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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回国办学遭遇纠纷 相关部门联动维权妥处
2006年No.5 经验交流 作者:高德才
由全国人大关注,国务院侨办和湖南省人大交办,省监察厅督办,省外侨办、省教育厅承办的湘潭大学(简称“湘大”)与加拿大易特国际有限公司(简称“易特公司”)合作办学纠纷案,于2006年7月22日,通过行政协调得到妥善解决。湘大校长罗和安与易特公司总裁易文平博士在长沙签订《协议书》,由湘大一次性补偿给易特公司390万元人民币(已兑现)。这起由海外华人在湘投资,曾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的涉外涉侨案件,从2005年9月14日上访到结案历经308天。
一、基本案情
2004年4月30日,湘大与易特公司签订了《关于创办湘潭大学国际学院的合作协议书》。2005年4月12日,双方签订《关于签订湘潭大学与加拿大易特国际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湘潭大学国际学院的补充协定》。湘大以无形资产折合人民币1120万元入股,占股份49%;易特公司以现金1166万元和国际合作项目折合80万元入股,占股份51%。国际学院属湘大独立的二级学院,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作有效期20年。协议书签字生效后,易特公司已投入资金100多万元进行国际学院的基本建设,同时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先后与国外10多个国家的20多所高校达成学生交流、学历互认合作的协议和意向。按照协议规定,湘大保证每年给国际学院单例申报的各类国家计划招生名额不少于500名。2005年度,湘大落实给国际学院的招生指标为175人,没有达到协议规定的500人。国际学院要求湘大按《补充协议》保证500个计划内的名额。
2005年招生期间,国际学院计划招生报名人数超过1000人,但学院仅有175个计划内招生指标。国际学院将此批生源作为计划外招生,并设立招生网站,自行招收了200多名计划外的学生,向这些学生发放了录取通知书。在9月13日下午新生报到的前一天,湘大以国际学院招生违规和违约为由,给易特公司发了两份文件,一份宣布撤销湘大国际学院,一份宣布与易特公司的合作协议终止。与此同时,湘大自行成立了湘潭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全面接管国际学院。9月14日,100多名国际学院的新生从全国各地赴湘大报到。湘大告知学生,录取通知书是假的,他们就读的湘大国际学院被撤销,不能接收他们入学。部分学生及家长极端不满,情绪激动,发生了冲堵湘大的事件。9月16日,《长沙晚报》、《三湘都市报》登载了关于湘潭大学国际学院合作方骗招、私发录取通知书,院长易文平人间蒸发等文章,国内多家报刊和网上转载此文。19日,湘大在《三湘都市报》头版刊登公告称“易特公司严重违约擅自招生,严重损害考生利益和湘潭大学声誉,湘潭大学终止与其合作并撤销学院,成立湘潭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并就易特公司“骗招”之事,通过教育厅向教育部上报,教育部领导对此作出批示。湘大于9月16日向湘潭市公安局控告易文平、方和平诈骗。湘潭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开展调查。经过大量的调查,并请示省公安厅批复同意,湘潭市公安局于10月28日作出了易文平、方和平行为不涉嫌诈骗犯罪,不予立案的结论,同时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给控告人湘大。
2005年9月14日,易文平博士向湖南省外侨办递交了一份紧急报告,并附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反映其与湘大合作办学发生的纠纷问题,请求维护其正当权益,并提出四点要求:“1、停止对加拿大易特国际有限公司和我个人的攻击和不实报到,并通过媒体收回全部不良影响;2、全面彻底调查事件真相,追查相关人员责任;3、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约;4、赔偿加拿大易特国际有限公司及我个人的经济损失”。与此同时,易文平博士还向国务院侨办和省人大、省教育厅递交了紧急报告。
二、协调处理步骤和方法
湖南省外侨办接到易文平博士的紧急报告后,9月17日,办领导与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一起听取了易文平博士的情况介绍,对案情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分析,认为这是一起涉及到海外华人在国内正当权益受到侵犯的协议纠纷案,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并进行妥善处理。9月22日,省外侨办向省人大、省政府领导分别呈送了《关于妥善处理加拿大华人易文平博士与湘潭大学合作办学纠纷的报告》。报告就纠纷问题的调查处理提出了初步意见。省人大谢佑卿副主任和省政府许云昭副省长于9月30日、10月8日分别在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外侨办、省教育厅要依法维护海外华人的合法权益,本着依法妥处的原则,认真处理好此项纠纷问题。10月15日,省外侨办收到国侨办信函,要求对该案酌情查处并呈报查处结果。根据国侨办要求和省领导批示,对此案的协调处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涉案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2005年10月20日-2006年5月29日)。接到国侨办信函和省领导批示后,省外侨办、省教育厅及时向湘大负责人和易文平博士作了传达;了解纠纷经过实情;要求双方妥善处理好纠纷问题。在此期间,省外侨办与省教育厅领导和机关人员先后4次在一起互相交流情况,协商处理意见,厅、办领导亲自赴湘潭大学调查了解情况、协调处理纠纷。
在此期间,湘大和易特公司在不同层面上进行了多次谈判协商。湘大2次向省外侨办和省教育厅书面报告;易文平博士先后3次到省外侨办报告协商处理情况。至此,双方达成了解决问题的一点共识:不通过法院起诉,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纠纷问题,由湘大一次性给易特公司补偿费。但在补偿金额上双方差距较大,易特公司要求湘大一次性补偿500万元人民币,而湘大只同意一次性补偿易特公司已在国际学院投入的现金100万元人民币。在一次性补偿金额上双方互不相让,纠纷案的处理陷入僵局。
