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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华侨华人专业人士优势 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服务
2007年No.5 经验交流 作者:深圳市侨办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底,深圳市引进的留学专业人才累计达9200多人,其中常驻深圳的有2000多名。这些归国留学人才构成了深圳市华侨华人专业人士的主体部分,形成了新华侨华人专业人士群体。
一、深圳海外华侨华人专才创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海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在深创业发展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移民型”专才占比例大。来深创业发展的新华侨华人专业人士,80%以上为非深圳籍。二是高学历、年轻化、创新型人才增多。这些海外专才所学专业相对集中,以管理类、科技类和金融类为主。三是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来深创业比例有所提高。四是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在深创业以“扎根”模式和“哑铃”模式为主。“扎根”模式即海外华侨华人专才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搬来深圳,在深圳落户生根,这类企业主要是产品重点面向国内市场。“哑铃”模式即留学人员在创业时,只投资,不落户,或者国外国内分设公司两头跑。这类创业的成功范例已经比比皆是,不仅起点高、科技含量高,而且发展速度惊人。五是新华侨华人专业人士经营领域集中于科技领域,创业经济进一步走强。
二、吸纳海外华侨华人专才来深创业发展的主要做法和政策措施、经验
(一)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海外人才工作,把引进海外人才工作放在城市发展的战略性高度。2006年,市委出台了《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提出要打造创新型人才高地,鼓励海外专才来深,切实解决创新型人才的后顾之忧。市侨办等16个部门制定出台了相关的具体配套政策文件,积极提供更个性化、人性化的服务措施。市里的人才工作重点之一是构建以高科技、现代物流、金融、文化和先进制造业、传统优势产业为主的产业引才平台,大力支持海外人才来深设立研发中心、研究室、实验室、创作室、工作室。
(二)初步建立海外人才资源库,打下引才基础。深圳市侨办近年来多次组团出访海外华侨华人经济科技社团,对全市各留学生创业园多次走访,并组织了侨资企业和留学归国人员的情况专题调查,在此基础上初步建立了“侨资企业资源库”和“留学生企业资源库”,整合华侨华人专业人士资源信息,为引进人才夯实了工作基础。
(三)市政府组团赴境外招聘专才,利用“高交会”、“文博会”等平台吸引人才来深。迄今为止,深圳市举办了7届中国(深圳)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和3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侨务部门借助这类大型展会,积极发动海外华侨华人经济科技社团回国参展,吸引了2000多名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带着项目参展,并就此催生了一批留学生企业。市、区侨办还多次组团赴海外,向当地经济、科技界宣传推介深圳,扩大深圳在海外华侨华人中的知名度和吸引力。此外,深圳市政府近年组织了几次赴境外招聘人才的活动,揽回大批海外专才落户深圳。深圳市政府与国家外专局已商定从2007年起,至少连续三年在深圳举办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这必将是一个更高效的引进海外人才的高端平台。
(四)兴建留学人员创业园,作为海外人才回国创业发展的永久基地。2001年,深圳组建了国内第一家中外合资形式的留学人员创业园,至今,市区共兴建了8个创业园,充分整合了在深创业的留学人员资源。
(五)不断建立完善系统的政策措施。深圳市已先后出台了《关于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的若干规定》、《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才引进个人申办实施办法》、《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鼓励海外人才来深创业发展的政策,对他们在入户、入学、工作、注册公司、办理出入境手续、住房分配、养老、职称评聘、创业资金、税收减免等作出了非常具体和明确的优惠扶持政策规定。
(六)完善服务,巩固和扩大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来深创业发展的成果。深圳市侨办十分重视维护华侨华人专业人士的合法权益,积极为其排忧解难。多年来,协助妥善解决了许多企业经济纠纷案,并为海外专才在深投资注册、落户等方面提供帮助,对稳定在深创业和投资的华侨华人专业人士的投资信心产生良好效果,在深华侨华人专业人士遇到问题时,愿意主动找侨务部门帮忙,把侨办当成“娘家”。
(七)深港携手,探索创新,搭建传统产业与海外科技交流平台。市侨办积极协调市归侨侨眷企业家联合会、市留学生创业园启动了“深港传统产业牵手海归高新技术”活动项目,为传统产业与留学生企业资源的交流搭建了一个“项目、资本、市场”的平台,探索了深港社团合作新路子,引导他们共同为繁荣两地经济和共创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三、深圳海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创业面临的问题
(一)人才引进和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主要是对海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的情况掌握不够全面,海外人才资源库还有待补充完整信息和及时更新完善。政府对海外专才的管理机构分散在人事、侨务等部门,容易各自为政,影响了资源的整合共用。此外,引进海外专才的渠道较为单一,在海外的宣传推广力度不够。
(二)创业发展资金与项目对接不足。华侨华人专才创办企业在生产、运营等各环节所需大笔资金,仅靠自身积累和政府的科研三项费用资助等来解决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尽管有关部门牵头组织了不少风险投资机构与企业的联系对接,但效果不明显,主要是因为投资机构普遍担心高科技企业有高风险,投资回报率、回报周期都不好把握,不敢轻易涉足;而对于创业的海外专才来说,则不希望由投资方来“控股”,自己只拿“技术股份”。不少“海归”企业在一两年内失败,主要就是没能解决企业发展所需的后续资金问题。
(三)来深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未形成多元化、系统的创业发展模式。深圳市引进的华侨华人专业人士,主要集中在科技、管理领域,而在经济、金融、法律等领域则比较缺乏海外高级人才。此外,引进的大部分专才是专业技术人员,尽管拥有技术或专利,却相对缺乏市场营销经验,因此出现了不少“做出了好东西,就是卖不出”的困境,影响了产品产业化、市场化的发展。
(四)创业环境不够理想。大部分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客居海外多年,普遍反映深圳的治安环境不够理想,子女上学困难等问题较为突出,政府办事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并希望有关的审批办事程序能更加清晰、简单。此外,现有的创业园面积已饱和,影响了已孵化完毕的企业进入产业化阶段。有关科研配套设施不足,缺乏针对各行业的配套检测中心,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花在检测上面的时间精力比较多,延缓了研发的进度。
四、对策和建议
(一)健全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引进和管理工作机制。一是要整合政府相关部门涉及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引进和管理职能,通过建立联席会议类的常规制度,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提高为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创业发展服务的效率。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海外人才资源库。
(二)政府要进一步协助解决融资问题。2007年1月《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出台,规定出国人员在深创业的前期费用补贴最高标准提高到30万元。政府可以加大力度启动对中小“海归”企业的股权融资。
(三)侨务部门要积极促进海外华侨华人专才创办的企业与侨资企业的结对子发展。现在已经有多家发展比较好的海外华侨华人专才创办的企业加入了深圳国际侨商联合会和深圳市归侨侨眷企业家联合会,成为副会长、理事和会员,加强与侨商们的交流沟通,寻找更全面的合作。
(四)营造更宽松的环境,引导海外华侨华人专才在深圳的创业发展进入良性、和谐的阶段。一是积极鼓励他们发展为中小型跨国企业。二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海外专才在居住、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机制,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三是加快推进深圳留学生产业(龙岗)基地的建设,并尽快启用深圳留学生创业大厦,尽早解决创业的基地问题。四是整合资源,完善社会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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