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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热点积极协调依法维权 努力推动侨务信访工作迈上新台阶(2)
2008年No.4 作者:上海市侨办
2007年6月,侨眷张女士来市侨办反映,2002年,她在办理动迁安置房屋产权证时,发现其表弟唐某向动迁单位提供虚假证明,骗取了该房产权。为此,张女士多次与动迁单位交涉,动迁单位也承认自身过错使得产权发生变更,并表示愿意补偿张19万元。但张坚决要求返还其房屋产权。由于双方之间差异较大,此事久拖不决。信访工作人员认为,张女士的要求合理,侨务部门应该维护其合法权益。通过与卢湾区侨办及动迁单位协商,督促动迁单位妥善处理此事。经过多方努力,动迁单位终于与张达成补偿28.9万元人民币的协议。张女士对上海侨务部门的热情和积极的工作态度再三表示感谢。
7、认真解释,耐心疏导,做好信访老户工作。
在信访工作中,对于个别长期缠访的信访老户,信访工作人员认真解释相关政策,说服疏导,避免矛盾激化。
四、思考与建议
1、强化侨务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健全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市侨办领导定期亲自接待来访人员;对于典型性强、难度大、容易激化的来信、来访,根据分工提交分管领导批阅;定期梳理出有难度但有条件解决的信访件,由市侨办领导进行协调督办;继续推进下访活动,市侨办领导定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召开协调会议,推动和督促信访问题解决;定期召开侨务信访工作会议,汇总分析研究,推进侨务信访工作。
2、加强对侨务信访问题的分析和调研。
要加强对侨界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汇总和分析,捕捉热点、难点,尤其是涉及政策盲点的问题,深入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积极反映侨情民意,有针对性地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为出台涉侨政策提供依据。同时,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要注意收集涉及侨界群众利益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社会稳定的负面影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产生。
3、积极拓宽侨务信访“双向”沟通渠道。
在日常外事接待中,要切实了解海外华侨、华人的所需、所思、所急,适时地针对他们关心的政策和问题进行释疑解惑,消除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做到“润物细无声”。另一方面也应考虑将侨务信访工作做到海外去,在出访活动中,现场受理侨胞信访或提供咨询服务,使他们更加了解国内相关政策,避免国内外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信访问题。
4、积极探索推行信访事项终结工作。
对于个别老信访户长期缠访,一方面要定期梳理,“量体定做”地开展教育疏导工作,努力维护侨界和谐稳定;另一方面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建立信访事项终结机制,对经过复查复核已有明确结论但未经过听证程序、信访人仍长期反复无理缠访甚至闹访的案例,建议协调组织有关责任单位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人士、侨界群众代表进行听证,听证过程公开,结果依法公示,公示结束并经认定后予以终结。终结后信访人继续就同一问题信访的,不再受理。
5、牢固树立“倾听也是服务”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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