第二阶段:在全国侨法执法检查期间,由省人大交办、省监察厅督办、省教育厅负责、省外侨办协助处理(2006年5月30日-6月27日)。3-7月,受全国人大委托,省人大在全省开展侨务执法检查,并将此案列入侨务执法检查解决的涉侨案件。全国人大对此案非常重视,要求省人大汇报案件的处理情况。5月30日,省人大民侨外委约见省教育厅张放平厅长,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约见,省人大主要领导到会指导。约见会议决定:“根据国家机关职责分工,该案由省教育厅负责处理,省外侨办予以协助,省监察厅予以督办。”
省教育厅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由张厅长牵头的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纠纷案处理工作小组,专程到湘大调查核实案情,分别约见了湘大的校长、书记,找学校招生、教务、财务等方面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谈话,查阅了相关资料,最终使案情真相大白。湘大与易特公司在合作办学期间,双方都存在着严重违纪违规问题,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省外侨办明确由阳春娥副主任负责此案,由侨政处长负责联络协调。此期间,及时与省教育厅、湘大联络沟通,多次与易特公司易文平博士交流协商,促使双方对纠纷的大多数问题达成共识,对案件的处理态度明显改变,各自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和责任,表示求大同存小异,友好协商解决纠纷问题。湘大同意一次性给予易特公司补偿费260万元,但没有得到易特公司的认可。
第三阶段:协商督办处理(2006年6月28日-7月22日)。为促使问题彻底解决,6月28日,省人大召开了纠纷案处理情况汇报会,省教育厅、省外侨办及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教育厅张厅长、省外侨办阳副主任分别汇报了纠纷案件查处情况,认为该案已查清事实真相,协调处理有了很大的进展,只是双方在提出的补偿金额上有一定的差距。涉案双方约定,对存在争议的一些补偿项目金额进一步核实后,再进行一次协商,尽早妥善处理双方的纠纷问题。会议明确要求涉案双方要抓紧协商,省教育厅、省外侨办要加大协调力度,抓紧案件处理。会后,省教育厅、省外侨办又与涉案双方交流协商了处理意见,湘大与易特公司又经过几个回合的谈判协商,最终于7月22日达成一致《协议书》,由湘大一次性补偿给易特公司390万元人民币而了结此案。
三、几点启示
其一,畅通的信访渠道,是案件妥善处理的基础。该案发生后,易特公司立即向国侨办、省人大、省教育厅、省外侨办呈送了紧急报告书,公司总裁易文平博士专程到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教育厅、省外办上访,反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强烈要求对案件调查处理。省外侨办及时召开了由机关相关部门参加的案件分析讨论会,向省人大、省政府呈送了纠纷调查处理报告,立即得到省领导批示。国侨办在收到易文平上访信后,立即转发给省外侨办,并提出对此案做出处理的要求。省人大民侨外委也及时将易文平博士的上访案件向省外侨办通报。畅通的信访渠道,使相关部门对案情都有所了解,为下一步案件的调查处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其二,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是案件妥善处理的关键。省外侨办呈报《关于妥善处理加拿大华人易文平博士与湘潭大学合作办学纠纷的报告》后,很快得到了省人大谢佑卿副主任、省政府许云昭副省长的批示,为案件的调查处理提出了具体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吴向东、周时昌,副主任谢佑卿亲自听取案情的汇报,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省人大民侨外委主任熊继兴亲自接待易文平博士的上访,4次主持案情调查协调汇报会。省教育厅张厅长亲自抓案情的调查处理,省外侨办专门分工阳春娥副主任负责此案。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为加速案件的协调处理提供了有力保证。
其三,部门互动,是妥善处理纠纷案的有效途径。案件查处的第一阶段,曾经走过一段弯路,省外侨办对湘大提出的要求往往难以落实,案情的调查难以深入。省教育厅是涉案主体湘大的行政主管部门,掌握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法规,对湘大及合作办学的招生、管理等情况都比较熟悉,对处理此案具有独特的优势。在省人大交办、省监察厅督办后,仅用20多天时间就查清了案件事实真相,达成了协商处理的初步意见。
其四,人大和监察部门,发挥了有力的监督作用。此次案件的调查处理,省人大全程监督,每次案件的协调会、汇报会,省人大及民侨外委领导都是亲自参加,特别是案件处于僵局阶段的时候,省人大专门召开案件调查处理交办会,约见省教育厅、省外侨办领导,邀请省直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会议,明确将此案交由省教育厅负责处理,省外侨办予以协助,省监察厅督办,并要求在限定时间内结案,给涉案的行政主管部门加压,有力地督促了案件的妥善协调处理。
其五,外事侨务部门在协调处理涉外涉侨案件中尽职尽责。易文平属加拿大籍华人,1992年后开始与家人在长沙工作与生活。湘大与易特公司合作办学纠纷属于一桩典型的涉外涉侨案件。省外侨办作为政府涉外涉侨管理的职能部门,在案件的调查处理中,及时向省人大、省政府领导报告,争取上级领导对案情查处的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案情调查,查清案件的事实真相;协调涉案双方关系,了解情况、化解矛盾;及时向省人大汇报、省监察厅通报案情,与省教育厅交流情况,协商处理意见;维权护侨,维护华人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在易特公司及易文平博士权益受到侵害时,为他们呼吁,充分发挥了外事侨务部门独特的重要作用。
此次案件的妥善处理,得到了省人大、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赞扬,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外侨办及涉案双方加拿大易特公司、湘潭大学都比较满意。易文平博士说:“原来我还准备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没想到这么快问题就解决了。非常感谢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大力支持,经过这次与湘大纠纷问题的妥善处理,更加坚定了我在湖南投资兴业的信心。”□
(作者系湖南省外侨办侨政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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