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
中新网8月17日电 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准确规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内容,依法合理细化具体情节、量化罚款幅度,坚决避免乱罚款,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严格禁止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
《意见》要求,罚款数额的从轻、一般、从重档次情形要明确具体,严格限定在法定幅度内,防止简单地一律就高或者就低处罚;罚款数额为一定金额的倍数的,要在最高倍数与最低倍数之间划分阶次;罚款数额有一定幅度的,要在最高额与最低额之间划分阶次,尽量压缩裁量空间。需要在法定处罚种类或幅度以下减轻处罚的,要严格进行评估,明确具体情节、适用条件和处罚标准。(中新财经)
经济新闻精选:
- 2026年03月21日 15:19:40
- 2026年03月19日 19:50:39
- 2026年03月19日 15:10:37
- 2026年03月19日 14:55:22
- 2026年03月19日 14:51:34
- 2026年03月19日 12:53:02
- 2026年03月19日 11:34:07
- 2026年03月18日 19:37:01
- 2026年03月18日 16:27:29
- 2026年03月18日 16:00:5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2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