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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 推动华侨农场构建和谐社会(2)
——在全国华侨农场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2005年No.6  

  四、构建华侨农场和谐社会,必须继续深化改革,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

  (一)华侨农场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华侨农场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正确认识和处理华侨农场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在发展中保持稳定,在稳定中加快发展。进一步深化华侨农场体制改革,支持华侨农场发展经济,使华侨农场真正在行政上融入地方,管理上融入社会,经济上融入市场,切实改善和提高归难侨的生活水平。地方有关部门要切实将华侨农场存在的饮水难、行路难、看病难、读书难等问题纳入地方规划统一解决。

  各华侨农场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抓住机遇,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促发展,增强华侨农场发展活力。不断深化内部改革,充分利用和发挥土地资源等优势,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做大做强农场经济,为构建华侨农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二)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是构建华侨农场和谐社会的关键

  能否实现华侨农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能否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是对华侨农场领导干部实践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的考验。一心为公,一心为民,就能兢兢业业地工作,创造实实在在的政绩。掺杂私心,急功近利,就会热衷于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搞短期行为,到头来只能是劳民伤财。

  华侨农场的领导认真实践、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在制订发展农场社会经济规划、分配农场发展成果的时候,都能坚持以人为本,以归难侨和职工群众为本,统筹兼顾,老百姓得到了实惠,受到了广大归难侨和职工群众的欢迎和支持。海宴华侨农场提出的“安居工程、安康工程、安老工程、渴望工程、盼望工程、希望工程”,宁德东湖塘华侨农场提出的“居者有其屋,子女有教育,就业有着落,弱者有保障,发展有空间”,都是构建农场和谐社会的良好体现,也是农场领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真实反映。

  我们一定要以党的事业为重,以造福百姓为天职。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政绩的最终标准。我们看华侨农场的政绩,既要看经济建设成果,又要看社会进步;既要看农场经济总量的增长,又要看归难侨人均收入的增加;既要看招商引资、增加就业,又要看农场职工群众生活的改善。我们华侨农场的领导干部一定要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确保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注意抓重点、办实事。要以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做些既有时效又有影响的实际工作,来体现人生的价值。

  (三)关心归难侨切身利益,对归难侨要有感情、有爱心,要使归难侨和职工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华侨农场是归难侨和干部职工艰苦创业干出来的,是几十年历史的积累。在华侨农场新的发展中,不能割断历史,要尊重创业者、尊重前人的劳动成果。我们一定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多干群众受益的事,多干长远起作用的事。我们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推动华侨农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健康发展,一切工作都要经得起群众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华侨农场是归难侨聚居的地方,由于多种原因,部分归难侨的生产生活仍比较困难,或文化素质、生产技能不高,或存在着“等、靠、要”的依赖思想。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也是我们要认真做好归难侨工作的原因和责任。要时刻把归难侨的冷暖挂在心上,满腔热情地关心、帮助归难侨,想归难侨之所想,急归难侨之所急,努力为归难侨办实事、办好事。

  我们要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努力缩小因历史遗留问题而产生的矛盾,而不是扩大这些矛盾。要切实关心归难侨切身利益,对归难侨要有感情、要有爱心,要使归难侨和职工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只有以人为本,事事从归难侨和职工的利益出发,使广大归难侨分享到农场改革发展的成果,华侨农场才能和谐稳定。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从解决关系归难侨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扎扎实实推进华侨农场和谐社会建设。

  (四)正确处理华侨农场发展与利益调整的关系

  华侨农场在改革过程中,一是要注意兼顾各方面的利益,特别是农场中的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的利益。要因势利导,充分发挥归难侨自身的优势,扬长避短,努力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和文化素质。二是要注意改革的方向、步骤。中央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最近的一系列决策都是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五)认真学习贯彻《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华侨农场的工作是侨务工作的一部分。中央要求华侨农场所在地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对华侨农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要把华侨农场的发展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统筹考虑、统一安排;依法保护华侨农场合法使用土地、山林、滩涂、水面等资源;帮助华侨农场彻底剥离教育、卫生等社会性负担,把农场的扶贫工作纳入地方统筹解决;按照有关规定,切实解决好华侨农场纳入地方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后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发放问题;切实关心困难归难侨职工的生活,及时向符合当地低保条件的归难侨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在财政上继续对华侨农场给予扶持,并按照区别对待的原则,努力解决华侨农场企业拖欠银行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

  华侨农场是归难侨聚居的“小社会”。无论华侨农场的领导体制如何变动,无论华侨农场改为开发区还是管理区、乡镇,作为企业还是作为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都要切实负起社会管理的责任,都有构建和谐社会、贯彻执行侨务政策的责任。

  华侨农场早已下放地方政府领导。作为侨务部门,与华侨农场是服务的关系,是关心和支持的关系,是为华侨农场归侨侨眷服务的关系,是帮助、协调华侨农场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关系,同时,侨务部门也要协助政府维护华侨农场的合法权益,维护农场归难侨的合法权益。华侨农场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侨务政策,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要成为落实侨务政策的模范单位。

  本栏目责任编辑 刘香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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