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侨和归侨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及在国内短期行医有何政策规定?
2009年No.3 政策问答
答:华侨和归侨获得国外医学学历,其学历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可以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华侨取得国外合法医师资格,拟短期回国行医的,持侨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参照《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
|
|
|
|
出 版:《侨务工作研究》编辑部
主 编:董传杰
副主编:田 莉
编辑部:姜红星 王 振 王建国
本期执行编辑|王 振
美术设计/版式设计|陈 悦
刊 号:ISSN 1672-8831
CN11-4111/D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35号《侨务工作研究》
编辑部
邮 编:100037
电 话:010-68320141
88387581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