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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谐侨团建设 实现共同发展目标(3)
2008年No.3  作者:杭州市侨办

  三是要积极推动祖国的统一大业。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要通过大力宣传和有效工作,激发海外侨团爱国爱乡的强烈热情。一方面使海外侨团向住在国政府和人民广泛宣传我国政府对台问题的方针政策,坚定“一个中国”的立场,广泛争取国际社会对我和平统一大业的理解与支持。另一方面要利用各种渠道主动与台湾省籍侨团、侨胞交往,积极推进两岸人员的往来和经济、文化的交流,培养共识和互信,用包容、宽容的心态,秉承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原则与他们沟通。

  四是要在我国与世界各国的和谐共融中发挥作用。分布在世界各地的侨胞是中华文化的传播者和中国形象的展示者。海外侨团在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合作交流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让海外侨团充分认识到自身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为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和谐共融,发挥应有的作用。

  五、侨务部门要努力维护海外侨胞的切身利益,不断拓展为华侨华人社会服务的功能

  一要牢固树立为侨服务的思想。侨务部门要从国家利益、祖国统一大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侨务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以“讲政治、带感情、办实事”的要求,努力践行权为侨所用、情为侨所系,利为侨所谋,围绕亲侨、护侨、为侨的要求,坚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增进感情,诚心沟通,少搞形式、多办实事,积极帮助归侨侨眷解决实际问题,排除海外侨胞的后顾之忧,为建设和谐侨团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要把功夫下在解决具体问题上。侨务部门只有充分了解不同侨胞群体的特点和需求,认真倾听归侨侨眷的心声,搭建完善的沟通平台,拓展为侨服务的新渠道,才能更好地凝聚侨心,汇聚侨智,发挥侨力,为建设和谐侨团奠定坚实的基础。要坚持适当照顾的原则,妥善解决归侨侨眷的生产生活、投资权益、祖坟搬迁等具体问题。要为回国创业的海外侨胞提供政策、信息等方面的方便,妥善解决他们在住房、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尽可能地为他们减少后顾之忧。逢年过节要及时慰问归侨侨眷,特别是生活困难者,帮助符合条件的归侨侨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帮助下岗归侨侨眷职工实现再就业。发动全社会广泛开展“侨帮侨、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完善为侨服务网络。大力开展社区侨务活动,做好“社区为侨服务好,侨为社区作贡献”工作,本着“侨胞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及时受理侨胞的信访投诉,倾听呼声,积极协调,认真解决。

  三要加强华裔新生代的华文教育。加强华文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培养新生力量,是为将来和谐侨团建设打基础。要继续探索做好侨胞新生代华文教育工作的方法措施,规范举办“寻根之旅”夏令营活动,丰富形式内容,聘请高水平的师资力量,提高办学质量,打出品牌效应。要在积极妥善的前提下扩大规模,争取让更多华裔青少年都有参加的机会,让他们更多地了解祖(籍)国。要有针对性地帮助海外侨胞办好中文学校,培养华裔青少年成为博采中西文明的复合型精英,成为和谐侨团建设高层次的后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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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版:《侨务工作研究》编辑部
主 编:董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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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执行编辑|王 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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