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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居”和“永久居留”有无区别?
2004年No.5 政策问答 

  问:“定居”和“永久居留”有无区别?

  答:中国已正式发布施行《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今后不再区分定居和永久居留,只有一个永久居留的概念;同时,中国关于这一俗称为“绿卡”的永久居留资格的规定,与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基本上是一致的。

  在原来的《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法》的原则规定中,定居和永久居留两个概念都使用了。当时对于批准在中国定居的主要的适用对象是家庭团聚的人,而对永久居留资格的授予主要是外籍高层次人才和对中国有特殊贡献的人。但是,作为一个法律的概念,定居和永久居留并没有十分严格的区别,特别是批准定居和永久居留之后,他们所享受的便利和权利也大体上是相同的。在新的审批管理办法中,都统称为“在中国永久居留”,发的证件也都是同样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在“绿卡”制度颁布实施前取得的定居或者是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绿卡”制度实施后,不需要再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但需要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领取的时候只需要交纳工本费,并不需要交纳申请费。

  本栏目责任编辑 刘香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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