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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9年No.1 本期策划 作者:马儒沛

  我国拥有众多的华侨华人,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他们积极支持和参与,成为一支特殊力量。

  一、“侨爱工程 ——万侨助万村”活动成为助推新农村建设的新载体 ,活动范围已覆盖全国18个省(区、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国家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回馈家乡、助推新农村发展,也同样是侨胞的心愿。

  为顺应、满足侨胞们关注“三农”、关心家乡发展的愿望,为侨胞搭建回报家乡的服务平台,国务院侨办会同农业部共同启动了“侨爱工程——万侨助万村活动”,帮助和引导广大侨胞以各种方式参与家乡建设、助推新农村发展。

  2007年初,国侨办和农业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侨办和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本着因地制宜、开拓创新的原则,积极研究新思路,创新工作模式,建立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了解海内外侨胞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意愿和方式,摸清新农村建设的现状和需求。

  目前,广东、广西、福建、云南、海南、浙江、江苏、湖南、湖北、江西、陕西、山东、山西、河北、吉林、四川、甘肃、重庆等省(区、市)已先后分别启动“侨爱工程——万侨助万村活动”。迄今为止,共实施“侨爱工程”项目438个,其中有37个侨爱新村、200个侨爱卫生站、172个侨爱学校,其他侨爱工程项目29个。

  “侨爱工程—万侨助万村活动”实现了侨胞关注三农、助建新农村的心愿与新农村建设实际需求的对接,是侨办系统引导和保护海外侨胞爱国爱乡的热情,发挥侨务优势,服务社会的较好的平台和桥梁。

  二、改革开放30年来,海外侨胞、港澳同胞捐赠国内公益事业的总额已达700亿元人民币,其中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农村公益事业、帮扶农村的项目占到捐赠总额的60-70%。

  广大海外侨胞、港澳同胞素有扶危济困、回馈社会的优良传统。长期以来他们热心捐助各项公益事业,致力造福桑梓、回报家乡,作出了积极贡献。据不完全统计,改革开放30年来,海外侨胞、港澳同胞捐赠国内公益事业的总额已达700亿元人民币。今年的抗雪救灾、抗震救灾过程中,华侨华人的捐赠款物合计有15亿元人民币。广大海外侨胞、港澳同胞的捐赠中,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农村公益事业、帮扶农村的项目占到捐赠总额的60-70%。

  侨务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的战略性工作,国务院侨办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大局,在为侨服务的同时,把华侨华人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行政资源、信息资源、社会资源、侨务资源有机地结合起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万侨助万村活动”得到了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归侨侨眷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这项活动不仅仅体现在捐助上,而是更多地体现出了侨胞在新农村建设当中关心家乡、积极参与、回馈社会的情怀。

  我们已经开展了“侨爱工程”系列活动,比如说“侨爱工程——抗雪救灾温暖行动”、“侨爱工程——抗震救灾温暖行动”,以及现在这个“万侨助万村活动”。我们已经把“侨爱工程”做成了一个品牌,成为广大侨胞爱国爱乡、扶危济困、回馈社会的服务平台。今后,全国侨办系统将在开展为侨服务的实践中,进一步把“侨爱工程”办成一个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的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海内外侨胞在推动中国现代化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华侨农场改革发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要让华侨农场广大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作为国务院专司侨务工作的职能部门,长期以来,国务院侨办在为侨服务和为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上世纪50至70年代,为安置被迫迁回国定居的归难侨,国家先后在广东、广西、福建、云南、海南、江西和吉林7个省(区)兴建了3批国营华侨农场。目前,全国84个华侨农场总人口62万人,其中归难侨及其子女24万人。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华侨农场工作,十分关心归难侨的生产生活。2007年3月,国务院对华侨农场的改革发展作出重大决策,要求华侨农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深化华侨农场体制改革,加快华侨农场经济发展,着力解决有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使华侨农场真正实现“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不断增强自身发展活力,使华侨农场广大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国务院关于华侨农场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具体措施,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是一致的。可以说,华侨农场改革发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务院相关文件颁布以后,国务院相关部委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积极落实。广东、广西等7省(区)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华侨农场的改革和发展。

  四、华侨农场的发展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逐渐滞后,“三融入”成为解决华侨农场发展瓶颈的有效途径。

  华侨农场面临的诸多困难和问题,究其根本原因在于改革严重滞后,体制没有理顺,经营机制不活。华侨农场只有真正实现“三融入”,即“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按照领导体制下放地方和政企分开的原则,进一步推进体制改革,才能激发农场发展活力,优化农场发展外部环境和制度保障,才能使华侨农场广大归难侨和职工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按照“三融入”的目标,全国84个华侨农场,除福建天马华侨农场由省国资委管理外,已全部下放到所在市县,实行属地管理。华侨农场下放地方后,有关地方积极探索适合农场自身特点的发展模式。当前华侨农场的领导体制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单独设镇或者并入其他乡镇;二是设立华侨管理区(经济区);三是继续作为华侨农场,由地级市直属管理或由市属区、县级市管理; 四是改制为公司制企业。

  五、华侨农场积极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

  在华侨农场产业发展方面,7省(区)地方政府按照中央要求,把华侨农场纳入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产业规划、产业政策、基础设施等方面给予扶持。各华侨农场主动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发挥自身比较优势,调整产业结构。

  农业是华侨农场的产业基础,各华侨农场积极因地制宜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改进农业生产模式,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广东、福建、广西等省区还积极发挥侨力资源优势和国有土地资源优势,以工业园区为载体,推动华侨农场由初级工业向新型工业跨越,工业主导地位明显增强。各地还积极挖掘华侨农场特有的华侨人文、秀丽自然风光等优势资源,加快发展旅游业,带动第三产业发展。

  今后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动华侨农场产业发展,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基础。

  六、着力改善民生问题,华侨农场绝大部分职工已经纳入养老、医疗保险社会统筹,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债务负担沉重是制约华侨农场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国家采取债务重组等方式,减免了华侨农场金融债务16.41亿元,占农场全部金融债务的66.76%,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金融机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加快落实政策。

  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到2008年底要完成华侨农场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地方政府要依法制止土地侵权行为,不得随意收回华侨农场土地,确因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使用华侨农场土地的,要参照征收集体土地标准给予补偿。目前全国华侨农场已确权发证的土地面积336.5万亩,占应发证总面积的79.7%,各省区均表示2008年底能够基本完成土地确权发证工作。中央财政根据华侨农场土地确权办证工作进展情况,核实并下达了奖补资金。

  华侨农场归难侨危房改造不仅是一项为侨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侨心工程”,也是改善归难侨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使广大归难侨安居乐业的根本措施。近两年,经过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归难侨危房改造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2008年9月30日,全国华侨农场已完成归难侨危房改造13467户、在建10971户,共24438户,占总任务的51.6%。

  近两年来,华侨农场的社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绝大部分职工已经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全国华侨农场基本养老保险应参保261458人,已参保226847人,参保率达86.8%;华侨农场参加医疗保险有了较大进展,全国应参保451765人,已经参保374564人,占总人数83%。

  七、进一步推进侨务工作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们要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找准侨务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发挥侨务工作的优势,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侨爱工程—万侨助万村活动”。

(作者系国侨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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