进侨务依法行政,切实加强侨务法治建设,坚持依法维护侨益,最大限度地凝聚和发挥海内外中华儿女的智慧和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系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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