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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确处理社区侨务工作若干关系的思考
2011年NO.5 研究与探讨 作者:许友滋

  在2011年2月19日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总书记就当前加强社会管理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八点意见,其中一点就是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按照总书记的要求,社区侨务工作只有切实融入社区工作中来,才能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侨胞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更好地凝聚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力量,参与支持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社区侨务工作日益成为夯实侨务工作基础、延伸侨务工作触角的必然要求,成为侨务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创新社会管理重要部署的关键举措。

  加强社区侨务工作,创新侨界群体的社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协调配合,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结合各地侨办的工作经验和存在的一些问题,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关系:

  一、正确处理社区侨务工作和社区其他工作的关系

  随着政府社会管理重心不断下移,社区已逐渐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共同体和人居的基本平台。社区工作纷繁碎杂,条块重叠,是各个系统各个部门工作最终的落脚点,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针尖所指即是各个基层社区。侨务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部分,必然要将工作触角延伸到社区,依托社区开展为侨服务工作。有的同志认为,要求社区承担起侨务工作任务是在给社区压担子、添负担,影响社区其他工作的开展。从某种意义上说,开展社区侨务工作确实要给社区布置任务,增加工作。但要认识到广大侨胞也是社区的一员,为侨服务本身也是为社区居民服务的一部分,做好了为侨服务,许多工作举措和工作模式都可以套用到社区其他居民身上,从而更好地为全体社区居民谋福祉。许多侨务工作做得好的社区,在其他工作方面也都十分出色,成为各个工作领域的全国先进,可见它们之间是一个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

  同时,还应充分认识到,生活在社区的广大归侨侨眷和居留在国内的海外侨胞不仅是社区公共服务的对象,同时也是参与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发展社区文化的独特资源。随着社区侨务工作对象人数持续增加、素质不断提高、对外联系更加广泛、作用日益显现,社区侨务工作的意义更加突出、工作空间更加广阔。加强社区侨务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参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在近年来的工作中,各级侨办也在有意识地将更多的资源、资金和力量放在社区中,通过开展专项活动、阵地建设等方式参与、支持社区工作,成为社区总体工作中一股有益的补充力量。只有站到这样的高度上来,充分认识社区侨务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摆正位置,找准定位,才能更好地促进社区工作各个方面协调推动、共同发展。

  二、正确处理社区侨务工作和基层侨务工作的关系

  有的同志认为,基层侨务工作就是扶贫救困,都是头疼的难事、麻烦事,把它们都放在社区做了,就都没事可干了。这也是十分偏颇的思想。社区侨务工作是基层侨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可以说是最主要的部分,但社区侨务工作不是基层侨务工作的全部。两者之间是一个相互交织、相互依托的关系。

  在基层,帮扶贫困归侨侨眷不仅要从解决个案入手,依托社区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通过点点滴滴的努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更要借助行政手段,争取将政府惠民政策真正覆盖到侨这个群体,通过行政措施,将困难归侨侨眷遇到的问题放到体制中来解决,使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些地方侨办的同志把开展社区以外的侨法宣传,把政府财政对困难归侨的补助、侨务信访工作等都作为社区侨务工作的内容,这是对社区侨务工作内涵和定位把握不准,对开展工作的主体和手段认识不清,把基层侨务工作和社区侨务工作两者混为一谈,这就容易用其中一项工作覆盖另一项工作,造成工作的片面性。

  在工作实践中,各地侨办开拓思路,借助社区侨务工作的平台,不断拓展国内侨务工作的内涵,创新举措,创造了很多很好的经验。广东省侨办针对本省城乡发展不平衡,在大中城市密集区域之外还存在着大量的农村群落,归侨侨眷众多遍布城乡的特点,突破了城市社区的内涵,提出了“大社区”侨务的观念,将传统的基层侨务工作和带有现代社会管理色彩的社区服务理念进行整合,强调人本精神,运用科学的管理理念和现代化的服务方式,推动全省城镇和乡村为侨服务工作。福建省侨办指导基层侨办,针对出国务工人员留守儿童管理问题,想侨之所想,急侨之所急,建立了留守儿童管理档案,根据其不同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活动,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不仅帮助在外打拼的乡亲解除了后顾之忧,同时维护了社区和谐稳定。这些例子都说明了,只有把社区侨务工作放到基层侨务工作总体中来谋划和推动,社区侨务工作才能得到更大的发展,更加符合侨胞的需要,另一方面,基层侨务工作也必须充分依托社区侨务工作的平台、阵地,整合各方资源,才能有更大的作为。

