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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2017年NO.6 政策法规 

  问:国家外国专家局等部门制定的《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有哪些规定?

  答:2017年11月,国家外国专家局、外交部、公安部印发了《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办法》明确了申请人才签证的标准条件和办理程序,为外国人才来华创新创业和工作提供便利。

  《办法》规定,R字签证(即人才签证)发放对象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申请R字签证的外国人,应当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标准条件。国家外专局会同外交部、公安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资源供求状况适时调整外国高端人才认定标准。

  《办法》规定,外国人在境外申请R字签证,由邀请单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线提交申请表、国内单位邀请函件以及符合R字签证人才认定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符合外国高端人才标准条件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在线向国内邀请单位出具《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并将《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等信息交换至我国驻申请人所在国(地区)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国家外专局将以上信息交换至外交部、公安部。

  《办法》规定,外国人向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办理R字签证,应提交:签证申请表、本人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以及符合规定的照片、《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打印件、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办法》规定,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为符合条件的R字签证申请人签发有效期为5至10年、多次入境的签证,为以上人员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签发有效期相同、多次入境的相应种类签证。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可为上述人员加急办理签证申请,在2个工作日内签发签证。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为上述人员办理签证,免收签证费和急件费。

  《办法》规定,持R字签证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或者委托机构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持R字签证的外国人,可在线提交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体检证明、R字签证签注页、护照信息页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全程在线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延期、换发和补发,地方人民政府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同时将相关信息交换至同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问: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对保护企业家创新创业有什么司法指导意见?

  答:2017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

  《通知》指出,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对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只要不违反刑事法律的规定,不得以犯罪论处。严格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防止随意扩大适用。对于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民事争议,如无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符合犯罪构成的,不得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通知》指出,依法保护诚实守信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妥善认定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效力,对有关政府违反承诺,特别是仅因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原因违约、毁约的,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妥善审理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引发的民商事、行政纠纷案件,对于确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导致当事人签订的民商事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支持当事人解除合同的请求。对于当事人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投资款、租金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依法予以支持。对企业家财产被征收征用的,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

  《通知》指出,依法保护企业家的知识产权。完善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证据规则,着力破解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问题。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合一,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建立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着力解决实践中存在的侵权成本低、企业家维权成本高的问题。

  《通知》指出,依法保护企业家的自主经营权。对商业银行、典当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以不合理收费变相收取高息的,参照民间借贷利率标准处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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