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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创新 “十一五”期间侨务工作亮点纷呈(5)
2012年NO.1 经验交流 作者:各地侨办

  湖南省外侨办注重加强侨务法制建设 加大护侨维权力度

  一、侨务法制建设不断加强

  1.积极完善侨务政策法规体系,为依法开展侨务工作奠定基础。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华侨捐赠项目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华侨捐赠人的合法权益,2009年6月,湖南省外侨办经报省政府同意,制定了《湖南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了捐赠项目备案、确认、挂牌监管、变更注销登记、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等五项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对华侨捐赠项目和捐赠工作的管理。为落实党和政府对归侨生活的关心和照顾政策,根据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省外侨办对1996年制定的《关于对老年归侨给予生活补助的实施意见》分别于2007年和2009年两次进行修订,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月50元逐步提高到每月200元,补助范围由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扩大到城镇无业下岗、农村老年归侨和中央在湘企事业单位老年归侨,并明确补助经费由归侨所在单位和当地财政解决,保证了老年归侨生活补助费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为保障华侨子女享受非义务教育、帮助贫困归侨侨眷脱贫致富、促进归侨侨眷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省外侨办还会同教育、民政、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文件,对归侨侨眷给予扶持和照顾。

  2.积极开展涉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依法尊侨护侨的氛围。利用“四五”和“五五”普法开展宣传。2007年,省外侨办会同省司法厅、省依法制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转发了《国务院侨办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对全省侨法“五五”普法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并将侨法纳入了“五五普法”读本和各级党校的必修课。2007年5月,结合湖南省《实施办法》重新修订实施,全省开展了新《实施办法》宣传年活动;2008年12月结合宪法颁布50周年,又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侨法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全省各市州根据统一部署和要求,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侨法宣传活动。从2006年开始,在国务院侨办的支持下,在部分省直高校和长沙、岳阳、常德、邵阳、怀化、衡阳等地建立了20个社区侨法宣传角;先后4次组织宣传队深入新化、新邵、武冈、城步、会同、怀化鹤城区、宁乡、灰汤等县区开展送侨法下乡和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涉侨部门每年举办多期全省性干部培训班,加强了侨法知识和侨务理论的培训,大大提高了全省侨务干部依侨法行政水平。通过各级党校的侨法培训,大大提高了全省行政干部的侨法意识。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使侨法进一步深入人心,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营造了依法护侨的良好氛围。三是积极配合开展侨务执法检查,重点解决涉侨疑难案件和热点问题。2006、2010年,根据全国人大、国务院侨办和省人大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开展侨法执法检查。

  二、护侨维权力度不断加大

  1.认真做好侨务信访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级侨务部门每年受理的涉侨信访件达2000多件,内容主要涉及侨房、经济纠纷、就业、待遇、社保等问题,力争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从历年情况看,处结率在90%左右。对于疑难重点案件,各地充分发挥“五侨”联动机制的作用,利用涉侨法律顾问团、涉侨维权联席机制等平台,加大查处力度,较好地维护了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争取和凝聚了侨心,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对于信访再审案件,各级法院坚持专项审查制度,对涉侨案件指定专人或专门合议庭及时承办,不断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慎重处理每一件涉侨申诉、再审案件。

  2.建立维权护侨科学机制。2006年,湖南省成立了由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省侨联等单位负责人和省内知名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委员会,并在全省14个市州也成立了相应的法律维权服务机构。2009年,成立了由省优化办牵头,省高院等l0个单位参加的优化侨资企业发展环境协调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岳阳市率先在全国建立了司法部门重大涉侨案件通报制度。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侨办热心服务各族侨界群众

  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一、发挥独特作用,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兵团各级侨务部门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团结广大各族归侨侨眷,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兵团党委关于处理事件的各项决策和政策措施,号召和动员兵团各族侨界群众在大是大非面前,理解和支持党和政府采取的果断措施,自觉抵制和反对境内外“三股势力”的破坏活动。在这场反分裂的严酷斗争中,兵团各级侨务部门和各族归侨侨眷响应兵团党委的号召,积极主动参与地方维稳和保持兵团内部稳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兵团没有一个少数民族归侨侨眷参与分裂活动,各族归侨侨眷经受住了考验,发挥了独特作用。

  二、积极拓展交流合作,努力为兵团经济建设服务

  要改善边疆地区归侨侨眷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增强屯垦戍边实力,发展经济是硬道理。兵团侨办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开展工作,认真贯彻“请进来、走出去”战略,努力搭建招商引资引智平台,积极向外推荐兵团的招商项目、投资环境和优势产业,主动邀请海内外侨商来兵团考察交流。

  三、以侨为本,维护侨益,热心为各族侨界群众服务

  1.重视开展少数民族归侨侨眷扶贫帮困工作。兵团侨办立足兵团实际,将侨务扶贫纳入扶贫整体规划,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多方自筹资金,采取“输血”和“造血”相结合的措施,扶贫济困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兵团少数民族归侨侨眷较为集中的农四师侨办结合本师少数民族贫侨多的实际,组织实施种植、养殖滚动扶贫工程,利用下拨的侨务救济款和师部安排的扶贫周转金作为扶贫专项基金,由扶贫对象所在团场配套相应资金,采取无息贷款的形式帮扶少数民族贫侨职工家庭。目前,该师贫侨家庭中,已有30户实现脱贫,还有75户正在受益。

  2.坚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慰问活动。每逢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春节”和“古尔邦节”来临之际,兵团侨务部门及时下拨专项慰问金,各级侨办领导下连进户,深入少数民族职工家庭,充分了解归侨侨眷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在走访中,对侨界知名人士、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大病贫困家庭进行了重点慰问,为他们送去了慰问金和慰问品,鼓励他们振奋精神、克服困难、争取早日脱贫。同时组织医疗队开展义诊等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

  3.切实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兵团侨务部门长期坚持侨法宣传制度,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侨法》及《实施办法》系列活动,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执法检查,把《侨法》及其《实施办法》纳入兵团“五五”普法规划之中,目前在南北疆各师已建立了5个“侨法宣传角”。兵团各级侨务部门十分重视解决归侨侨眷的实际问题,努力解决对出国定居人员发放一次性离职费、老归侨侨眷生活补贴、华侨归国安置等热点、难点问题。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对确有生活困难的归侨侨眷在土地承包、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济、就业再就业、子女上学等诸多方面给予适当照顾,使归侨侨眷权益得到了保护。

  4.努力提高归侨侨眷科技文化素质。兵团各级侨办除了在物质上对困难归侨侨眷提供帮助外,还注重在智力上扶持。2000年至今,累计争取到华侨捐赠项目17个,捐赠金额共计395.65万元,全部用于各师贫困边境农牧团场侨心小学的建设;为贫困归侨侨眷安装电视,印制、发放科普教材;举办少数民族归侨侨眷致富能手报告会;组织农业生产,自营经济发展观摩活动等。传授农牧业科技知识,提高他们发展种植养殖业、承包土地的致富技能,积极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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