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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帮助侨商维护合法权益
2006年No.3 经验交流 作者:青田县侨办
编者按:各地侨办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工作中,以为侨服务为宗旨,克服各种困难,依法护侨,赢得了侨心。现选登一些案例,供参考。
90年代后期,浙江省青田县部分侨领与开发商商议由开发商代其建造10多幢别墅事宜。2001年别墅完工结算办证时,由于当时没有严格的协议条款,开发商以商品房开发操作方式予以经费结算,与侨领发生意见分歧,并出现争执。侨领认为开发商严重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为此,他们在诉诸法律的同时,又求助于青田县侨办,要求帮助协调解决。
青田县侨办了解情况后,组织了由侨办主任任组长的此案件专门协调小组,先后向开发商与有关侨领详细了解情况,多次走访有关部门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掌握第一手材料。
经过大量的调查了解,县侨办基本上可以认定开发商在结算时打了协议的擦边球,侵犯了侨商的权益。但由于当时没有办理任何基建手续,仅凭部分间接证据不能令开发商信服。而法院也因为侨领提供的证据不充分,一直拖着没审理。基于这种情况,县侨办向县有关领导汇报后,决定从开发商入手做工作,通过对开发商宣传侨法,晓之以法,动之以情,说服其做出部分让步,然后通过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促使问题基本得以解决。为此,县侨办先后10多次找到开发商,一方面对他们宣传侨法的重要意义,带着开发商走访法院与检察院,晓之以法;另一方面向他们介绍侨领在海外艰苦创业的动人事迹,让他们了解侨胞们在海外生活、创业赚钱也不易,动之以情。经过侨办同志持续不断的努力,开发商被侨办同志的真情所感动,最后做出了让步。
开发商让步后,遗留问题还有很多,县侨办有关同志准备一鼓作气,彻底维护侨领的合法权益。为此,县侨办又先后多次向县领导汇报了情况,在县有关领导的亲自过问下,召集了城建、土管、物价、审计、财税、计委以及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会,布置落实补办建筑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工程质量验收以及产权证等手续,之后,县侨办紧紧盯住这些部门,一家一家地跑,一个手续一个手续地办,到2005年初,总算完成了所有手续的补办工作,同时又帮助侨领与开发商做好了工程款的结算工作,通过有关单位又减免了房产营业税。这样,县侨办不仅比较好地维护了部分青田籍侨胞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帮助他们享受到了政府的有关优惠政策,使这些侨领深受感动。
青田县在处理经济纠纷案件时,主要把握了如下几点:
一是充分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本案中,县侨办在对涉案双方做详细了解后,及时走访了有关部门,对侨领建造别墅过程摸得比较详实细致,为下一步作出调解决策提供了准确、合理的依据。在对开发商做工作时,心中也有了底。
二是充分认识处理侨务经济纠纷案件是一项艰苦不易的工作,思想上作好了“一管到底”的准备。从2001年县侨办接到侨领投诉开始,到2005年初帮助解决所有遗留问题,历时四年多时间,县侨办的同志坚韧不拔,克服困难,排除畏难情绪,坚持依法护侨,真心为侨,把工作重点放在依法维权、为侨排忧解难上来。通过不厌其烦、扎实地工作,终于取得好的结果。
三是处理经济纠纷案件离不开领导的关心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从本案中可以看出,当县侨办向县有关领导汇报此案时,便得到了县领导的支持,以后县领导又多次过问,并亲自召集有关部门进行协调。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对推动经济纠纷案件的妥善处理起到了关健作用。而政府有关部门在补办有关手续时,也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与配合,从而使久拖不决的案件得到圆满的解决,为侨领挽回了损失,依法维护了侨领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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