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特色侨务理论   > 正文

关于中国特色侨务理论的若干观点
2012年NO.5 中国特色侨务理论 作者:乔生

  关于侨务工作的性质和特点

  侨务工作的本质是以海外同胞为主体的人的工作,是以服务为基石、联谊为桥梁、思想文化感染为灵魂、促进合作交流为重要交往形式的凝聚侨心、发挥侨力的综合性工作。

  人的基本需求是利益;人的行为由思想主导。这是做人的工作必须把握的基点。侨务工作面对的华侨华人散居国外,有很大的游离性,做他们的工作又有特殊性。应当坚持以争取人心为根本,把为其谋取利益的服务和友情的联谊、思想文化感染的引导紧密结合起来;应当把做人的工作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引导其为国家大局发挥作用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与他们利益密切相连的同我国的合作交流。根据这个群体的特点、需求和独特作用,做好多方面多领域的工作。简言之,侨务工作是以做人的工作为本,以两个服务(为侨服务、为大局服务)为基本点,也可以说是“一个根本,两个基本点”。

  侨务工作具有多重性质和特点。由于这项工作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我国外交战略和对外交往,它的政治性强;由于为侨服务是侨务工作的基石,它的服务性强;由于思想文化感染贯穿于、渗透于各项侨务工作之中,它的思想性强;由于与华侨华人的交往与交流必须以联谊交友为纽带,它的联谊性强;由于侨务工作涉及多个领域,越来越多的部门和单位参与华侨华人工作,它的综合性和社会性强。此外,由于侨务工作受制约的因素多,潜力也很大,做好这项工作取决于侨务干部是否具有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顽强去办的敬业精神,因而这项工作的弹性强也是一个重要特点。

  关于侨务工作的对象

  正确认识工作对象,是做人的工作的基本前提。侨务工作的主要对象—华侨华人,是一个多样性的对立统一体。要全面认识三个方面,即华侨华人与我国之间、华侨华人社会内部、华侨华人与当地主流社会之间的同一性和差异性。

  华侨华人与我国存在着血缘、亲情和中华传统文化的广泛联系,他们不同程度地眷恋祖(籍)国,正在崛起的中国增强着他们的自豪感和向心力。但是,他们长期生活在与我国情、政情、社情不同的国家,不同程度地受到所在国政府、社会和舆论的影响,许多人在意识形态特别是政治理念、价值观念、社会心态方面与我国不同,看问题的立场、观点、方法不同,加之我国社会存在的弊病,他们对祖(籍)国尚存在种种不同看法和疑问。从总体看,广大华侨华人是一个与我国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又有很大游离性的特殊群体。这是华侨华人与我国关系的基本特点。

  海外华侨华人,来自同一个生养他们的祖籍地,有在当地长期生存发展的共同利益和相同的语言、传统文化、族裔情感,自然形成一个个相互联系、相互帮扶的社会交往圈子。但不同地区、不同国家华侨华人社会状况存在较大的差异;在一国之内,华侨华人又是一个构建复杂的金字塔社会。有华侨与华人的不同国籍和不同阶层、不同祖籍地的区别,有老一代与新生代、老移民与新移民的区别,以及不同政治倾向的区别。各种性质的众多华侨华人社团,是他们联系、互助的纽带。由于上述种种情况形成的利益和观念的差别,华侨华人社会内部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隔阂、成见和矛盾。总之,华侨华人是一个情况复杂、差异性大的群体。

  华侨华人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状况与他们生存发展的切身利益有密切关系。华侨华人融入当地主流社会,有利于他们的长期生存发展。作为当地多元社会的一个少数民族,与主流社会存在着思想文化、传统观念、生活习俗等诸多不同。加之中国的传统伦理造成的人心封闭,为这种融入增添了障碍。华侨华人融入主流社会,是一个逐代递进的长期的过程。但由于个体的差异,一部分文化素质高、其他条件较好的人特别是新生代,能够较快地缩短这个过程。

  归侨侨眷是由华侨华人派生的一个群体。他们与国内其他公民既存在共性,又因有广泛的海外关系而具有特殊性。海外关系是归侨侨眷的基本特点。这种特殊性表现在:其一,由于与海外亲人的联系,他们具有需要适当照顾的特殊需求;其二,由于与海外亲友的广泛联系,他们具有特殊的作用。他们是华侨华人与祖(籍)国血脉、亲情相连的具体体现者,是华侨华人感受祖(籍)国对其关怀的重要敏感点,是华侨华人了解中国最依赖的窗口,因而对广大华侨华人与祖(籍)国的联系交往,具有程度不同的重要影响。改革开放前的老归侨侨眷,与此后因大量新移民而与日俱增的新归侨侨眷又有不同特点。老归侨侨眷大都年迈退休、与国外亲人较少直系亲属的关系,而与侨务部门有较多交往;新归侨中有较多的中青年专业人才和企业家,新侨眷与海外亲人联系密切,而与侨务部门较少往来。新归侨侨眷将日益代替老的归侨侨眷而占据主要地位。

