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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移民组织在华项目有关情况介绍
2009年No.4 广角浏览 作者:程希
一、国际移民组织简介
国际移民组织(英文简称IOM),同世界贸易组织(英文简称WTO)一样,是政府间国际组织。1951年12月5日,为协调欧洲各国政府安置因战争而被迫移民的百万人口,在比利时和美国的倡议下,有关国家在布鲁塞尔召开了“国际移民会议”并决定成立“欧洲移民问题政府间委员会”(英文简称ICEM)。1987年5月,该组织修改章程,改用现名“国际移民组织”。现有成员国122个,总部设在日内瓦。
它是非政治性的人道主义组织,其宗旨是通过与各国合作处理移民问题,确保移民有秩序地移居接收国。为此规定了五大职能:
(1)安排由于现有设施服务不足或没有特别协助便不能移民者有组织地迁移至那些提供有秩序移民机会的国家;
(2)参与对难民、流离失所者和其它需要国际移民服务的个人进行有组织的迁移,对这些人可由本组织和有关国家,包括承诺接受这些人员的国家作出安排;
(3)应有关国家的要求并同其达成协议,提供移民服务,如招募、选择、分类、语言培训、定向活动、医疗检查、安置、有助于接收和融合的活动,并就移民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和符合本组织目标的其它协助;
(4)应各国要求或同其它有关国际组织合作,为移民自愿返回包括自愿遣返提供类似的服务;
(5)为各国及国际组织和其它组织提供论坛,交换意见和经验,促进国际移民问题上各种努力的合作和协调,包括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以寻求切实的解决方法。
中国于2001年6月成为该组织观察员国。2006年9月5日,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其它国际组织代表沙祖康大使在日内瓦与国际移民组织总干事麦金利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际移民组织关于国际移民组织在北京设立联络处的协议》。据此国际移民组织设立了驻华联络处。
二、“中国移民管理能力建设项目”
“中国移民管理能力建设项目”是国际移民组织在华开展的第一个项目,主要由国际移民组织运作管理,国际劳工组织(英文简称ILO)作为该项目的合作伙伴,参与相关活动的落实和执行。该项目预算总额为250万欧元,实施期限为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底。该项目的宗旨是通过技术、信息和人员的交流,促进中国和欧盟之间在移民领域的合作,增进中国和欧盟各成员国对彼此移民管理体系的了解和认识。
该项目开展的活动主要有:(1)项目启动与结项会议;(2)移民管理的沟通与交流,包括对政府官员进行移民管理政策与法规的培训,以及加强相关管理机构的建设;(3)移民管理的运作机制培训,内容包括对政府官员进行有关旅行证件的展示、移民风险案例回顾、被拐卖人口辨识及反拐卖人口的办法;(4)学习考察和交流访问,目的是增进中国与欧盟成员国之间关于边境管理和反人口拐卖的信息共享与技术合作;(5)政策分析与移民研究,主要针对中国前往欧洲的移民;(6)中国和欧盟与移民有关的法律与政策沿革探讨;(7)强化私人佣工或劳务招募机构的审批和登记制度(包括有关对劳务招募机构的监督及其自律问题的研讨),(8)防范地域性非法移民;(9)就欧洲对中国的劳工需求情况进行中国政府官员与欧盟商界之间的对话和探讨,等等。
三、“反人口拐卖项目”
“反人口拐卖项目”是国际移民组织在华执行的另一个项目。国际移民组织从1994年起致力于反拐卖活动,与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和国际机构开展广泛合作,至今已在85个国家执行了将近500个项目,向15000名拐卖受害者提供了直接帮助。国际移民组织开展反拐卖活动是基于三个原则:第一,尊重人权;第二,保护个人及其所属群体的生理、精神和社会健康;第三,从政府和民间社会的能力建设中获得可持续性。
该项目开展的主要活动有:(1)对人口贩卖进行定量、定性的研究以便更好地通报工作,特别关注领域包括人口拐卖的途径、趋势、原因和对被拐卖个体与社会的影响,人口拐卖的结构、动机和有组织犯罪活动,以及相关立法和政策研究;(2)通过各种途径的宣传来预防人口拐卖活动,并提高对人口拐卖问题的认识和理解,特别是在人口拐卖来源国和目的国开展宣传活动来教育大众关注人口拐卖,鼓励人们报告可疑案例,并使弱势群体获得相关信息,保护他们免受拐卖招募机构伎俩的危害;(3)开展技术合作活动对政府和民间社会机构进行能力建设,以更好地应对人口拐卖的挑战,活动包括培训非政府组织和政府官员,对制定反拐卖人口立法、政策、程序和基础设施开发提供技术援助;(4)与合作伙伴向拐卖受害者提供直接帮助,这些帮助包括在安全区域提供住宿、医疗和心理支持、技能发展和职业培训、重新融合协作,以及自愿、安全和有尊严地返回原籍国,或在极少数情况下,将拐卖受害者安置于第三国。(作者单位:中国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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