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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侨办积极贯彻落实全国侨务工作会议精神
2012年NO.1 经验交流 作者:各地侨办
2011年全国侨务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地把学习贯彻全国侨务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四川高度重视
及时出台《实施纲要》
四川省蒋巨峰省长于2011年12月6日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全国侨务工作会议精神,省侨办主任周敏谦作专题汇报。会议充分肯定了“十一五”时期四川侨务工作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合作中发挥的积极作用。省政府决定适当增加侨务工作经费,从2012年开始侨务工作专项经费增加60%。
经过近半年的调查研究,四川省侨办根据《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四川“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结合侨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起草了《四川侨务工作发展实施纲要(2011-2015年)》,在广泛征求省级各有关部门意见后,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并下发。
12月21日,四川省政府召开全省侨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侨务工作会议精神和《四川侨务工作发展实施纲要》。国务院侨办主任李海峰、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副主任李长江、国务院侨办副主任马儒沛、省委副书记李春城以及省委常委李登菊、陈光志、李昌平,省人大副主任郭永祥、张东升,省政府副省长黄小祥,省政协副主席陈杰等省领导会见了会议代表。黄小祥副省长在大会上作了主题讲话,要求各地、各部门尤其是侨务部门既要进一步增强为侨服务能力,也要更加重视涵养侨务资源;既要引进资金、智力、人才,推进充分开放合作战略的实施,又要向增进社会和谐、服务文化强省、拓展公共外交、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等更广领域、更高层面、更深层次拓展和深化;既要注重发挥侨务部门的作用,也要更加注重发挥各涉侨部门优势,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侨务工作新格局。同时,他从推进充分开放合作,助推经济科技进步,增进社会和谐发展,壮大海外侨务资源,服务文化强省战略,拓展侨务公共外交,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等几方面部署了“十二五”时期全省侨务工作。
四川省侨办在多项工作上注重落实全国侨务工作会议精神。省侨办对《四川省华侨投资权益保护条例》进行了修订,并于2011年11月25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省侨办会同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及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等八个部门于12月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我省散居困难归侨侨眷扶贫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作为落实国务院侨办与省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的重要举措,启动了“侨爱工程—点亮藏区牧民新生活计划”。12月20日,四川省侨办还在成都市金堂县举办了“侨爱工程—万侨助万村活动”现场会。会上,省侨办为12个“双万活动”联系点授牌。
江苏虚实结合
多措并举狠抓落实
全国侨务工作会议之后,江苏省侨办随即召开专题党组会,深入学习会议精神,并草拟了《江苏省贯彻〈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实施意见》。目前,省委、省政府已原则同意该《意见》,拟在召开全省侨务工作会议前印发。
2012年1月4日,在省政府2012年第一次常务会上,钱兴荣主任作了《关于全国侨务工作会议及我省侨务工作情况汇报》,并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关于择机召开全省侨务工作会议、出台江苏省贯彻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实施意见、加大对全省侨务工作支持力度等三大事项。
李学勇省长指出,全国侨务工作会议很重要,全省要做好贯彻落实,同意今年一季度召开全省侨务工作会议。常务副省长李云峰在充分肯定侨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还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做好对新华侨和华裔新生代的工作;二是省侨办的有些招才引智、招商引资活动可与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起来一起做,既可避免重复工作,同时影响更大、效果更好。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也表示,要进一步加大对侨务工作的支持力度。
1月12日,省委召开常委会,罗志军书记指出:“过去几年来,江苏侨务部门工作扎实,走在了全国侨务系统的前列,这与江苏作为经济大省、开放大省的身份、地位是符合的,我对江苏侨务部门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对于省侨办提出今后5年江苏侨务工作的主要打算,罗书记也表示赞成,同时希望将来江苏侨务工作紧紧围绕省重点实施的“八项工程”来抓好落实,进一步拓宽工作领域、创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与江苏省的经济转型、结构调整、民生建设、和谐社会构建等相结合起来,在更大、更广的范围内开展并做好侨务工作。会议同意各级侨办纳入同级党委、政府外事、外资、对台等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相关部门应该给予支持,做好落实工作。
根据《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统一部署,去年11月中旬,江苏省侨办经认真准备,支持成立了“江苏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11月底,召开了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六所高校校友会负责人座谈会,围绕侨办与校友会的合作方式、合作途径、合作程序以及如何进一步深化合作等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达成了合作共识。在此基础上,省侨办于2012年1月6日-7日进一步召开全省侨办系统招才引智工作会议,对引智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出台《江苏省侨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引智工作的意见》。围绕李海峰主任在会议上提出的“加强能力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侨务干部队伍”要求,江苏省侨办立即开展了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出台《江苏省侨办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意见》。
广西深入贯彻
积极出台《实施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于2011年12月27日在南宁召开了全区侨务工作会议。会议研究部署了“十二五”时期及2012年的全区侨务工作。自治区副主席高雄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自治区侨办冯祖华主任作了工作报告。冯祖华主任强调,各地侨办要根据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侨务工作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十二五”时期工作思路及2012年的工作计划。要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这一主线,服务于广西的对外开放,牢牢把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重要战略机遇,深入分析广西区侨情和侨务工作面临新形势,发挥侨务资源优势和作用,以侨务引智引资为工作重点,加强海外联谊与文化交流,服务于改善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为完成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翻两番、跨两步、三提高”战略任务,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12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这是广西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精神,为指导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五”时期的侨务工作,结合区实际制定的政策性文件。
《实施意见》指出,2011—2015年广西侨务工作主要任务是:开展引资引智工作,服务于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拓展海外联谊工作,服务于广西对外开放;加强华文教育工作,提升广西文化影响力;深化华侨农林场体制改革,推动产业稳步发展;依法维护侨胞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广西服务等。
为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实施意见》明确了各项任务的工作内容及主要措施,并对各级政府侨务部门、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如何组织实施做出了要求,即要在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理论研究,加大保障力度三方面贯彻落实。
天津起草《实施意见》
筹备全市侨务工作会议
全国侨务工作会议之后,天津市侨办结合全市工作实际,起草了《天津市实施〈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意见》。在2011年11月18日召开的天津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上,市侨办主任哈文龙作了题为《关于全国侨务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市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加强全市侨务工作的五点建议,即认真筹备召开全市侨务工作会议、建立侨务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天津市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实施意见、加强区县侨务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侨务法制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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