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领导论侨务   > 正文

加强侨务法制建设 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2009年No.1 地方领导论侨务 作者:郭永祥

  侨务法制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侨务工作方针政策的具体体现,是各级政府开展侨务工作、各级政府侨务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按照《宪法》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1990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并于2000年进行了修订,国务院也相应出台了《实施办法》。1993年8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并分别于1998年和2005年两次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此外,我省还根据对外开放形势和侨务工作发展的需要,先后制定了《四川省归侨侨眷企业事业权益保护条例》、《四川省华侨投资权益保护条例》、《四川省华侨捐赠条例》等法规,同时在涉及房屋拆迁管理、就业安置和社会救助等地方性法规中明确了对海外侨胞及其眷属适当照顾的条款。这些侨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于维护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调动他们参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新时期开创侨务工作新局面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当前,侨务工作正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全球华侨华人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华裔高层次人才大量涌现,海外侨胞对所在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力不断增强,与祖(籍)国的联系、交流和合作日益密切。我省尽管遭受了严重的地震灾害,灾后重建任务异常繁重,但实施充分开放合作战略,推进跨越发展的进程不会改变,正迎来西部大开发深入推进、承接产业转移步伐加快、区域合作方兴未艾等难得机遇期。改革开放以来,海外侨胞与我省各种形式的交流合作不断扩大,来川投资的侨资企业和回国创业的专业人士逐年增多,一大批在沿海投资成功的侨商也以各种方式大举入川发展,省内归侨侨眷和涉侨社团在各个领域更加活跃,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和对外开放作出了重要贡献。加强侨务法制建设,认真贯彻涉侨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我省投资发展软环境,加快引进侨资、侨智步伐,已成为我省实施充分开放合作战略、推进“两个加快”的迫切要求,也是完善我省法制体系的迫切要求。我们将认真总结四川侨务法制建设15年来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分析解决制约我省侨务法制建设的难点和重点,准确把握省情、侨情发展变化给侨务法制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新课题,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把我省侨务法制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侨务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贯彻侨务政策,遵守和执行国家侨务方面的法律和法规,依法保护侨胞的各项权益,进一步提高侨务工作水平。”这为侨务法制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加强侨务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完善涉侨法律法规的立法、执法、司法和监督机制,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立法调研。深入调研省情、侨情变化新特点以及侨务工作创新发展中的新问题,大胆借鉴沿海侨乡侨务法制建设的经验,广泛吸收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和法律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我省涉侨法律法规体系上。二是加强侨法宣传。把涉侨法律法规作为“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社会各界广泛开展生动有效的宣传活动,积极推动侨法宣传进社区,使之进一步深入人心、侨心,增强全社会的侨法意识。三是加强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和涉侨部门要坚持以侨为本、为侨服务的宗旨,认真受理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投诉,千方百计为侨排忧解难,并做好助侨安商工作,支持帮助侨资企业发展壮大,提高为侨服务水平和实效。四是加强执法检查。各级人大要切实履行职责,指导和监督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侨法和侨务政策,严肃查处侵犯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的行为,促进涉侨司法案件及时、公正、依法审理和执行,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侨务法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和庞大的系统工程。全省广大侨务干部一定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自觉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护侨的意识和能力,主动依靠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以及有关部门共同推动涉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努力为我省侨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做出更大贡献。

  (作者系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出 版:《侨务工作研究》编辑部
主 编:董传杰
副主编:田 莉
编辑部:姜红星 王 振 王建国
本期执行编辑|王 振
美术设计/版式设计|陈 悦
刊 号:ISSN 1672-8831
    CN11-4111/D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35号《侨务工作研究》
    编辑部
邮 编:100037
电 话:010-68320141
      88387581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侨务工作研究》编辑部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