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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侨法执法检查工作全面展开(4)
2006年No.3  作者:郑岩

  七、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政治权益,鼓励侨界参政议政

  目前,广西自治区的归侨侨眷中,共有各级人大代表89人,政协委员375人,其中全国十届人大代表1人,自治区十届人大代表11人,自治区九届政协侨联界委员16人。自治区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重视对归侨侨眷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在为侨务部门配备干部时,注重归侨侨眷的比例,强调要加强重点侨乡、重点部门归侨侨眷干部的配备。

  陕西省归侨侨眷中各级人大代表55人(其中国家级和省级16名),政协委员130人(其中国家级和省级22人)。受到各有关方面表彰的142人次,其中全国先进工作者、省部级先进工作者28人,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18人,全国优秀教师12人,三五人才、长江学者5人,享受国家特殊津贴17人,院士2人,省级劳模18人。侨界代表积极建言献策,为推动陕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八、加强涉侨信访工作,积极探索为侨服务工作的新机制

  福建省“一府两院”认真贯彻《信访条例》,结合涉侨信访特点,加强干部培训,规范工作机制,认真处理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来信来访。

  广西自治区领导十分重视侨务信访工作,亲自批示转办信访件;自治区信访局认真指导开展侨务信访工作;自治区侨办成立了侨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热情接待来访的归侨侨眷,耐心倾听他们反映问题,认真办理信访案件。近5年来,全区侨务信访量逐年下降。

  陕西省把侨务信访工作作为维护侨益,为侨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侨务部门认真办理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并在政府各部门及归侨侨眷所在单位之间作了大量的协调与沟通工作,帮助归侨侨眷解决了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几年来,全省没有发生一起集体上访和因处理不当越级上访的事件。

  检查组在各地执法检查中也发现在贯彻侨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侨法普及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一些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侨法的学习不够,了解不多,对加强侨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部门对侨务工作重视不够,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方面存在一些欠缺;有的归侨侨眷还不知道有一部侨法,更谈不上用侨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全面解决华侨农场的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任务还相当艰巨。扶持救济散居社会贫困归侨工作有待加强;查处侵犯侨益案件力度有待加大。此次执法检查活动表明,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强涉侨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要加大贯彻实施侨法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依法护侨的社会氛围。

  全国人大常委会除对以上六省(市、区)进行执法检查外,还委托天津、黑龙江、江苏、浙江、河南、湖南、海南、四川等八个省(市)的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侨法执法检查。

  本栏目责任编辑 刘香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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