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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侨办制定“归侨侨眷关爱工程”实施计划
2008年No.5 动态综述 

  今年8月,四川省侨办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和国务院侨办《关于实施“归侨侨眷关爱工程”的意见》,结合本省实际,重点突出对汶川大地震中受灾归侨侨眷的扶持,制定印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实施“归侨侨眷关爱工程”的计划》,作为今后关心和改善归侨侨眷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关爱工程”,力求使归侨侨眷的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使散居贫困归侨侨眷的生活得到进一步改善;使“5.12”汶川大地震中受灾的归侨侨眷恢复正常生产生活,享受更多关爱。

  二、具体工作任务

  (一)帮助“5.12”汶川大地震中受灾的归侨侨眷恢复正常生活。

  对地震受灾的市、州所辖城乡的归侨侨眷逐户调查摸底,建立详细资料档案和电脑数据库。各级侨办要根据归侨侨眷受灾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物质帮助和精神帮助。对房屋受损的归侨侨眷要统一纳入重建计划,尽快帮助修缮或重建房屋,使其住有所居;对因地震造成生活困难的归侨侨眷,与当地民政、扶贫等部门联系,纳入救灾计划,予以重点扶持;对那些在地震中失去亲人的和受灾严重的归侨侨眷,要进行心理疏导,使他们逐步走出灾难的阴影,恢复正常生活。

  (二)进一步对农村和城乡贫困归侨侨眷进行扶持。

  及时为南侨机工及其遗孀、老归侨和贫困归侨侨眷解决生活、医疗、子女入学、就业等方面的困难。主动与当地民政、扶贫等部门联系,根据四川省侨办、四川省扶贫办联合转发的《关于将散居农村贫困归侨侨眷纳入扶贫规划的通知》的精神,将扶持农村和城镇贫困归侨侨眷的工作全部纳入当地扶贫计划,在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方面,实行同等优先、重点扶持。

  (三)为贫困归侨侨眷家庭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信贷支持。

  (四)加强社区侨务和信访工作。

  继续加大社区侨务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社区为侨服务、维护侨益的作用,进一步开展“侨法宣传角”等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侨务法律法规,增强整个社会依法护侨的意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侨务运行机制和工作指标体系。

  (五)对归侨侨眷知识分子给予关爱和尊重。

  (四川省侨办)




出 版:《侨务工作研究》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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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执行编辑|王 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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