  三、正确处理基层侨务部门和街道社区管理部门的关系

  有的同志有疑虑,开展社区侨务工作是不是要基层侨办把手伸到街道社区,干预街道社区的工作呢?侨办工作人员与街道社区专(兼)职侨务干部之间是一个什么关系呢?事实上,基层侨办与街道社区应该是一种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关系。

  基层侨办要通过加强对街道社区侨务工作的指导,协调街道社区和辖区各单位共同做好侨务工作。四川省侨办针对本省实际,按社区所辖区域社会功能或职能定位确定不同的社区类型,在指导各个社区做好为侨服务工作的基础上,要求社区把重点放在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上,引导归侨侨眷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和社区公益活动,构建和谐社区;企业社区则把重点放在发挥归侨侨眷聪明才智,提高企业效益上;高校科研院所社区重点在于鼓励归侨侨眷参政议政,以应用科学理论为教学、科研工作做贡献上,使社区侨务工作更有针对性。

  基层侨办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社区,不仅仅是要支持推动社区侨务工作平台和队伍建设,同时也要把基层侨办的工作着力点放在社区,加强政策指导和支持,深入社区协调配合社区专(兼)职侨务干部开展工作,并且积极发挥政府部门优势,帮助社区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发挥侨务优势,帮助街道社区扩大对外联系,引资引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我们讲社区侨务工作“双向服务”,侨要为社区做贡献,不仅要发动社区里的侨胞,而且要以“大侨务”的眼光把几千万侨胞都作为我们工作和联谊的对象,引导他们为社区做贡献。近年来,浙江、湖北等许多地方侨办积极引导海外侨胞捐资帮助兴建社区活动中心,帮助农村改善村容村貌,创建农村文明新社区等,都是“双向服务”的具体体现,影响和效果都很好。

  四、正确处理社区居委会和社区侨界群团组织的关系

  在社区侨务工作中,地方侨办通过组织支持归侨侨眷成立联谊组织、文体活动团体,将社区归侨侨眷组织起来、活跃起来,取得良好成效。但如何更好地发挥这些联谊组织的作用,增强对社区归侨侨眷和社区其他居民的吸引力,是工作中普遍遇到的难题。笔者认为,增强社区侨界群团组织的自主活力,是解决这一难题的关键,而前提是要处理好社区侨界群团组织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社区居委会之外,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和功能发挥,有助于推进基层民主和居民自治,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的多元化需求,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开发整合社会资源,实现社区共建共享。

  社区侨界群团组织与社区居委会两者应该是一种相互补充、互相合作的关系。社区侨界群团组织不是社区居委会的下属机构,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各自的职责不同,但又相互协调配合。深入开展社区侨务工作,必须跳出社区看社区侨务工作,处理好两者的关系,进一步培育、支持、引导侨界群团做大做强,依托社区但不依赖社区。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街道是我国第一条以华侨命名的街道,社区归侨侨眷也较为活跃。在街道社区支持下,他们组织成立了春侨书画协会、红侨雨花石研究会、竹侨竹雕研究会、联心侨慈善协会、新侨联谊会等五侨社区民间组织,通过这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不仅成为凝聚社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精神家园,也为街道打造特色社区文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的联心侨慈善服务社项目还获得了全国和谐社区建设自主创新奖。这些社团根植于社区,但又超出单个的社区,成为政府部门联系基层群众的另一个重要的平台,满足了基层群众多元化的需求,增强了社区和基层群众的组织化程度,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是一种积极的促进力量。

  五、正确处理对侨胞的适当照顾与公正分配社区资源的关系

  在工作上,许多社区都按照“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侨务工作原则,根据社区归侨侨眷的特殊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便利服务和优先照顾,为解决社区归侨侨眷的困难、做好服务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个别地方由于片面强调对归侨侨眷的照顾,引发一些同志的担忧,担心这种“过度照顾”,可能会形成对社区其他群体的“歧视”,影响社区资源和社区公共服务的合理、公正分配。

  笔者认为,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一些片面理解“十六字原则”,将社区的公共资源过多地分配到归侨侨眷身上的情况。但总的来说,多数社区还是把困难归侨侨眷与社区其他特殊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的民生问题放在等同的位置予以优先解决,这种对弱势群体的照顾本身正是公正的体现,是对起点不平等可能造成的结果不平等的一种补偿机制,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建立起适度普惠、水平较高的民生保障体系,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提高全民社会福祉水平。对于归侨侨眷的适当照顾,是根据其与海外千丝万缕的联系,亲属不在身边等特殊情况和特殊困难而作出的照顾性安排,使其能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而不是搞特殊化使他们“高人一等”。工作中,只有牢牢把握住这一原则,对归侨侨眷的适当照顾不仅不会影响社区资源的公正分配,相反是在促进公平公正。(作者系国侨办国内司侨政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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