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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2018年NO.2-3 政策法规 

  问:近期,上海推出的出入境新政有哪些?

  答:今年1月,公安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推出了“上海出入境聚英计划(2017—2021)”。根据“聚英计划”要求,每年将陆续出台一批出入境政策在上海先行先试,重点吸引国家急需、紧缺的高端外籍人才。2018年,上海推出的出入境新政包括三项:为顶尖科研团队中的外籍核心成员申请永久居留提供便利,依据该项政策,顶尖人才拥有外国人永久居留的推荐权,可以推荐6名科研团队成员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允许在“双自”和“双创”外籍人才兼职创新创业,突破了外籍人才只能在一家单位工作的限制;为全球外籍优秀毕业生来上海发展提供长期居留和永久居留便利,依据该项政策,国内重点高校的国际学生或者境外知名高校的外籍学生,在上海找到工作之前,需要实习或创业的可直接凭毕业文凭办理2年居留许可,工作满3年的还可以申请永久居留。5月2日,上海市公安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等10家单位共同会签了《“上海出入境聚英计划”相关政策实施办法》,明确了“高端外籍人才”的认定标准、居留证件的申办流程和审批条件、需要提交的具体申请材料等事项。

  问:近期,上海浦东发布人才发展“35条”,包括外籍华人在内的外籍人才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4月3日,上海浦东新区发布《浦东新区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促进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以自贸区制度创新为主动力,浦东在居留和出入境、就业创业、引进落户和分类评价等方面,率先试点8项人才制度。

  一是率先试点上海自贸试验区顶尖科研团队外籍核心成员可以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突破性地将永久居留推荐权下放给承担国家、市重大项目的科研团队负责人。

  二是率先试点允许外籍人才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兼职创新创业。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外籍人才,经工作单位和兼职单位备案担保后,可以允许在多家单位工作。

  三是率先试点为全球外籍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提供长期居留、永久居留便利。符合条件的外籍青年人才可先入境再就业,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工作满3年后可申请永久居留。

  四是率先试点外籍高层次人才技术入股市场协议机制。拥有重大创新技术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以技术入股方式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注册企业的,可简化程序,免于提交第三方评估文件。

  五是率先试点持永居证外籍高层次人才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科技创业开放政策。外籍高层次人才可凭其持有的永居证,作为设立科技型企业的身份证明。

  六是率先探索技术技能人才分类评价制度。加快建立基于产业细分领域,在人才审批制度和扶持政策上予以应用。

  七是率先推进人才引进落户新政。聚焦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开通张江核心区域重点机构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八是率先优化人力资源机构审批制度。适当放宽中外合作教育培训机构申办项目范围,简化互联网培训机构审批条件。

  问:近期,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意见》,其中为提升包括外籍华人在内的外籍人才服务水平的举措有哪些?

  答:近期,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意见》,其中提升为外籍人才服务水平的举措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便利外籍人才出入境。全面实施试点示范区的出入境措施,为外籍人才办理在华永久居留、长期签证和口岸签证等事宜提供便利。

  二是支持外籍人才在京发展。完善需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和激励政策。加大对外籍人才在项目申请、成果推广、融资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支持外籍专家领衔或参与承担国家和本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试点外籍人才担任新型科研机构法定代表人,为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在京执业提供专业服务。

  三是提升外籍人才社保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加涉外医疗服务供给,提升外籍人才医疗服务水平。探索外籍人才社保缴纳转移接续机制。允许外籍人才在任职结束回国时按规定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中的资金。鼓励用人单位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建立补充养老保险。

  四是优化外籍人才生活服务。加快建设国际人才社区,为外籍人才创造便利的国际化工作生活环境。支持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子女就近入学。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申请普通小客车指标摇号配置和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轮候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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