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问答   > 正文

政策问答
2020年NO.5 政策问答 

  最近针对留学回国人员出台了什么便利措施?

  答:教育部决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可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

  近期对于包括华人在内的外国人入境政策有何调整?

  答: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及防控需要,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对2020年3月26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暂时停止持有效中国签证、居留许可外国人入境的公告》部分措施作出了调整。具体变化如下:

  自2020年9月28日0时起,允许持有效中国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入境,相关人员无需重新申办签证。如外国人持有的上述三类居留许可于2020年3月28日0时后过期,持有人在来华事由不变的情况下,可凭过期居留许可和有关材料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相应签证入境。上述人员需严格遵守中方防疫管理规定。

  3月26日公告其他措施继续实施。中方将在确保防疫安全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复中外人员往来。

  上海“4+1”人才新政都有哪些内容?

  答:9月28日,上海市人社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近日共同主办的2020“留•在上海”系列活动,发布海外人才“4+1”新政。

  1.为留学人员来沪创业提供立体支持

  此次发布的《进一步支持留学人员来沪创业的实施办法》按照国家“拓宽留学渠道,吸引人才回国,支持创新创业,鼓励为国服务”的工作要求,结合新时期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特点和上海实际,为留学人员来沪创业提供从资金支持、社保补贴、知识产权保护,到落户“绿色通道”、专业服务等在内的立体支持。其中,进一步放宽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核心团队成员落户条件、创新“留创贷”融资服务引人关注。该办法尤其加大对拥有专利、科研成果和专有技术的海外留学人员来沪创办企业的支持力度,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

  《上海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推进上海留学人员创业园的规范化发展、科学化运作和系统化提升。为落地一批“全球领先、国内首创”的项目和成果、形成一批具有行业驱动力和全球竞争力的留学人员企业、涌现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与国际号召力的企业家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2.政策向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倾斜

  为精准对接上海四大功能定位,有效提升上海在全球范围内对人才资源要素的集聚能力、配置能力和辐射能力,《关于做好优秀外籍高校毕业生来沪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出台,积极回应广大用人单位和国际青年人才呼声,规范国(境)外人员就业管理,更好适应未来人才工作方向。该政策囊括全球优秀青年人才,包括国际学生、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外籍毕业生、外籍博士后以及符合人社部国际青年实习交流计划的青年人才。在分类施策、配额管理的基础上,政策向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倾斜,如在临港新片区率先突破体制机制,放宽企业限制,可直接聘雇优秀外籍高校本科毕业生在沪工作,以有效促进国际人才便捷合理流动、释放发展动能,营造全球优秀人才近悦远来的良好环境。

  3.海外人才居住证制度

  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制度作为解决海外人才在沪工作生活待遇、全国首创的一项人才制度,覆盖了各类人群,实施多年来对吸引海外人才来沪工作、创新创业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新修订的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以精细化定位上海战略发展需要、市场化发挥人才评价机制的特点,建立了梯度化的待遇服务体系和便利化的全程使用体验。持证人可在居留许可、工作许可、创办企业、社会保险、行政机关聘用、公积金、子女教育、资格评定考试和登记、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通关便利、来沪定居、永久居留、金融服务、驾驶证照办理、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评选表彰、政务服务等17个方面享受权益。




出 版:《侨务工作研究》编辑部
主 编:董传杰
副主编:田 莉
编辑部:姜红星 王 振 王建国
本期执行编辑|王 振
美术设计/版式设计|陈 悦
刊 号:ISSN 1672-8831
    CN11-4111/D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35号《侨务工作研究》
    编辑部
邮 编:100037
电 话:010-68320141
      88387581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侨务工作研究》编辑部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