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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采取措施将贯彻侨法引向深入
2005年No.5 经验交流 作者:张康庄
2005年是侨务工作迎来大好历史机遇的一年,也是将贯彻侨法引向深入的一年。今年广东省侨办紧紧抓住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侨务工作的意见及全国侨务工作会议精神的契机,利用省及各地相继召开侨务工作会议,借助2004年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和“四五”普法总结验收的东风,在继续广泛发动归侨侨眷和社会各界学习侨法的同时,注重将侨法的贯彻落实引向深入,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出台了一系列维护归侨侨眷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处理解决了一系列重大的涉侨案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使全省学习、宣传、贯彻侨法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一、将当前维护侨益中的突出问题上报省委、省政府,努力争取各级党政领导对宣传贯彻侨法的重视和支持
广东省侨办积极参与省委关于构建和谐广东的专题调研活动,撰写了《保护华侨归侨侨眷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广东》的调研报告,将当前维护华侨、归侨侨眷中重大的突出问题,如涉侨政策法规的出台未全面征求意见、拆迁侨房补偿不合理、侵占和无偿征用华侨农场土地、侵犯华侨捐赠权益、损害华商合法权益、归难侨危房改造紧迫等问题报告省委、省政府,争取领导、有关决策部门及社会各界的重视,从构建和谐广东大局的角度来解决问题。广东省侨办还争取省政府的重视,以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下发了《广东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还积极与人大侨委、省法制办等部门沟通,整合力量,争取领导对学习、宣传、贯彻侨法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接下来,省侨办将继续抓住传达贯彻全国、全省侨务工作会议精神的契机,办领导进行明确分工,分头到各市就贯彻中央及省侨务工作精神直接与当地党政领导进行沟通、磋商,争取当地党政领导重视侨务工作和依法护侨的工作,并把它作为构建和谐广东的一件大事抓实抓好。
二、积极整合涉侨部门力量,联合举办全省侨务干部培训班,并相机推动侨法列入党校课程
7月18日至22日,广东省侨办与省侨联联合举办了全省从省到镇的近300人的四级侨务干部培训班,省侨办吕伟雄主任就维护华侨、归侨侨眷权益发表讲话,侨办、侨联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学习贯彻侨法维护侨益做了专题报告。培训班学员普遍反映通过培训,提高了自身对学习贯彻侨法和维护侨益的认识,今后将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另外,通过与中山市政府、中山市党校的积极沟通,侨务理论和侨法已作为一项重要课程正式列入中山市的党校课程。下半年,将继续办好第二期全省侨务干部培训班,并在重点侨乡推动侨务理论、侨法列入领导干部的党课。
三、出台系列政策法规,将侨法有关规定细化,还法于侨
为将侨法的贯彻落到实处,广东省侨办根据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某些涉侨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并制定了具体的政策法规,这些政策法规是对侨法的进一步细化,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推动了重大涉侨问题的顺利解决。如针对侨房拆迁,省人大再次修订了《广东省拆迁城镇华侨房屋规定》;针对侨捐项目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广东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项目监督管理办法》;针对出国定居的离退休人员在办理生存证明中遇到的困难,广东省侨办与省劳动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简化我省出境定居离(退)休人员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生存认证手续的通知》;针对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日趋增多的情况,广州、佛山等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华侨子女回国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意见》。下一阶段广东省侨办准备狠抓落实,要求各地举办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培训班,组织专门人员到培训班对政策法规进行宣讲,推动有关政策法规在国内入侨乡和社区,在国外进侨团,努力使侨法真正为侨胞生活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目前,惠州市已筹划举办侨务干部培训班,已把该次办班纳入工作日程。
四、选准重点,努力突破,抓好贯彻侨法的示范性工作
针对广东省侨捐项目多,管理不规范、不到位,侵犯捐赠人权益时有发生的实际,广东省侨办把完善侨捐项目监管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点,要求各地把该项工作作为贯彻侨法的一项示范性工作抓实抓好。目前,正组织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制定《广东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方案,推动侨捐项目监管工作在全省范围的全面铺开。前一阶段,省侨办已在佛山市顺德区设立侨捐项目监管工作的试点,下一步将把顺德经验在全省推广,做好侨捐项目的普查、造册登记、申报确认等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侨务部门对侨捐项目的分级监督管理和年度统计报表制度,并落实好新建项目的监管措施。省侨办拟通过这种示范性工作,让社会各界和侨务部门自身了解到贯彻侨法的方法和手段,以推动贯彻落实侨法的深入和到位。
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专案联络人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推动侨法的宣传贯彻
广东省侨办重视侨法的执法检查工作,如李汉魂教育基金挪用案在南方日报披露后,省侨办吕伟雄主任亲自约见李汉魂女儿、美国加州大学教授李浈博士,省侨办派专人检查,最后促成当地政府妥善解决问题。该办还建立了专案联络人制度,狠抓重点涉侨案件的解决。如对于众多海外华侨华人在化州市民昌果园的投资纠纷一事,吕伟雄主任要求相关处室联合起来认真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并安排专门的案件联络人,专门跟踪负责处理解决此案。另外,广东省侨办9至10月将联合省人大侨委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组织人大和侨界代表对全省的侨房拆迁管理、华侨农场土地被侵占、保护华侨祖坟、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的监管等涉侨热点问题进行执法检查。同时,也要求各地侨务部门整合当地五侨部门的力量开展执法检查,查处那些难度大、影响面广、长期拖而不决的涉侨案件。
六、发挥侨务信访机构“稳定器”的作用,在处理信访案件中加大宣传贯彻侨法的力度
华侨农场和粤侨企业是广东省归侨侨眷相对集中的两个单位,前一阶段,省侨办信访机构加大侨法的宣传和贯彻力度,依法维护侨胞的合法权益,防止了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今后将继续花大力气推动有关各方妥善解决这些单位改制后出现的各种遗留问题。广东省侨办还特别重视华侨农场土地被侵占的情况。根据侨法,多次联合国土、公安等部门对侵占华侨农场土地的案件进行了处理。在平时接访过程中,信访机构也相当重视侨法的宣传贯彻,有力地维护了归侨侨眷的合法利益。
七、加强依法护侨工作的预见性,抓紧调研,积极推动出台保护华侨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及华商在华投资权益的相关法规政策
针对该省侵犯华侨、华商在国内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的实际,广东省侨办抓紧调研,加强了与劳动、外经贸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准备制定系列的法规政策,减少和防止民间及官方侵犯华侨、华商在国内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作者单位:广东省侨办)
本栏目责任编辑 刘香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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