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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全球华侨华人十大新闻揭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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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全球华侨华人十大新闻揭晓

  中国侨网联合中国新闻网评出“2013全球华侨华人十大新闻”,按事件发生的时间排序依次为:

  1.加拿大2013年省选华裔参选创新高。加拿大卑诗省22名华裔候选人参选;安省自由党4名华裔候选人在同一届省选中出战。

  2.中国出台系列政策便利华侨华人入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开始施行。

  3.英国边境署搜捕非法移民。为抗议“歧视性执法”,伦敦唐人街于2013年10月22日举行了3小时罢市,英国内政部随后与华人社区会面以解决冲突。

  4.第七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2013年9月7日在青岛召开,聚焦“中国梦”。

  5.第十二届世界华商大会2013年9月25-26日在四川成都举行,时隔12年再回中国,也是首次选址中国西部。

  6. 2013年10月11日,南非西罗町唐人街举行了“中华牌楼”剪彩仪式,这是非洲竖起的首座“中华牌楼”,南非总统祖玛出席剪彩仪式。

  7.美国爆发史上最大规模华人示威,抗议ABC辱华言论。这是美国立国200多年来,参与城市最多、响应范围最广的一次华人抗议行动。

  8.2013年12月2日,第九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在京召开,习近平等出席开幕式。国务院侨办主任裘援平在会上宣读了《中国侨联、国务院侨办关于表彰中国侨界杰出人物和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的决定》。

  9.阿根廷数十家华人超市遭哄抢,中国外交部启动应急预案。

  10.法国华人发起万人签名,争取周日营业权和工作权。

  (中新社)

  广东省侨办推动省内院校

  与海外华校交流合作见成效

  近年来,广东省侨办充分利用侨务渠道,积极推动省内院校与海外华文学校的交流与合作,深入开展推动汉语和中华文化国际推广活动,为提升广东教育的国际影响力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经广东省侨办牵线搭桥,共促成省内70所学校与14个国家的67所华文学校(华教机构)缔结友好(姐妹)关系达100对次。省侨办促成一批省内院校与海外华文学校合作办学,华南师范大学与印尼棉兰亚洲国际友好学院开展“2+2”合作办学,自2008年起为该院培养了115名高素质的汉语国际教育人才;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与印尼泗水开明联谊会合作开办东方舞蹈培训中心,开办仅一年半时间,就先后派遣4位国内优秀舞蹈教师赴外任教,为13个班级200多名学员创作排练了三十余个中国民族民间舞蹈及中国古典舞蹈。

  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等分别在印尼棉兰亚洲国际友好学院、崇文中小学,印尼泗水新中三语学校、崇高基督教学校,印尼万登八华学校建立了实习基地,为学校间的交流合作建立了长效机制。

  广东省侨办与省内相关院校合作,共同举办以华文教育、师资培训和中华才艺传承为主题的培训班,以及海外华裔青少年对广东省学校的了解,使广东省学校在海外的知名度得到提升,对吸引华裔学生到广东留学产生了积极作用。

  (广东省侨办)

  “侨爱广西”援助计划启动

  对贫困县区实施民生援助

  2013年12月,广西自治区侨办在南宁启动“侨爱广西——医疗、教育、养老、农业”援助计划,鼓励和引导海外侨胞和有关专业机构对自治区部分贫困县区在重点民生工程领域实施援助。

  该援助计划由海外侨胞牵线,得到海内外有关慈善组织的支持,与自治区侨办共同推进,采取“国际公益款项和社会扶贫资金补助一点、爱心企业让利一点、地方政府配套一点”方式进行。其中医疗援助项目主要由中国人体健康科技促进会牵头,联合国低碳基金补助一点、德国西门子公司让利一点,向受助县提供医疗项目援助资金,为自治区贫困县区的县级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配置先进实用的医疗设备。

  此外,该援助计划还利用部分侨资侨力和其他国际公益款项,向受助县提供专项援助资金,促进教育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无偿向受助试点县捐赠价值200万元的医疗健康养老监护系统等。自治区侨办主任冯祖华表示,今后广西将探索成立“侨爱广西援助计划促进会”,确保该项目快速、高效地实施。

  (广西区侨办)

  福建省修订华侨捐赠

  兴办公益事业表彰办法

  为鼓励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对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表彰办法进行修订。华侨捐赠款物累计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不足500万元的,以省人民政府名义授予“福建省捐赠公益事业贡献奖”奖匾和荣誉证书;捐赠款物累计折合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不足1000万元的,以省人民政府名义授予“福建省捐赠公益事业突出贡献奖”奖匾和荣誉证书;捐赠款物累计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授予“福建省捐赠公益事业特别贡献奖”奖匾和荣誉证书,同时以省人民政府名义在其捐建的主要建筑物上立碑及举行有关仪式,但应事先征得捐赠者的同意。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不再对侨捐项目进行立碑表彰。

  新施行的《福建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表彰办法》所确立的表彰标准与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表彰办法的精神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注重精神嘉奖,获得好评。-

  (福建省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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