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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侨务工作要注意处理好的五个关系》
2004年No.4 来稿集萃
赣州市外侨办刘桂生在文中指出,做好侨务工作应处理好以下五个关系:1、有为与有位的关系。我们必须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通过我们实实在在的工作效果,在社会上增强自己的声音,体现自身的价值,以增进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对我们的重视和支持、关注和认可。我们在所做的工作中,必须要有声势、有声音、有“大手笔”、有“重头戏”,无声无息,不喊不叫是不行的。要把工作重点放在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上来,尤其是在招商引资方面要有成效。侨务部门的工作地位、作用,需要在积极主动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中争取,侨务工作只有贴近中心、服务大局,才能得到党和政府认可、群众肯定、侨胞支持。2、内与外的关系。侨务工作重点在国外,基础在国内,侨务工作的优势蕴藏在华侨华人之中。要通过做好内的工作去影响外的工作,通过做好外的工作来促进内的工作。这内与外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根据变化了的情况,我们侨务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国外。3、进与出的关系。我们既要请人家进来了解我们,介绍我们;同时也要走出去宣传自己、推介自己。光进不出、光出不进都是不可取的。不管是进还是出,有一点要特别注意,就是要抓重点带一般,抓一点带一片。所谓重点,就是海外一些重点社团、重点人士。4、虚与实的关系。所谓“虚”就是要加强调查研究,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现象看到事物的本质,并将其上升为规律和政策,以指导工作。所谓“实”就是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善于出题目、做文章,把侨务工作的一些重要任务,寓于有声有色、有吸引力的“品牌”活动之中,以扩大影响,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5、杂与专的关系。这是对侨务干部政治业务素质的基本要求。我们必须勤奋学习,不能成为忙忙碌碌的事务者。所谓“杂”就是要求我们要成为工作的杂家,多面手。当前要特别注重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依法行政能力,依法护侨水平。所谓“专”,就是我们每个人负责的某项工作,只有成为行家里手,才能谈上做好本职工作。我们要力争做杂家中的专家,专家中的杂家。
本栏目责任编辑 姜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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