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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颁布新《国籍法》
2006年No.5 海外纵横 作者:雁溪
印度尼西亚新的《国籍法》已于7月11日获得国会通过,从8月9日起正式生效。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
与荷兰殖民统治时期制定的《国籍法》相比,新《国籍法》取消了对华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在种族、性别和婚姻方面的歧视性条款,规定凡在印尼出生和未接受外国国籍的人均为印尼国民,所有种族和社群都享有同样的权利和尽相同的义务。它对印尼的民族和谐、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新《国籍法》规定,跨国婚姻所生子女十八岁前可保留印尼国籍,十八岁后可自行选择国籍。而根据旧的《国籍法》,印尼人一旦与外籍人结婚,便自动丧失印尼国籍。
新《国籍法》还赋予同外国人结婚的印尼妇女在决定其子女国籍问题时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她们的子女可以不像以前那样只能随父亲的国籍。
根据新的《国籍法》,为国家服务并取得优异成绩的科学家、艺术家和体育运动员可以不经过归化程序而获得印尼国籍。
历史和现实意义深远
新《国籍法》摒除了对“本土人”和“非本土人”的区别对待。东南亚媒体评论说,这标志着包括华族在内的印尼少数族群不会在国籍问题上受到种族歧视,“今后他们跟所有印尼本土人一样,都被当成印尼人”。这是印尼历史发展的一大进步。
1954年之前,刚刚独立的印尼政府实施较为宽松的政策,外侨如果不在一定期限内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明保留原籍,则自动转为印尼国民。而到了1954年,这一情况发生了转变,国籍政策开始试行主动制,外侨想加入印尼国籍,要向政府机关提供各种证明材料,还需要交纳高额费用。
1958年7月,印尼颁布了《关于印尼共和国国籍的1958年第62号法令》,以血统种族原则代替国际普遍承认的出生原则。根据这个法令,拥有印尼护照和出生证的华族人士在办理各种证件或手续时必须出示国籍证,而且还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费用。
东南亚问题专家指出,印尼国会当年制定含有严重歧视华裔内容的《国籍法》,有内外两方面的原因。当时,印尼与中国关系恶化,印尼指责中国“输出革命”,而在印尼的华人很有可能是“第五纵队”。后来,两国关系改善,中国方面以第三世界团结大局为重,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但这并没有促成印尼华族境遇的根本改善。
而另一方面,印尼华人中的一部分富人与印尼权贵官商勾结牟取暴利,导致华人在印尼社会中形象不佳。为平息民愤,苏哈托政权制造出种族议题,纵容“华人在偷盗印尼财富”的种族主义言论,将矛头对准华人。事实上,与苏哈托家族和印尼高官关系密切的华人富商并未受到打压,反而是华人中下阶层受到了牵连。
由于“华人有钱”的印象深入人心,印尼官员便有了借“国籍证”榨取钱财的念头。而印尼华人软弱且缺乏团结,很容易就成了被敲诈、欺负的对象。印尼华裔社团领袖许天堂在其著作《政治漩涡中的华人》中,把华人比作印尼社会的“奶牛和替罪羊”。
据印尼反种族歧视协会称,由于种族歧视法律和腐败猖獗,大约有30万在印尼居住了几十年的华人,特别是贫困的华人根本拿不出出生证、结婚证或身份证,这使他们很难获得申请公民权所需的国籍证书。没有公民权,就没有上学的机会,也被禁止做生意或从事较为体面的工作。
自前总统苏哈托1998年下台以来,尤其是1999年10月,瓦希德当选印尼总统之后,情况有了较大改观,这位自称有华人血统的穆斯林领袖对华人社会表现出了亲切态度。之后的历届印尼政府都在积极反思,努力从施政各方面采取改革举措。由于此次新《国籍法》废除了所有歧视性条款,因此被评价为“一部革命性法令”。舆论认为,新《国籍法》的出台,显示法律部门的改革迈出了一大步,反映了法律和基本人权的平等,对印尼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各个领域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印尼中文《国际日报》有评论指出,印尼执政当局要清醒地看到,只有像美国或其他先进工业国家一样,敢于吸引国外的精英人才和重用本国优秀人才,印尼才能逐步摆脱贫困落后状况,走上国强民富的道路。
华人普遍表示欢迎
对于新《国籍法》的通过,不仅印尼社会各界及舆论都给予积极评价,印尼华人各阶层更是反应热烈。
