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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推动福建华侨农场健康发展
2008年No.4 经验交流 作者:曾晓民
福建有17个华侨农场,安置归难侨及其子女34000多人。华侨农场属事业编制体制,不仅游离于农村改革之外,而且游离在企业的改革之外,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体制,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个封闭的体制。这造成华侨农场内部经济体制恶性循环,整体发展状况远远低于当地的发展水平,归难侨生活水准、收入都低于当地的水平,成为一个弱势群体。
党中央、国务院关心、支持归难侨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国务院2007年出台了《关于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华侨农场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实施步骤、责任划分等核心问题,将根本性解决华侨农场的历史遗留问题和体制改革问题。
福建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华侨农场工作。省委书记卢展工专门作出批示,要对本省华侨农场存在的政策、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在职权范围内尽可能予以理顺和支持。省长黄小晶明确提出,要在两年之内彻底解决华侨农场的问题。省政府成立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华侨农场改革与发展的指导。去年3月份,省政府专门召开了全省华侨农场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本省华侨农场改革发展的任务。第一,要在两年内解决归难侨居住问题。第二,要在2008年上半年解决华侨农场目前存在的社保问题。第三,要用两年的时间,解决华侨农场职工的医疗保险问题,把他们的医疗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第四,华侨农场土地确权登记问题,把华侨农场的土地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第五,理顺华侨农场的体制。
福建省华侨农场改革与发展的几项重点工作进展都比较顺利。
第一项工作是“侨居造福工程”。省委、省政府把“侨居造福工程”列入2007年、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在整个福建华侨农场改革的过程当中,需要解决归难侨的居住问题有6000多户。2007年我们超额完成了当年任务。去年春节前已经有1300户3000多名归难侨搬进新居。目前,已经完成了70%以上,共下发补贴近8000万元。
第二项工作就是医保、社保。全省共有1200多名归难侨职工没有纳入社保范围,这一次我们专门解决这些人的社保问题。全省华侨农场两万多名职工一次性进入城镇医疗保障体系,目前除了漳州之外,其他市的归难侨职工都已经纳入了医保。
第三项工作就是土地确权。土地是华侨农场的生存条件,土地问题解决难度比较大。这一次我们花了很多的功夫,特别是国土资源厅也做了很多的工作。我们秉持尊重历史、承认现实、互利互让的原则,到目前为止已经确权了47.76万亩,占华侨农场土地总面积51.3万亩(其中集体所有约14万亩)的92.8%,并下发省级补助资金228万元。
另外,从2006年开始,按照有关规定,处置了华侨农场金融债务1000多万;省财政还专门安排了900多万解决了几个华侨农场的社会职能剥离问题,比如说农场办医院、派出所等,为华侨农场减轻了很多负担,解决了历史上一些遗留问题。
对于华侨农场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等工作,要按照华侨农场改革 “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 的基本思路,把华侨农场的体制打开,让它融入社会,融入当地,就是要把整个发展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框架内,华侨农场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基础设施问题,一定要纳入当地的地方经济发展,同时将华侨农场的灾害救助、扶贫、低保都纳入计划统筹来安排。
“侨居造福工程”、社保、医保、土地确权、历史债务削减等都属历史遗留问题,下一阶段工作重点要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华侨农场的体制问题,更快地融入地方、融入市场。华侨农场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一种体制,解决华侨农场历史遗留问题一定要特事特办,因为它有特殊意义,在工作层面必须非常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注意它的政策、措施的公正;第二就是非常贴近群众,要求我们要把工作做细,做实,不要出现疏忽;第三要严格执行政策,做到不走样、不变形;第四要加强各项补助资金的监管。
随着华侨农场“侨居造福工程”、社保、医保、土地确权登记、历史债务清偿、社会职能剥离等一系列工作的有效推进,切实减轻了华侨农场负担,妥善解决了华侨农场涉侨的民生问题,基本实现了华侨农场归难侨“居有其屋、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耕有其田”的愿望,维护了侨益、稳定了侨心,同时也为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实现“三个融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效推动构建华侨农场和谐社会。
(作者系福建省侨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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