  关于“三有利”和“十六字”原则

  开展侨务工作,要有利于海外同胞的长期生存发展和与我国的友好交往,有利于发展我国同海外同胞所在国的友好合作关系,有利于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开展国内侨务工作,要遵循“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三有利”和“十六字”原则,是侨务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这是衡量侨务工作的根本标准,是制定侨务工作任务和方针、政策的基本出发点,也是侨务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的集中体现。

  根据“三有利”,我国政府制定了国籍区别、公开合法、积极稳妥的原则。应当看到,国籍区别是一个重要的基本原则。“双重国籍”是影响不同社会制度国家间关系的一个敏感问题。区分华侨与华人的国籍界限,明确华侨是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外籍华人是住在国公民,对外籍华人既要注意国籍界限,又要尊重他们的族裔感情和与祖籍国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实际,努力增进同他们的友好、合作、交流。这是上世纪50年代解决华侨“双重国籍”以来实行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是它的法律依据。几十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一基本原则以及在此基础上制定的华侨和华人工作方针,有利于消除华侨华人住在国对我国的疑虑,改善和发展我国与其住在国的关系,有利于华侨华人在当地长期生存发展,也有利于我国现代化建设、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是十分必要和完全正确的。随着形势的发展,“三有利”的内涵也在发生变化,从而给侨务工作提出新的内容和要求。例如,当前侨务工作在促进我国与华侨华人住在国的友好关系方面,已是适应中国和平崛起的需要,为加强公共外交、扩大我国国际影响发挥积极作用;在有利于华侨华人生存发展方面,提出了加强权益保护、促进事业发展和建立和谐侨社的新要求。侨务工作要善于审时度势,深入研究世情、国情、侨情变化给“三有利”提出的新内涵,从而把这一根本原则更好地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把侨务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十六字”原则,是制定国内侨务政策的依据,是开展国内侨务工作的指导原则。“一视同仁、不得歧视”规定归侨侨眷和国内其他公民一样,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并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义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歧视。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总结“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较长时间里,由于“左”的错误使华侨、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的历史教训得出的。邓小平同志在1994年南巡讲话中指出,今后仍要防止“左”的错误。鉴于历史经验,在新的历史时期仍用这一提法,有防患于未然的深远意义。

  在贯彻“十六字”原则中,难度较大的是如何把握“根据特点、适当照顾”。在这里,主要的是如何把握归侨侨眷的“特点”。这是给予“适当照顾”的前提。关于归侨侨眷的特点,有两种含义:其一,是指归侨侨眷具有“海外关系”的特点。这是归侨侨眷的基本特点、因而也是一个含意广泛的概念。其二,是特指归侨侨眷因“海外关系”而有其他公民所不具有的特殊性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对“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把握有一个发展的过程。由于广大归侨侨眷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乃至遭受迫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积累了许多困难和实际问题,并对其国外亲人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第一种含义,无论在其他国内公民所不具有的特殊性问题还是在共同具有的(例如升学、就业等)问题上,采取了多方面的适当照顾政策。三十多年来,国情和侨情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第一,我国早已由计划经济变为市场经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调控经济的行为已经改变,许多原有的照顾政策已难以执行。第二,归侨侨眷原来在政治、经济、教育、生活等方面,比国内其他公民低下的状况也已经根本转变。今天,根据归侨侨眷的“特点”,应当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主要着眼于归侨侨眷区别于国内其他公民确属需要照顾的特殊性问题。但对某些虽然与国内其他公民共有而确属需要照顾的问题,仍应给予照顾。例如,对散居和集中居住在华侨农场的贫困归侨侨眷的扶持。从总体看,适当照顾的政策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一个时期相对减少。

  其次,贯彻“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还应当注意把握“适当照顾”的“度”。这就是在照顾面和照顾程度上,要考虑国家财力、物力和其他群众心理上的承受力。在侨乡和非侨乡地区,由于归侨侨眷的数量悬殊,体现在对有些问题照顾的“度”上,也会有所不同。这些,都需要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加以把握。