印尼华裔总会、印华百家姓协会等华人社团都表示了对新《国籍法》的欢迎。他们说,早在五百多年前就有中国人在印尼衍生发展,他们和当地居民和谐相处,共同发展。多少个世纪后,华裔仍受到诸多歧视,这非常不明智。作为一个多元化国家,政府和议会对所有民族都不能有任何偏向,必须保持中立的态度。当地华裔民众也认为,新《国籍法》草案获得颁行,将极大地方便当地华裔的生活,也进一步体现了政府推动民族和解的善意与决心。
“很多华人社团领袖都很高兴。现在印尼华人已经不再需要出示国籍证来证明自己的印尼公民身份。”印尼苏北华裔总会福利部委员陈民生说,“在过去,这是印尼华人的噩梦。”
一位华人社团领袖说,“现在是印尼华人参政的时候了”,“这项法律的通过,为印尼华人和其他族裔提供了一个巨大的机遇。”
印尼棉兰一位华裔青年汉瑞克·苏帕拉蒂说:“这(新《国籍法》)是送给印尼华人的一份礼物,是政府为过去的不公正做出的道歉。”
7月29日,印华论坛在雅加达迦查玛达街余氏宗亲会所举办座谈会,邀请印华各阶层人士就新《国籍法》的意义、法令是否能顺利落实以及印尼华人此后应尽的义务等问题交换了意见。论坛创办人余麦风表示,新《国籍法》出炉后,国会人协议员傅志宽在格玛约兰举办新《国籍法》宣传解说会,参与者多达1500人左右,足见印华阶层之重视。此后凡是在印尼出生者,不管是什么血缘,都是印尼公民。所有印尼公民在法律上均可享有同等的权利。有华人认为,新《国籍法》的通过,印华阶层都感到兴奋,同时作为印尼公民的一部分,此后就应承担印尼公民的义务。
显然,印尼华人对新《国籍法》都寄予了厚望,经受了数十年不公正待遇的他们,对于能得到政府的认同和平等待遇,普遍呈乐观态度,也有了对于社会的更强烈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然而,与此同时,包括社会自筹机构在内的个别团体对新法持有不同意见,他们提出在一些细节问题上,如印尼妇女与外国人所生子女只能在18岁前决定国籍的选择等,新法的规定还有需要修改的地方。但反对的声音,都并非是对新法的整体全盘否定。
新法落实尚存忧虑
新《国籍法》能否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是印尼广大民众和国际社会最为关心的问题。印尼国会国籍法案专案小组委员会主席斯拉默7月16日提呈报告时指出,政府必须尽快制订相关条例,并且最迟在六个月内开始执行这项新法律。
而华人则在感到兴奋的同时仍不敢轻言庆祝,虽然对于新法充满期望,但新法能否得到不折不扣的施行,华人们或多或少都有所忧虑。“现在庆祝胜利为时尚早”,一位华人社团领袖说,“在这项法律通过后,政府应该推出具体的实施程序,使国籍法得以贯彻。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这项法律本身并不能带来实质的变化。”
华人表示,消除种族歧视是民间和官方法令条例两方面缺一不可的事,尽管近年来政府相继取消一些歧视性法律,华人处境得到改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但在印尼民间对华人的偏见和歧视却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去年11月狭隘民族主义者和极端主义势力就曾通过手机短信煽动印尼族裔起来袭击华人,令人至今心有余悸。
东南亚问题研究专家也认为,目前印尼华人在经商、从政、生活、出行方面,仍不得不面对一些有形或无形的歧视。例如,印尼军方尚有一个华裔事务协调理事会,该机构是在假设华裔对国家忠诚度有问题的前提下成立的;对中国和华人采用“支那”和“支那人”的歧视性称呼还未正式取消;在教育方面,对华裔学生的不公平对待依然存在。因此新《国籍法》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善华人的地位和其他族裔的偏见还有待观察。
舆论认为,消除偏见和歧视是一个长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艰苦努力和密切合作。印尼华人和其他少数族裔在经过漫长的不懈奋斗,在很大程度上促使了新《国籍法》的诞生。尤其重要的是,近年来印尼华人逐渐改变了过去不问政治的错误观念,在苦心经营形成巨大经济影响力和庞大社会关系的同时,也积极参政议政,获得了争取平等的发言权,华人向来是印尼政府不得不倚重的力量。2004年,华人成为印尼大选中各政党拉拢和利用的对象。根据印尼大选委员会统计,参加大选的24个政党共派出300多位华裔候选人参与国会及地方议会选举,是印尼建国以来最多华裔参选的一次。目前印尼国会中有十几位华人议员,他们的积极推动和争取,对于改善华人在印尼的生存发展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舆论也认为,华人真正融入印尼主流社会才是真正彻底消除歧视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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