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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际 科学推进 华侨农林场深化改革和发展
2014年NO.1 本期策划 作者:冯祖华

  一、广西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侨办按照“三融入”的方向,积极推进华侨农林场深化改革和产业发展。一是体制融入了地方。广西22个华侨农林场已全部下放所在地,实现属地管理,接通了国家政策管道,并不断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二是管理融入了社会。华侨农林场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全面完成,社会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7%以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以及职工住房等民生问题得到明显改善。三是经济融入了市场。市场对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日益突显,招商引资势头良好,经济增长保持较高水平,产业开始向高附加值、集约化、规模化发展。2013年全区华侨农林场实现社会总产值283亿元、农场生产总值(GDP)98亿元、年人均纯收入8700元,分别比2006年增长837%、725%和317%。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作推进。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推进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列为自治区为民办实事之一。二是健全组织机构。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府均成立了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有效协调各部门支持华侨农林场改革发展。三是加强研究部署。多次召开产业规划、改革发展等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四是加强部门协作。以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华侨农林场的历史债务、社会保障、产业规划等问题,合力研究改革发展中的瓶颈问题。五是加强调研督查。引导各有关市按设立乡镇、经济开发区、并入周边乡镇管理3种模式制定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实施方案。

  (二)出台政策文件,指导措施到位。发展是华侨农林场面临的主要问题。为此,广西区侨办牵头协调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深入调研,制定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华侨农林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从土地开发利用、产业发展政策、资金扶持等方面支持华侨农林场改革发展。2007年以来,共制定了9个关于侨场改革发展的配套文件,指导全区深化改革和发展。

  (三)产业规划先行,示范典型带动。将武鸣、来宾、丽光、渠黎、十万山等5个华侨农林场作为示范点,协调工信、林业、旅游、社科院及大专院校等单位组成5个规划编制组,聘请60多名专家进行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全区其他侨场也在2013年底前制定了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发展定位。2013年组织了“侨商广西侨场行”、“广西侨场台湾行”等招商考察活动,帮助华侨农林场招商引资,推动产业发展。

  (四)坚持以人为本,创建和谐侨场。在全区华侨农林场开展了“创建和谐侨场”活动,大力改善华侨农林场文化基础设施,举办美食节、东南亚风情艺术节、“美丽广西·和谐侨乡”广西侨乡文艺大汇演等活动,丰富广大归侨侨眷和职工群众的精神生活,提高侨场凝聚力和向心力。近年自治区侨办信访量有一定幅度的下降。来宾华侨投资区、柳城华侨农场被评为全国和谐侨场示范单位。

  三、启示和体会

  (一)促进产业发展是华侨农林场改革发展的重要途径。广西区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加大招商引资,推动产业发展。近年全区华侨农林场经济增长保持较高水平,财政收入也大幅度提高,其中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原武鸣华侨农场)2013年的财政收入超过5亿元。

  (二)因地制宜、一场一策是华侨农林场改革发展的基本做法。各华侨农场的历史条件不一,发展速度不一,只要是改革的方向正确,向着“三融入”的方向发展,就应该鼓励和支持。按照“因地制宜、一场一策”的原则,根据广西区各华侨农林场的实际,全区共有18个华侨农林场改设经济开发区,2个改设乡镇,2个纳入周边乡镇管理。

  (三)确保归侨侨眷和职工群众得到实惠,是华侨农林场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华侨农林场“三融入”,广西区从归侨侨眷和职工群众得到实惠着眼,始终把侨胞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土地流转中坚持归侨侨眷和职工群众失地不失岗、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利,确保侨场的归侨侨眷和职工群众享受到华侨农林场改革发展带来的红利。-

  (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侨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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