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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侨务信访工作 完善为侨服务体系
———国务院侨办全面推进为侨法律服务工作
2015年NO.6 本期策划 作者:国务院侨办国内司

  信访工作是群众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侨务方针政策的重要平台。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信访工作进行重大改革调整,明确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纳入法治轨道,实现诉访分离。国务院侨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信访工作改革部署,强调开拓创新,严格依法行政,持续深化侨务信访工作改革,全面推进为侨法律服务工作。

  为侨法律服务工作,即在信访工作改革持续深化的大背景下,政府侨务部门以广大侨界群体为服务对象,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主要手段,逐步将涉法涉诉侨务信访工作重心转移到宣传普及侨法、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积极协调引导上来,着重抓好事前预防、事中援助、事后舒缓三个环节,既妥善处理常规侨务信访事项,又依法有序实现侨务信访工作诉访分离,切实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

  一、信访工作改革吹响为侨法律服务工作的“冲锋号”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信访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战略性的决策部署,改革与法治成为信访工作的主旋律。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完善信访制度”列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成为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同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将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作为政法系统的改革的重点项目,推动在法治轨道内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全面阐述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依法处理机制的主要内容、配套措施和工作要求。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明确,“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中央一系列重要举措,旨在分清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职责,将涉法涉诉信访从普通信访中剥离出来,既有利于维护司法权威,也有利于信访部门按照职责集中精力解决问题。随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持续推进,作为国家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侨务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承担的任务也不断发生变化。落实中央信访工作改革部署、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提升为侨服务水平,要求侨务信访工作必须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为侨法律服务工作强调服务前置、提高侨胞风险防范意识,强调事中援助、协助解决实际问题,强调事后舒缓、依法有序引导,将成为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提升侨务信访工作水平的突破口。

  二、政策逐步完善织就为侨法律服务工作的“保障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健全,为推进为侨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律服务事业长足发展,法律服务体系已初步形成,法律服务门类逐步完善、法律服务领域日益拓展、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法律服务制度日益健全,据2014年相关统计,全国共有律师25万多人,公证员1.2万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7.1万多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1.4万多人,为全面推进为侨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今年11月,中央政法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要求广大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意见》的出台,既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城乡居民公共法律服务、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建立律师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的要求,也为信访工作引入专业法律服务明确了运行模式和工作方法,为各级侨办系统开展为侨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了法理依据。

  三、基层实践经验筑起为侨法律服务工作的“示范田”

  近年来,各地侨办紧抓改革契机,在不介入司法案件的原则基础上,拓展为侨服务新渠道,探索为侨服务新模式,积极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法律服务,为全面推进为侨法律服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013年,河南省侨办联合省司法厅成立“河南省华侨法律维权服务中心”,并在全省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试点县,选定30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河南省华侨法律维权服务站”,每个服务站配备3至4名律师,组成涉侨法律服务专业队伍,形成覆盖全省的涉侨法律服务网络。北京市侨办注重创新侨法宣传,近5年连续举办“侨法进党校”活动,为市委党校局、处级干部班学员讲授侨法知识;注重创新法律顾问模式,吸收优秀海外华侨华人律师,为海外侨胞提供一站式法律咨询及援助服务;注重创新维权机制,针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发挥专业律师优势,引导信访人合理合法反映诉求。同时,河北、黑龙江、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在整合社会资源、提供专业服务,搭建服务平台、延伸服务触角,加强合作交流、增强工作合力,实现关口前移、积极主动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

  国务院侨办始终关注基层侨办的创新举措,先后派员出席“河南省华侨法律维权服务中心”成立仪式,加强工作指导;参加北京市侨办“侨法进党校”活动,为培训班学员讲授侨务事业发展情况;加强对地方侨办开展为侨法律服务工作调研,深入总结经验,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国务院侨办研究依托法律服务,创新侨务信访工作,探索在全国侨办系统全面推进为侨法律服务工作。

  四、全面系统部署启动为侨法律服务工作的“推进器”

  国务院侨办高度重视为侨法律服务工作,今年7月,裘援平主任在出席国内侨政工作会议时指出,国内侨政工作下阶段主要任务是按照建设法制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重点加强政策法律、涉侨事务、侨界民生和事业发展“四位一体”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国内侨务工作法制化、系统化、规范化。特别强调,要通过加强涉侨立法、完善涉侨政策规定、加强依法护侨、提高干部政治素养等,为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提供更加完善的政策法律服务。

  为落实中央信访工作改革要求和国内侨政工作会议部署,今年10月,国务院侨办国内司在河南郑州召开部分省市涉侨法律服务工作现场会。谭天星副主任出席会议并作了主旨讲话,对全面推进为侨法律服务工作进行整体部署,提出明确工作要求。一是要明确职能定位。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做好“一收一放”:“一收”即收拢侨务信访工作的功能,严格执行中央关于诉访分离的要求,将矛盾纠纷引入法治化解决轨道;“一放”,即放大侨胞利益诉求表达主渠道作用,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为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上来。二是加强资源整合。努力推动一般性、普惠性政策法规覆盖涉侨群体,推动将为侨法律服务纳入当地公共法律服务和援助体系建设;主动寻求和动员社会力量,通过法官协会、律师协会、高校法学院的互动合作,做好信访对象咨询服务、心理疏导、利益调解和解释安抚等工作,有效扩大为侨法律服务供给。三是构建服务网络。将为侨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大侨务工作格局统筹推进,依托“四个一”工作体系构建为侨法律服务网络。推动将为侨法律服务作为窗口受理事项,提供法律宣传咨询、引导协调等服务,依托各类“侨之家”活动平台,组织律师顾问团等提供面对面、零距离专业服务,提高侨界群体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科学利用移动互联网新技术、新媒体拓展完善网上为侨法律服务;推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维护侨胞权益协调机制。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担当实干、为侨服务的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构建大侨务工作格局的能力、应对复杂环境、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从而提高侨务干部为侨法律服务工作的能力水平。

  与会代表反响强烈,纷纷表示这次会议开得及时、很有必要。通过参会,大家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认为全面推进为侨法律服务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基本要求,是政府侨务部门转变工作方式、发挥社会专业机构作用、强化为侨服务的重要依托。他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内侨政工作会议部署,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充分借鉴河南、北京等省市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地实际,逐步构建为侨法律服务网络和体系,主动将为侨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四位一体”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更加专业、完善的政策法律服务,实现依法护侨,力促侨界福祉。

  部分省市涉侨法律服务工作现场会开启了全面推进为侨法律服务工作的新阶段,激发起各地研究探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工作呈现发展前景广阔、发展潜力充足的良好态势。但就目前来说,做好为侨法律服务工作仍然是一个新课题,从全国范围来看,还存在发展不平衡、认识不到位、措施不精准、人员经费缺乏等问题,还需要下更大力气、花更多功夫去着力推动引导。2015年,国务院侨办根据全国范围为侨法律服务工作发展情况,给予部分省(区、市)一定经费支持,鼓励地方侨办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深入探索、不断总结经验,营造为侨法律服务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逐步提升为侨法律服务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携手全国各级侨办开创为侨法律服务工作的新局面,不断完善国内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出 版:《侨务工作研究》编辑部
主 编:董传杰
副主编:田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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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执行编辑|王 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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