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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批准移民“蓝卡”计划
2008年No.6 华埠时讯 

  欧盟国家10月22日“原则上同意”在欧盟设立“蓝卡”居留证的计划,以便与美国的“绿卡”竞争,吸引拥有高等文凭的外国人和拥有专业资格的移民。这个原则上的协议强调:在最终协议通过30个月之后,“蓝卡”将生效。

  设立“蓝卡”主要是为了调节职业目的的移民和满足欧盟专业资格劳动力的需要。欧盟领导人在10月中旬欧盟峰会期间批准了欧盟移民和避难公约。“蓝卡”将作为欧盟移民和避难公约的补充措施。

  “蓝卡”主要发给拥有高等文凭的外国人,让他们能够在欧盟成员国内申请高级专业职位。这些高级专业职位是根据其报酬水平而定的:给求得有关职位者的工资必须是成员国内平均工资水平的1.5倍。但允许某些国家例外,把水平降到1.2倍。

  “蓝卡”允许持有人和其家属入境、居留和进入一个成员国规定的职业或行业的就业市场。但这不是一个长期居留证,也不是在全体欧盟国家都有效的一个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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