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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律师顾问团” 深化为侨资企业服务
2006年No.3 经验交流 作者:浙江省侨办
浙江省侨办于3月21日至4月15日组织“浙江省为侨资企业服务律师顾问团”(以下简称“律师顾问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为百家侨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巡回服务活动,深化为在浙投资兴业的侨商及其侨资企业服务。
活动由省侨办领导带队,“律师顾问团”9名成员和2名志愿律师与省侨办工作人员分成三个组,分赴全省11个市,采取座谈、走访等方式,对全省116家侨资企业或投资商进行了咨询服务,受到当地侨资企业和侨商的热烈欢迎。
一、主要做法
(一)组织座谈咨询,以法律咨询促进法律宣传,提高侨资企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在各地座谈中,有些企业提出如何解决合同纠纷、劳资纠纷、工伤纠纷问题,有些企业提出投资优惠政策、土地政策等咨询问题,也有些企业提出股权分配、资产清算问题,还有些企业提出了具体的经济纠纷案例。律师们一方面从如何完善各种合同条款,防范各类纠纷发生给予了详细解答,另一方面对怎样应对法律诉讼,如何进入法律程序,予以详尽指导。同时,对一些具体案件进行认真的分析、梳理,提出了妥善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使企业老总们深受启发。他们说,看来侨资企业要健康发展,还得不断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首先要从法律层面上解决好企业的隐患。
(二)实地走访咨询,着力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走访中,嘉兴锡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反映经法院调解的一个经济纠纷案件难以执行的问题,林宪律师详细查阅相关材料后,当即指出该调解书有重大漏项,切中了困扰企业多时的问题要害,帮助企业提出了补救方法,使该企业管理者十分感谢。金华“浙江三胜置业有限公司”的意大利侨商反映,他们投资3.7亿元人民币的一个房地产项目,2003年就与当地土管部门签订了270亩土地出让协议,依合同2004年前应该交付,但一直拖到今年3月份才拿到土地,给该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询问律师该如何要回补偿。律师在详细了解其操作程序后,提出与当地政府协商,通过其他方式弥补损失的处理方法;如果政府不能给予合理补偿,可以考虑运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该公司副总经理董方红听后激动地说:“这个问题是公司的一个死结,一直以来不知如何是好,今天经律师指点,我们觉得有希望了。”在整个巡回服务过程中,被走访的侨资企业普遍反映:省侨办按照省委、省政府“依法护侨、合理护侨、真心护侨”的要求,想侨资企业所想,急侨资企业所急,为我们侨资企业办了一件实事。
(三)各地侨办联动,以组织咨询促进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侨务工作者依法护侨的能力
为了切实组织好这次活动,浙江省侨办下文要求各市侨办对侨资企业当前面临的法律援助问题,按照性质归类上报。各地侨办特地组织有关人员补习法律知识。在“律师顾问团”开展法律咨询过程中,温州、绍兴、湖州、金华、舟山等市侨办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座谈咨询活动,认真听讲,仔细记录。他们通过听取律师解答侨资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不仅增长了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而且对今后依法行政、依法护侨工作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二、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主题突出,是搞好本次活动的关键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侨资企业进行法律咨询巡回服务活动,浙江省侨办尚属首次,这是该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华侨在国内权益保护工作的一项具体举措。办党组对此十分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讨论研究活动方案。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亲自带队下去。活动期间,各地政府也予以高度重视,政府分管领导亲自过问咨询活动情况,适时解答政府层面的服务问题,使企业感到满意。
(二)准备充分,组织有序,是搞好本次活动的重要基础
搞好本次法律咨询活动,律师参加是关键,排忧解难是目的。为此,在组织过程中,浙江省侨办一是反复征求顾问团律师对活动方案和行程安排的意见,根据他们的要求作时间调整,从而使主任律师能亲自参加,保证了咨询服务人员的质量;二是要求各地侨办收集侨资企业需要帮助解决的法律问题和具体案例,省侨办综合梳理后,事先通报给顾问团律师,使律师们有备而去,增强了法律咨询服务的针对性;三是要求参加咨询座谈的侨资企业人员必须是企业法人代表或老总,而且要带着“问题”来,以避免在座谈交流中讲空话、套话,从而提高了咨询工作效率和服务活动的实效。
(三)多方配合,优势互补,是搞好本次活动的重要环节
这次巡回服务活动,得到了各级侨办和有关市侨商会以及广大侨资企业的积极配合和支持,特别是得到了“律师顾问团”和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律师顾问团”对这次活动十分重视,参加服务活动的律师们不但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强,而且工作十分敬业,对侨商及其侨资企业态度热情,解答问题认真仔细,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时咨询座谈会开到下午6点多钟,律师们都毫无怨言,受到了侨商和侨资企业的热忱欢迎。巡回服务活动还得到了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咨询中,部分侨资企业提出的问题涉及到政府有关部门,需要通过行政手段才能有效解决。如走访湖州“浙江天外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时董事长严旭初提出,其位于开发区内的经过规划联审的工业用地要交水利资源费的问题,一起参加走访服务的市政府副秘书长了解了详细情况后,当即表示,会后由其负责协调,力争圆满解决。又如,实地走访衢州索拉里服装有限公司时,公司老总反映,因新建厂房质量问题与建设施工单位产生了纠纷。顾问团律师在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后认为,该问题应由建筑单位负全责,并建议企业应该与所在的开发区联系,由开发区建筑工程监督部门出具质检报告,由有关部门责成施工单位改进。随同走访的市侨办主任立即与开发区领导及质检站取得了联系,并落实了具体工作部门协助企业解决问题。这样,一直困扰企业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生产的问题,就以法律咨询为契机,通过行政手段得到了解决,较好地达到了为侨资企业排忧解难的目的。
本栏目责任编辑 刘香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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