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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 突破难点 努力做好国内侨务工作
2005年No.2 经验交流 

  武汉市侨办

  近几年来,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修改颁布实施以来,武汉市各级侨务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认真贯彻侨务法律法规,以“爱心帮扶”工程为切入点,坚持把国内侨务工作的重点放在依法维护侨益,为侨办实事、办好事和教育引导、发挥侨的作用上,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既维护了归侨侨眷的正当合法权益,又维护了侨界一方稳定,赢得了侨心,为武汉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宣传侨务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维护侨益,突出做好归侨侨眷私房拆迁补偿工作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好侨务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改的《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武汉市侨办除采取多种措施和形式抓好各级领导、侨务干部队伍以及对广大归侨侨眷的宣传教育外,还两次请国务院侨办有关司领导来我市做专题报告,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特别是涉侨部门依法行政、维护侨益的认识,增强了归侨侨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意识和各级侨务干部依法护侨、维护侨益的责任感。我们突出抓了归侨侨眷私房拆迁补偿工作。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武汉市房屋拆迁量急剧增加,归侨侨眷的私有住房拆迁数量也随之大幅度增多。按照《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依法拆迁归侨侨眷的私有房屋作价补偿标准应当比当地其他房屋增加30%。当初,社会上对这一规定不很理解,不少拆迁单位找种种借口采取抵触或消极抵触态度,不愿意增加或不愿全额增补,归侨侨眷意见较大。如,家住江岸区操场街的印尼归侨黄招妮,夫妻双下岗,儿子待业,一家三口挤住在18平方米的房间。去年房屋拆迁时,拆迁单位按拆迁标准只给了她4万多元的补偿费,没有依法增加30%,黄女士多次找拆迁单位催要未果后,求助市区侨务部门。为此,市区侨务部门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使这一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接着,市侨办“趁热打铁”,以“江岸区全额增补困难归侨黄招妮拆迁补偿费1.2万”事例为突破口,以点带面,通过舆论引导、政策法规宣传,在全市侨务部门开展了以“依法落实侨房拆迁增补费”为重点的维护侨益专项工作,收到较好效果。由于市侨办宣传到位、措施得力,现在该市归侨侨眷平时都能主动在各级侨务部门依法办理身份确认,领取归侨侨眷身份证明;在房屋拆迁前都能按侨务部门的宣传向拆迁单位提出申请,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件;大多数拆迁单位也能积极配合,依法增发补偿费。去年江汉区仅“龙王庙”工程拆迁就全额增补13户归侨侨眷房屋拆迁补偿费80多万元。

  二、强化为侨服务职能,坚持为侨办实事、办好事,突出做好“爱心帮扶”归侨侨眷困难群体工作

  为侨服务是侨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几年来,市侨务部门始终坚持把“情为侨所系”的理念融入到为侨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工作之中,受到侨界的普遍称赞。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全市侨务部门为归侨侨眷办好事、办实事千余件。去年11月,又全面启动以关爱困难老归侨侨眷为主要对象的“爱心帮扶”工程,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把党和政府的关爱送到侨界千家万户,温暖了一片侨心。

  目前武汉市有近150户归侨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其中部分归侨家庭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下。这些困难归侨,多数退休多年,体弱多病;有的鳏寡孤独,生活无依无靠;有的虽有子女,但子女无正式职业,无力照顾老人。针对这些情况,近年来,全市各级侨务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救助工作,但由于财力有限,这些归侨生活困难问题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成为国内侨务工作的难点。急侨之所急,就必须突破这一难点。在贯彻新修订的《保护法》和《实施办法》过程中,市侨办按照《保护法》第十条第二款“对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或者生活确有困难的归侨侨眷,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救济”的规定和对归侨“适当照顾”的原则,2003年6月,联合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市政协台港澳侨委、致公党武汉市委、市侨联,就解决归侨特困户问题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专题报告,建议将归侨特困户的救济工作纳入全市扶贫工作的总体规划,列入财政预算,争取用5年的时间,使特困归侨问题得以彻底解决,率先在全国解决归侨特困户的问题。“五侨”的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要求市财政从2004年开始每年拨出专款用于困难归侨侨眷帮扶工作。

  为将这一惠及侨界困难群体的“好事办好”,市侨办通过调查研究,制定了《武汉市侨界“爱心帮扶工程”实施方案》,并于去年11月份起正式启动。主要内容包括:对全市享受“低保”的特困归侨,在目前市“低保”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0%的固定救济金;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短期生活困难的归侨,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元旦、春节期间在侨界广泛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对下岗归侨侨眷及其子女提供50%—100%的再就业培训费;分批组织老归侨每年参加1—2次侨界大活动,免费提供交通、食宿和参观景点费用,等等。