  关于侨务工作的方法

  工作任务确定之后,实现任务的方法就具有决定作用。华侨华人散居国外,无论从距离的遥远、地域的宽广,还是从与我国在政治观点、价值观念、思想方法、生活方式的差异来看,做他们的工作难度更大。因此更要注重工作方法问题。侨务工作方法,既具有做人的工作方法的共性,又有作华侨华人工作的特殊性。正确把握以华侨华人为对象的做人的工作方法,是侨务工作者的重要本领。

  联谊、服务、引导是国外工作的基本功能,也是符合华侨华人特点的行之有效的基本方法。对于不同群体的联谊、服务和引导,例如,工商企业家、专业人士、从政人士等,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对于不同代的华侨华人,也有共同点和不同点。应当完善适应不同群体、不同代华侨华人的联谊、服务和引导的方法。联谊的基础是共同语言,这是思想交流的必要条件。亲情乡谊是一种割不断的情怀,是重要的共同语言;联谊对象熟悉的领域,往往更能找到深化友谊的共同语言。随着新生代的更替,后者日益重要。服务的基础是适应不同群体乃至不同个体的需求,包括排忧解难、维护权益、寻找商机、提高技能等。正因为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亲情,共同的利益和热情的服务,可以超越意识形态的差异,建立真诚的友谊,并达到引导的目的。

  作为工作方法还应该注重以下几个结合:

  组织活动和经常工作、个别工作相结合。根据不同工作任务的需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符合工作对象特点和需求的各具特色的工作平台。在通常情况下,表现为组织一定形式的活动。它是开展工作的依托、抓手和阵地,是聚合各方力量实施重点工作的一种有效措施。但一定时期的活动还必须有经常性的工作来维系,必须与对重点对象的个别工作相结合。做人的工作有一个深化的过程,要坚持作持续性、积累性的工作,不能热衷于轰轰烈烈而放松深入细致的工作。

  组织交友和个人交友相结合。侨务部门同华侨华人的交往,是通过做工作的人进行的。尽管这个人代表组织,但总是蒙上个人的色彩。不仅交友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做工作的人的素质和魅力,而且通过交往建立的友谊也与个人紧密相连。要充分发挥个人交友的能力。善于交友的人能够敞开心扉激发对方情感,以个人魅力吸引对方诚服。一个侨务机构能否深交朋友,主要看工作者的交友能力。在华侨华人中建立起来的这种友谊,既是与侨务部门的友好关系,更是对工作者个人的友情和依赖。从这个意义上说,华侨华人是认人、跟人的,这就是从事华侨华人工作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当相对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侨务干部若有变动,应当做好重要工作对象的交接工作,否则就容易出现“资源流失”或友谊淡化。

  “虚”实结合。做思想感染和增进感情这类比较“虚”的工作,应当尽可能附着在实质性的工作上。结合经济、科技、教育、文化以及各种服务性的工作去做。不能总是请客吃饭、应酬寒暄,没有实质性的工作去深化交往、密切关系,人的工作是难以做好的。“虚”与“实”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如同“毛”与“皮”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附焉?”应当注重以“虚”附实,以实带“虚”,发挥“虚”实结合的综合效应。

  重实效与重影响相结合。侨务工作难以用具体的指标来衡量,即使工作没有做好,也并不承担具体责任。搞不好,容易讲空话、搞虚功。因此侨务工作更注重办实事、重实效。另一方面,开展侨务工作,应当注重扩大在国外和国内两方面的影响。侨务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团结广大华侨华人,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作,不但要重实效,还要重声势,注重扩大影响;不但要办实事,而且要多宣传,以增强对华侨华人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同时,侨务部门不是事关国计民生的要害部门,侨务工作又有较大的“弹性”,其作用并非“一目了然”。侨务部门尤其应当通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有成效有影响的工作,在社会上增强自己的声音,体现自身的价值,以增进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因此,侨务工作要策划一些大手笔,有重头戏。善于把经常性的、脚踏实地的工作同有声有色的活动结合起来,善于提出通过工作积累、体现工作实际的量化指标,善于创造侨务工作的“品牌”与“名牌”。总之,侨务工作要抓重点,办大事,办实事,求实效,重影响。(作者系国侨办离休干部)




出 版:《侨务工作研究》编辑部
主 编:董传杰
副主编:田 莉
编辑部:姜红星 王 振 王建国
本期执行编辑|王 振
美术设计/版式设计|陈 悦
刊 号:ISSN 1672-8831
    CN11-4111/D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35号《侨务工作研究》
    编辑部
邮 编:100037
电 话:010-68320141
      88387581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侨务工作研究》编辑部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