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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谐侨团建设 实现共同发展目标(2)
2008年No.3  作者:杭州市侨办

  二是要引导侨团努力与当地人民实现互利双赢。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海外侨团的经济实力也得到了相应的提升,这在一定程度上与当地同业形成了激烈的竞争,影响了住在国人民经济利益,加之一些个别侨商违法违规的经营,授人以柄,侨胞与住在国人民的矛盾有所显现。如俄罗斯华商货物被查抄事件,西班牙“烧鞋事件”,所罗门、东帝汶、汤加的“烧抢华商商铺事件”等等。这既损害了侨胞的声誉,影响了侨胞在当地长期生存发展的根本利益,也造成了财力、物力的重大损失。因此,海外侨胞一方面要向住在国人民大力宣传我国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外交政策,宣传中国的发展会给世界各国带来巨大的市场和发展机会,海外华侨华人在努力拓展自身事业、发展经济的同时,也为住在国带来了税收和就业机会,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已成为住在国经济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广大侨胞要坚守“和气生财”的商业道德和意识,做到合法经营,合法赚钱,诚信经商,文明经商,真正弄明白和谐的关键是利益的和谐。同时,要不断提高自身企业的技术力量和创新能力,保持竞争优势,要时刻关注环境保护,尊重雇员权益,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充分照顾到其他社会族群的利益,注意反馈当地社会,努力树立华侨华人社会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引导侨团积极融入当地主流社会。努力加强与当地主流社会的沟通融合,不断提高海外侨团在当地社会的地位和影响,是形势任务发展所致,也是海外侨团长期生存发展要求的必然趋势。首先要增强“和合”意识。要破除中国人自古就有的“各扫门前雪”、“老死不相往来”,求安逸、怕麻烦,小富即安、见好就收等狭隘思想、小农意识,树立“协和万邦”的政治理念,积极充当祖(籍)国与住在国民间交往的友好使者。其次要主动融合。要加强与住在国主流社会的沟通,鼓励和引导侨胞敞开胸襟,走出“唐人街”,增进理解、化解隔阂。再次要积极参与当地事务。要主动与住在国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沟通,热心慈善,倾心公益,扶贫济困,乐善好施。尤其要踊跃投票,勇于参选。以达到既有利于提升海外侨胞在住在国的地位和影响,也有利于促进住在国与我国友好交往发展的目的。

  四、努力增进侨团与祖(籍)国的沟通交流,不断激发华侨华人社会的爱国热情

  一是要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要采取多种形式,创造更多的机会,搭建广阔的平台,方便海外侨胞与祖(籍)国的沟通交流。不断发挥华侨服务中心、海外交流协会和侨商协会等机构和社团的职能作用,促进海外侨胞与祖(籍)国的沟通交流,为他们提供更齐全、更完备的服务。积极开展联络联谊活动,涵养亲情乡谊,增进与海外侨胞的感情,使海外侨胞回“娘家”后有吐露真言、发泄心声的地方,让他们始终对祖(籍)国有高度的信赖感和向心力。2006年,杭州市侨办成功举办了首届海外杭州人联谊大会,来自海外40多个侨团的140多位侨胞代表参加了会议,活动得到了与会侨团、侨胞的一致好评,感谢市侨办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叙述亲情、广交朋友、获得信息的平台。因此市侨办确定今后每两年举办一次海外杭州人联谊大会。为扩大影响,联谊会还编写宣传册,提供给海外侨团和国内有关部门,为侨团与国内的合作交流提供更广阔的平台。

  二是要加强经贸合作。要通过各种渠道向海外侨团宣传国内建设情况,提供投资新政策、新信息,使海外华侨华人及时了解掌握家乡的发展变化,为他们回国创业提供机会。每年可定期组织投资经贸洽谈会,通过海外侨团,邀请有实力、有投资意向的海外侨胞回国洽谈;可举办留学人员、专业人士创业论坛,通过海外侨团,邀请海外具有高学历的人员回国,与国内资金实力强但高科技含量低的民营企业进行对接,将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与国内的民营资本相结合;也可采取走出去等方法,会同海外侨团和相关部门在国外联合举办经贸洽谈交流会,促进海外侨胞与国内的交流合作,从而取得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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