  “爱心帮扶工程”实施以来,受到侨界群众的交口称赞。他们认为,“爱心帮扶工程”的实施说明了市委、市政府和侨务部门确实把我们归侨侨眷的冷暖放在了心上,是对我们的极大关心和爱护。不少归侨侨眷表示,一定要努力发挥自身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加强与在海外亲友的联系,多宣传武汉,推介武汉,为武汉的对外开放、对外交流作出努力。印尼归侨李翠霞下岗十多年,丈夫因病内退,小孩大学在读,虽然享受“低保”,一家生活仍很拮据。实施“爱心帮扶工程”后,她可以每月定期从侨务部门再领取220元固定生活补贴,这对她全家来说,无异于是“雪中送炭”。在桥口区侨办举行的“爱心帮扶工程”救济金发放仪式上,当她从市侨办领导手中接过第一笔救济金时,眼泪不禁夺眶而出,不停地鞠躬,连声感谢党和政府救了他们全家。

  春节前,市侨务部门在侨界广泛开展了“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为150户困难归侨侨眷家庭送去了“8个5”(5斤肉、5斤鱼、5斤油、5斤鸡、50斤米、5斤糖、5斤面粉、5斤洗衣粉)的过年物资。收到物资的归侨侨眷都十分感动,特困归侨芦德芝专门给市侨办侨联写来感谢信,感谢市委、市政府和侨务部门对她无微不至的关怀照顾,使像她这样的“孤寡侨胞老有所养、老有所靠,深感祖国的富强伟大”。市侨界“爱心帮扶工程”活动在海外也引起了强烈的反响,香港联生厨具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筠荣先生来我市考察投资项目,当得知他旅居马来西亚时与他同为马共的老友(在省柴油机厂工作)目前生活困难得到侨务部门的大力资助时,十分激动。他表示:政府如此关心和照顾困难归侨侨眷,我们在海外的侨胞也感到十分温暖,说明武汉市政府的确是一个急民所急、想民所想的责任政府,我们在这样的地方投资发展将十分放心。

  三、适应市场经济新形势,坚持把教育引导与发挥侨的作用相结合,突出做好重复上访对象的工作

  教育、引导归侨侨眷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是各级侨务部门的重要职责。随着市场经济新体制建立,一些新问题、新情况的出现,要求我们要适应形势的变化,教育广大归侨侨眷服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大局,引导他们发扬自强自立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和构建和谐社会建功立业。市侨办坚持推广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在归侨侨眷中开展的“爱企业、献良策、作奉献”活动的成功做法,使侨界爱国爱乡的优良传统在新时期得到了延续和发展,也得到社会的承认和尊重。去年仅武钢就发动归侨侨眷提合理化建议150条,创直接经济效益500多万元。另一方面,针对侨务信访中发现的问题,教育归侨侨眷遵纪守法,不作“特殊公民”。对重点上访户,特别是“重复上访”反映的问题进行全程了解,并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如,日本归侨谭某,九十年代末从湖北郧县服刑回汉后,无业无收入,生活很困难,心态不很稳定,甚至还存在一些偏激的念头,多次上访反映情况。在贯彻《省实施办法》过程中,我们将其列为重点上访对象,上门做耐心的思想工作,在对其偏激的思想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向十堰市侨办发出了协助调查函。在十堰市侨办复函的基础上,通过市、区侨办的共同努力,“特事特办”在民政部门为其办理了全额“低保”,同时将其纳入“爱心帮扶工程”的帮扶对象。我们还通过多方联系,把其儿媳介绍安排到武汉中百超市就业。目前区侨办正在与有关单位协调其“廉租房”问题。在今年春节前市、区侨务部门领导上门慰问的第二天,他就给市侨办侨联来信写到:“收到你们亲自送来的‘8个5’节日物质救助,从内心感到很温馨、很快乐。今年格外丰盛,谢谢大家的关怀,给了一个将绝望的人的生存力量”。他还表示,一定尽其所能,加强与海外亲友的联系,宣传武汉的投资环境和政策,引荐海外亲友来华来汉投资发展。

  以侨界“爱心帮扶工程”为重点的为侨服务新举措的推出和实施,既温暖了侨心,也凝聚了侨心。近几年来,武汉市广大归侨侨眷为回馈党、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爱,一方面在各自岗位上努力工作,多作贡献;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他们在海外朋友多、联系广的独特优势,积极为市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牵线搭桥。近3年,经全市归侨侨眷积极引荐,全市侨务部门共引进外资项目213个,协议外资额2亿美元,实际引进外资3287万美元,为全市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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