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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贫困归侨排忧解难
2006年No.4 经验交流 作者:安徽省侨办
2006年1月,合肥市侨办在慰问走访蒙古归侨李二子时,他反映了其女儿李爱东(归侨)的工作安排问题。1998年经合肥市侨办与市建委协调,安排李爱东到市公交公司当售票员。最近因公交公司进行用人制度改革,取消了售票员岗位,原售票人员经再就业培训视情况另安排工作。李爱东在经培训后一直未被安排工作,其父请求市侨办帮助解决。市侨办听了他反映的情况后,即与市公交公司联系,通报李爱东是归国华侨的身份,要求公交公司按国家相关政策,本着“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上岗。公交公司领导在听取市侨办意见后,非常重视,表示一定要按侨法精神办,顾全大局,妥善处理李爱东的再就业问题。春节过后,经与李二子电话联系,得知李爱东已重新上岗,安排在站前调度岗位工作,他对市侨办的关心和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李二子一家五人均为蒙古归侨。1984年底,当时的蒙古国当局驱赶大批华侨出境。为此,我国政府要求各地政府积极做好归侨接待安置工作。李二子一家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来到合肥的。当初在接到安置归侨李二子一家来合肥定居任务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领导要提高认识,顾全大局,市政府也专门下发了合政办[1983]121号《关于做好被蒙古当局驱赶回国华侨的接待安置工作的通知》,并召集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对安置工作做了周密的部署。考虑李二子原在蒙古做过建筑木工,于是将他们安置在条件较好的市建一公司工作,并多次帮助他协调调换工作岗位;将李二子的妻子李金花也安排在一建公司幼儿园工作。解决他们住房问题时,一建公司当时暂无现成住房,为此,公司腾出两间办公室,重新粉刷,并为他们购置家具、餐具、饮具、衣被等,让他们一家在合肥正式安家落户。后来一建公司新建了一幢宿舍楼,分配时按条件打分,要达到59.5分才能分到,李二子只有30分,按条件分不到住房。市侨办又与市一建公司协调,取得公司领导的支持,本着“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分给他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他们一家初来合肥,人地生疏,市侨办在生活上加以关心,除帮他们添置必须的生活用品外,还帮他们解决子女入学、入托,办理户口、粮油关系,以及手把手地教他们烧煤炉做饭等等。1995年,市一建公司因效益不好,面临破产改制,为此,市侨办又及时与一建公司主管部门市建委联系协调,将李二子调到效益较好的市公交公司工作,并为李金花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保证了李二子一家生活安定。经过多年来周到细致地关心、帮助,如今李二子一家在合肥基本上过上了安定的生活,大孩子李爱东、二孩子李爱民都已参加工作,李二子也于2003年购买一套200多平米的房子。春节前夕,当市侨办领导来到李二子家看望慰问时,坐在装饰一新的房间里,看着李二子一家三代和睦、幸福的生活,侨办的同志们内心都感到无比的欣慰。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体会:落实好侨务政策,首先是各级领导重视,从大局出发,从国家整体发展的战略出发,以大侨务的眼光来做侨务工作。二是随着社会情况的不断发展,要体现“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就要不断推出符合当前实际情况的相关侨务工作的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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